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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孙文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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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唐人街的夜空,被《大同日报》报社的大火映得通红。橘红色的火光舔着木质印刷机房,噼啪的燃烧声里混着纸张烧脆的响声,听得人心里发紧。焦糊的油墨味裹着呛人的浓烟,像块湿抹布似的压得街巷里的华人喘不过气,不少人躲在门窗后,只敢露半只眼瞅着那片火海,暗自揪心。

黄三爷站在离火海不远的巷口,手里攥着半截烧黑的报纸,指节都捏白了,眉头拧成个川字。他身后,司五爷正挥着根厚实的檀木扁担,把两个想借着火光翻墙偷袭的保皇党混混揍得直叫唤——那混混摔在青石板上刚要爬,司五爷的扁担又落了下来,“咔嚓”一声断成两截,一把裹着黑布的短霰弹枪露了出来,枪口泛着冷光。“这群狗娘养的杂碎,敢动报社的主意!”司五爷的吼声盖过了火苗声,眼角的刀疤都气红了,早年收拾欺负华侨的美国流氓时,他也是这股狠劲。

孙文清站在街角阴影里,藏青色长衫下摆被火星燎了几个破洞,边缘还焦黑着,但他脊背依旧挺得笔直,仿佛身后的火海和乱糟糟的声响都跟他没关系似的。他小心翼翼把一叠没被烧着的革命文稿揣进怀里,指尖轻轻摸了摸纸面,确认字迹没坏,才慢慢抬眼瞅向火海。“烧得掉报纸,烧不掉人心。”他声音平得像潭深水,却带着股能稳住人的劲儿。原本急着要去救火的洪门兄弟,听了这话都渐渐安静下来,脸上的慌乱慢慢变成了坚定。

黄三爷快步走到孙文清身边,脚步放得很轻,凑过去压低声音,语气里的焦急藏都藏不住:“文清先生,旧金山待不下去了。保皇党不光勾连了本地白人帮派,连清廷领事馆都发了悬赏,三百两白银要您的人头,现在整个唐人街到处都是他们的眼线。”他说着转头看了眼司五爷,两人对视一眼,啥也没说就达成了共识。黄三爷又把声音压得更低:“现在只有一个人能保您安全——芬恩·李。”

“芬恩·李?”孙文清挑了挑眉,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他当然听过这个名字——西部那个敢跟洛克菲勒财团硬刚、帮华工争权益,还牵头要废《排华法案》的华人领袖,在海外华侨圈里早就名声大得很。只是他没想到,这个传说中的人物,居然还是洪门除暴堂的“大路元帅”。

“就是他。”司五爷擦了擦脸上的烟灰,指尖在霰弹枪枪托上蹭了蹭,语气笃定得很,“那小子现在在圣丹尼斯跟土皇帝似的,圣丹尼斯警察局长亨利·詹金斯是他过命的兄弟,本地最大的意大利黑手党见了他都得矮半截。黑白两道都给面子,在他地盘上,没人敢动文清先生一根手指头。”他顿了顿,瞅了眼孙文清怀里的文稿,补充道:“而且圣丹尼斯是西部重要的铁路枢纽,华工也多,咱们能把报社剩下的旧印刷机搬过去,悄悄把《大同日报》复刊,把革命的声音传出去。”

凌晨三点,天还黑得透透的,一列横贯西部的蒸汽火车慢慢驶出旧金山车站。车轮碾过铁轨,“哐当哐当”的声响在安静的夜里听得格外清楚。开放式的硬座车厢里,流动小贩早就走光了,只有几个赶路人裹紧单薄的衣服,缩在角落打盹。黄三爷换了身笔挺的西装,装成往来东西部的商人,坐在过道边的座位上,指尖看似随意地搭在膝盖上,眼角余光却一直盯着车厢两头的入口;司五爷靠在车门边,宽檐帽檐压得很低,遮住大半张脸,手始终按在腰间的短霰弹枪上——这是他特意为这次护送准备的家伙,枪管削短了好藏,近距离火力却超猛,能一下子把敌人压制住。

孙文清坐在靠窗的位置,借着头顶微弱摇晃的煤油灯光,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文稿逐字核对。纸张边缘有点卷,还沾着些细小的灰烬,但字迹依旧清晰。火车行驶时,车厢连接处的碰撞声没完没了,车身时不时还猛颠一下,他就赶紧把文稿按在胸口护好。这颠簸的感觉,跟他这些年的革命路挺像,一路磕磕绊绊,却从没停下脚步。

车厢里的空气越来越闷,窗外的黑夜里头,只有远处信号灯偶尔闪一下红光,转瞬就没了。黄三爷悄悄从口袋掏出块怀表,打开表盘借着煤油灯光瞅了眼——凌晨四点,正是人最困、警惕性最低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出乱子的点儿。他不动声色地把怀表塞回去,给司五爷递了个眼神,司五爷微微点头,按在霰弹枪上的手又用了点劲。

