第294章 思乡酒家,听说传了好几代(2/2)
“都来一些,混着。”赵信说。
“好嘞。您要烧饼吗?”
“拿三个。”
摊主麻利地操持起来:从锅里舀出滚烫的羊汤倒进海碗,夹起几片羊肉和羊杂放进汤里,撒上香菜末和辣椒油,最后从筐里取出三个烧饼,用布包着放在赵信面前。
“先生,辣椒和糖蒜在那边,您自取。慢用。”
赵信看着眼前这碗泡馍。奶白色的羊汤上飘着油花和红亮的辣椒油,大片的羊肉和羊杂半浸在汤里,香菜翠绿,香气扑鼻。
他掰开烧饼,将饼块一块块掰成指甲盖大小,放进汤里。饼块迅速吸饱了汤汁,变得柔软而饱满。
他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吸满汤汁的饼,送入口中。
嗯,很香!也很地道!
赵信低下头,大口吃着泡馍。
一碗不够。他让摊主又上了一碗,再加三个烧饼。
就在他等第二碗的时候,麻烦来了。
七八个男人从街角晃了过来。他们穿着不伦不类的衣服——有的外面套着破旧的西式外套,里面却是中式短褂;有的戴着瓜皮帽,脚上却穿着皮鞋。
这些人个个流里流气,眼神凶狠,走路时故意晃着肩膀,撞开挡路的行人。
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左脸有一道从眉骨划到嘴角的刀疤,像条狰狞的蜈蚣。他径直走到摊前,一脚踢翻了旁边的条凳。
“砰!”
摊主吓得一哆嗦。
“几位爷……”
他赔着笑。
“您这是……”
“少废话!”
刀疤脸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爷来这里当然是为了吃饭!八碗羊肉的,麻利点准备!耽误了爷的事,砸了你的摊子!”
摊主脸色惨白,连连点头:“马上就好,马上就好……几位爷先坐,先坐……”
他手忙脚乱地开始准备。赵信冷眼看着,没有出声。
这一路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地痞流氓,每个城镇都有,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无恶不作。
一开始他见一个杀一个,但后来发现杀不完——这个国家已经烂到根子里了,杀了这批,很快会有下一批冒出来。
所以他改了方法。
很快,八碗泡馍端了上去。那群人狼吞虎咽,吃得汤水四溅,吃完后把碗往桌上一扔,抹了抹嘴。
刀疤脸拍拍桌子:“过来。”
摊主小跑着上前,腰弯得更低了:“爷,您吃好了?”
“吃好了?”
刀疤脸冷笑。
“不过爷刚才要的是羊杂吧?你给爷放的羊肉是什么意思?耳朵聋了?”
摊主一愣:“爷,您刚才要的就是羊肉呀,我听得清清楚楚……”
“啪!”
一记耳光结结实实扇在摊主脸上。刀疤脸揪住他的衣领,唾沫星子喷了他一脸:“你的意思是爷冤枉你了?嗯?”
摊主捂着脸,眼里涌出泪水。他明白了,这些人不是来吃饭的,是来吃白食的。
“……是我记错了,是我记错了……”
他低下头,声音带着哭腔。
“几位爷的饭钱,我请了,就当孝敬各位……”
“啪!”
又是一耳光。
“爷差你这一口吃的?”
刀疤脸啐了一口。
“告诉你,爷不能吃羊肉,吃了身体就不舒服,一会儿还得去看大夫。你说,这医药钱,是不是该你出?”
摊主跪了下来:“爷,我……我实在没钱啊……”
“没钱?”
刀疤脸一脚踢翻旁边的调料罐,辣椒油和醋洒了一地。
“搜!”
两个手下冲上来,按住摊主,从他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布荷包。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一块银元。
“呸!”
刀疤脸抓起那块银元,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狠狠砸在摊主脸上。
“一个大洋就想打发老子?打发叫花子呢?告诉你,没有五十个大洋,今天老子就砸了你的摊子!”
