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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畜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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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麻烦先帮我确定第4具尸体的。”

整个验尸过程中,朱愚只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其他时间他都完全闭上嘴,做着记录工作。

之所以会问这么个问题,是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先前的推断是错误的。

这个江南,非但是个变态,更是个完完全全的连环杀人犯。

......

伴随着尸体、照片以及其他证据被发现,陈丽珍被杀案以及苏晓红被杀案被并入一起调查,这起涉及到6条人命的连环杀人案也受到了市局的高度关注,鉴于全山刑侦近一年多的出色表现,市局没有成立专案组,但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陈胜利还是给出了支持,全山刑侦送来的关于本案的采样化验全都被提到了优先级。

在市局技术人员加班加点的支持下,关于江南房子的取证在三天后便有了结论。

沈楠芳那边也是紧赶慢赶,得以在同时间拿出了尸检报告。

1995年12月28日晚,宋平主持召开了并案以后的第一次案情分析会,石化局那边的望临江和盛兵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全山县公安局在三天前已经发出了对于江南的全国通缉令,所以本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搞清楚案情以及安排下一步的抓捕行动。

王强首先介绍了痕检结果。

“卧室那个假人模特身上,连同内衣内裤一共是6件衣物。

内裤和裙子上全都沾染了尿液,我们提取后做了DNA检测,经过比对后发现,内裤上的液体是陈丽珍的,而裙子上的液体则属于苏晓红。

开衫外套、衬衫、内衣以及高跟鞋这4件物品上,我们虽然没有找到提取物可以进行DNA比对,但也分别提取到了指纹,抛开属于江南的那些指纹,这4件物品上的其余指纹完全不同。

至于卧室床单上的那些不规则污渍,经化验后确定全都是尿液,并非是男性液体。

我们一共在厢房里找到了4个钥匙模具,经过我们的比对,中2个和本案5号死者陈丽珍、6号死者苏晓红的家门钥匙完全相同,鉴于犯罪嫌疑人家厨房的土灶被改造过,加装了鼓风机,以及我们在现场找到的其他工具,犯罪嫌疑人完全具备在家中自行制作被害人家里钥匙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5号以及6号两名被害人的家门没有被人为破坏的原因。

另外,我们还在厢房里找到了照片冲洗的溶液以及相关工具,加上现场的光环境,那间厢房完全有条件成为暗房,判断那些照片也都是在厢房里冲洗出来的。

但奇怪的是,我们并没有找到照相机和交卷,哪怕是冲洗过后的底片也都没有。

沼气池方面,发现尸体的那一个里,4具尸体的包裹物表面全都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江南的指纹,且只有他一个人的。

至于另一个沼气池,里面找到的蓄电池应该是给4个铁架上的灯泡供电的,充电后还能使用,并没有损坏。

以上就是我们技术科的取证结果,至于沼气池里的血迹以及刀具部分,就由沈法医给大家介绍吧。”

王强讲完之后,沈楠芳接着讲述了尸检结果。

沼气池里的血迹经化验后证实是属于4个不同的人,市局技术人员将这4种血迹和4具尸体做了DNA比对,是能够匹配上的,这足以证明本案1到4号被害人全都是在那个沼气池里被杀害的。

现场的几把刀具上也分别提取到了1到4号被害人的血液,其中残留1号尸体血迹的刀只有一把,2号和3号尸体都是两把,到了4号尸体,则足足有4把!

从这点来看,江南杀人的手段是循序渐进的,呈现出越来越暴虐的趋势。

朱愚非常关心的死亡时间方面,4号尸体的死亡时间大概是94年11月,3号尸体应该在2年及以上,1号和2号无法判断,但肯定在3号之前。

技术科和法医说完之后,整个会议室的目光全都落到了朱愚身上。

朱愚径直来到会议室那块硕大的黑板面前,写下了大大的7个字:变态连环杀人案!

“在发现1到4号尸体之前,我说犯罪嫌疑人江南并不符合连环杀人犯的特征,这是我的误判,特此向大家说明。

从目前所掌握的所有证据来看,这个江南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心理变态,是个彻彻底底的连环杀人犯。

而且我判断,被这个江南杀害的人应该有7个。”

此言一出,会议室里当即爆发出一阵哄闹,除了二中队以外的所有人脸上全都是疑惑的神情。

朱愚没管他们,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1991年初,七字村的村民见过一名年轻女性和江南出双入对,但在同年年底,村民们就再也没见过该名女性,所以我大胆判断,这名女性是江南杀死的第二个人,作案时间应该在1991年的11月左右。

本案的5号死者陈丽珍的死亡时间则是今年的11月22日,正好是1号死者死后的第五年。

因此我推断,他在92、93以及94年的11月分别杀死了本案的2号、3号以及4号死者。

另外还有一点,江南母亲俞有宝的死亡时间是1990年11月,我认为她很有可能才是江南杀死的第一个人,但我的这条推断并没有证据,需要抓到江南审讯之后才能确认。”

张庆峰听到这,问道,“我记得你之前说过,连环杀人犯大体都都有半年以上的犯案间隔期,但本案的6号死者苏晓红,其死亡时间仅仅只是5号死者陈丽珍死亡一个月后,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我想说的第二个错误判断。”朱愚不疾不徐地说道,“陈丽珍,应该就是江南精心挑选的目标,他原来应该也是想着把陈丽珍绑去家里行凶的,可由于王建军的突然出现,打断了他的计划,他才会选择直接杀死陈丽珍。

至于为什么会在短短一个月之后就杀死苏晓红,而且完全改变了作案方式,是刚刚王科长的调查结果给了我思路。

模特身上的6件衣物分别属于6个不同的人,应该就是江南从6个被害人身上脱下来的。

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只有属于陈丽珍的内裤和属于苏晓红的裙子上有尿液,江南杀死陈丽珍可能是被迫改变的杀人方式,但他在作案过程中发现,由失血引起的机械性窒息会引起死者小便失禁,这应该给他带来了更强烈的刺激和快感,从而促使他在短时间内犯下第六起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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