果然,火车刚钻进内华达山脉的狭长隧道,麻烦就来了。隧道里的黑把所有光都吞了,只能听到车轮跟铁轨的摩擦声越来越刺耳。就在这时候,三个穿麂皮外套的男人借着黑暗溜进车厢,脚步沉得很,腰里鼓鼓囊囊的,明显藏着家伙。几人眼神凶得像饿狼,在乘客堆里扫来扫去,粗糙的手指在腰上的武器上蹭来蹭去,最后,目光精准地落在了孙文清身上——他们就是保皇党花大价钱雇的赏金猎人,一路追到这儿,就等着在这荒郊野外的火车上动手。

司五爷的手瞬间攥紧霰弹枪枪柄,指节都白了,刚要起身就被黄三爷按住。黄三爷轻轻摇头,示意他别着急,然后慢慢站起来,整了整西装外套,用流利却故意放慢的英语对赏金猎人说:“几位先生,借个火?”说话时,他抬手拢了拢衣领,故意露出袖口内侧的洪门青龙纹身。赏金猎人对视一眼,显然认出了这个标记,眼里闪过一丝忌惮,但一想到高额悬赏金,又立刻变得贪财。其中一个脸上带刀疤的男人嗤笑一声,伸手就去抓孙文清的胳膊。

“砰!”

沉闷的枪声在狭窄的车厢里炸开,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司五爷率先扣动扳机,枪口喷出一团火光,霰弹像暴雨似的扫过去,擦着刀疤男的手腕钉在身后的车厢板上,溅起一片木屑和火星。刀疤男疼得闷哼一声,捂着流血的手腕往后退。车厢里的乘客被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魂都飞了,尖叫着四处躲闪,有的直接缩到座位底下不敢动。黄三爷趁机一把把孙文清推向车厢后门,低声急喝:“走!”自己则抄起旁边一个装满货物的木箱,狠狠砸向另一个正要掏枪的赏金猎人的膝盖,木箱“哗啦”一声裂开,货物撒了一地,那赏金猎人被砸得跪倒在地。

“想动文清先生,先过我这关!”司五爷的吼声震得人耳朵疼,他打小习武,身手可比这些散兵游勇强多了。只见他脚步一错,侧身躲开赏金猎人射来的子弹,手里的霰弹枪接连开火,密集的火力形成一道屏障,把剩下两个赏金猎人逼得连连后退,根本靠近不了车厢后门。

这时候火车正好经过一处高架桥梁,桥面离地面有十几米高,桥下是铺着干草的缓坡。司五爷见退路清干净了,一点没犹豫,弯腰稳稳背起孙文清,叮嘱了句“抓稳了”,就直接跳下车。两人在空中划了道短弧线,重重摔在桥下的干草坡上,干草的柔软缓冲了冲击力,滚了几圈就停下了,俩人均无大碍。孙文清刚要起身,就看见远处夜色里,几匹快马正往这儿跑,马蹄声越来越近,带头的正是芬恩·李派来接应的洪门红棍亓祥福、亓祥坤兄弟,他们腰间的黄铜徽章在月光下亮闪闪的,一眼就能看见。

黄三爷则留在车厢里,继续跟赏金猎人周旋。他熟悉火车的布局,借着过道窄的优势,像狸猫似的灵活躲闪,一会儿躲到座位后面,一会儿用散落的货物当掩护,把三个赏金猎人耍得晕头转向。眼看火车快进站减速了,黄三爷抓住机会,把一个铁皮水桶狠狠砸向最后一个赏金猎人,趁着对方躲闪的功夫,转身跳下车厢,几个起落就钻进了车站旁边的树林,很快就没了踪影。

两天后,圣丹尼斯的唐人街里,一家叫“同乡居”的酒馆热闹得很。孙文清在洪门兄弟的护送下,走进酒馆后院的包间,在这里,他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芬恩·李。

芬恩穿了件黑色皮夹克,领口敞开着,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腰间别着一把擦得锃亮的银色手枪,身形挺拔,眼神沉稳。他身后站着两个穿西装的男人——一个是圣丹尼斯警察局长亨利·詹金斯,金发碧眼,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另一个是本地意大利黑手党的吉多·马特利,眼神挺锐利,但对芬恩透着十足的恭敬。看见孙文清进来,芬恩快步走过去,递过一杯琥珀色的威士忌,语气爽朗又带着点郑重:“文清先生,一路辛苦了,欢迎到我的地盘来。”他顿了顿,眼神坚定地补充道:“在这儿,你的安全我全包了,《大同日报》想怎么印就怎么印,没人敢拦着。”

警察局长亨利·詹金斯笑着走过来,拍了拍胸脯补充道:“芬恩说的话,就是圣丹尼斯的规矩。不管是保皇党的杂碎,还是哪个不长眼的帮派,谁敢找文清先生和报社的麻烦,我直接把他们扔监狱里,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吉多·马特利也点了点头,沉声说:“地面上的事交给我,我的人会盯着所有可疑的人,保证万无一失。”

孙文清接过酒杯,指尖感受到酒杯的温热,抬头望向窗外——圣丹尼斯的街道灯火通明,酒馆外传来华人的欢声笑语,还有往来马车的铃铛声,一派热闹安稳的样子。这灯光比旧金山的更亮、更暖,把他一路的疲惫和惊险都驱散了。他轻轻抿了一口威士忌,醇厚的酒香在舌尖散开,眼里重新燃起炽热的希望。这里不光有安全的地方待,更有重新点燃革命火种的好地方,属于他们的战斗,还得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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