摊主瘫坐在地,满脸绝望。五十大洋?他干一年也挣不了那么多。这一块大洋,还是他攒了三个月,准备给生病的老娘抓药的钱。
“爷,我真没有……真没有啊……”
“没有?”
刀疤脸狞笑。
“那就别怪爷了。弟兄们——”
话没说完。
“砰!!”
一个海碗从侧面飞来,精准地砸在他脸上!
碗是粗陶的,很厚,很重,里面还有半碗滚烫的羊汤和泡馍。砸在脸上的瞬间,陶碗碎裂,滚烫的汤汁泼了他一脸,泡馍糊了一头。
刀疤脸惨叫一声,捂着脸踉跄后退,指缝里渗出鲜血。
所有人都愣住了。
刀疤脸的手下们转过头,看向碗飞来的方向。
赵信缓缓站起身。
“你们这些乌龟王八蛋。”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表情确无比阴沉。
“吃白食也就算了,你们吃完了为什么不滚呢?”
刀疤脸抹了把脸,手上全是血和汤汁。他死死盯着赵信,眼里冒出凶光:“小兔崽子,学人家做英雄是吧?爷今天让你知道知道厉害!”
他从后腰抽出一把匕首,刀刃在阳光下泛着寒光。他一步步走向赵信,手下们也围了上来,有的抽出短棍,有的掏出刀子。
周围的行人早就躲得远远的,躲在墙角、门后,胆大的探出头看,胆小的直接跑了。
赵信站着没动。
等刀疤脸走到三步距离,匕首直刺他腹部时,他才动了。
左手一探,扣住刀疤脸持刀的手腕,一拧——“咔嚓!”腕骨粉碎性骨折。匕首“当啷”落地。
同时右拳轰出,砸在对方左臂肘关节——“咔嚓!”肘关节反向折断,白森森的骨茬刺破皮肉露了出来。
刀疤脸的惨叫还没出口,赵信的脚已经踢在他右腿膝盖上。
“咔嚓——!!”
膝盖骨彻底粉碎。
刀疤脸像一滩烂泥般瘫倒在地,抱着断手断腿,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这一切发生在两息之间。
等他的手下们反应过来,赵信已经冲进了人群。
没有拔剑。
只用拳,用脚,用肘,用膝。
每一击都精准地落在关节处——肩、肘、腕、髋、膝、踝。每一次打击都伴随着清晰的骨裂声和凄厉的惨叫。这些人只是街头混混,欺负普通百姓还行,在赵信面前,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十息。
只用了十息时间,七八个人全部瘫倒在地,每个人至少有两处关节被彻底打碎。他们在地上翻滚、哀嚎,有些人痛得大小便失禁,空气中弥漫起屎尿的骚臭味。
赵信从刀疤脸怀里摸出那个装着银元的荷包,又搜了其他几人身上——总共搜出三十多块大洋,还有一些零散的铜钱。
他走到摊主面前,将钱全部倒在他手里。
摊主呆呆地看着掌心的银元,又看看满地打滚的地痞,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拿着这些钱。”
赵信说:“换个营生吧。最好不要在这附近出现了。”
他转身要走。
周围响起了窃窃私语:
“活该!这群吃人不吐骨头的王八蛋,总算有人治他们了!”
“谁说不是呢,李三出来摆个摊也不容易,吃白食就跑了,还要这么多大洋,也不怕撑死。”
“哎,只是可惜了,李三的手艺还是不错的,量也实惠,只怕今后吃不到了。”
“怕什么,李三以前可是思乡酒家的学徒,那里的羊肉泡馍才是最正宗的,想吃还不简单。”
“说得轻巧,思乡酒家那是达官贵人去的地方,一顿饭吃掉半个月工钱,是我能去的地方吗?”
“思乡酒家……”
赵信猛地停下脚步。
他缓缓转身,看向说话的人——一个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的中年书生。
“你刚才说。”
赵信的声音有些发干。
“思乡酒家?”
书生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道:“是、是啊……就、就在东大街,是西安城最有名的馆子,听说掌柜的祖上是宫里的御厨,手艺已经传了好几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