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一章一个人性小故事 > 第303章 房产风云

第303章 房产风云(1/2)

目录

午后的阳光透过半旧的窗帘,洒在李素英略显凌乱的客厅里。茶几上,三份泛黄的文件摆得整整齐齐,每一份末尾都签着“陈志强”三个苍劲有力的字。

“素英,这套房子以后就是你的。等我走了,你也有个安身之处。”

李素英还记得陈志强第一次写下这份承诺书时的场景。那是十八年前,她三十七岁,他四十五岁,两人在菜市场相遇。他帮她捡起散落一地的苹果,她请他喝了一杯五毛钱的豆浆。从此,两个破碎的灵魂慢慢靠近。

陈志强患有慢性肾病,李素英不辞辛劳地照顾;李素英的女儿上大学,陈志强默默承担了一半学费。他们没有结婚,却比许多夫妻更懂得相濡以沫。

“这些承诺书,你收好。”陈志强总是这样说,“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李素英从未怀疑过。十八年来,她像照顾亲人一样照顾这个男人。直到三个月前,陈志强的病情突然恶化。

“陈志强,你确定要这么做?”

病房里,陈志强的表弟张建军握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正在录像的界面。病床上的陈志强瘦得脱了形,但眼神却异常清明。

“我确定。”陈志强声音虚弱但坚定,“素英是个好人,但这房子是我妈留给我的。当初承诺给她,是真心实意。可现在...现在我想明白了,该还给我妈。”

陈志强的母亲王秀兰站在床尾,七十多岁的老人背脊挺直,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偶尔用手绢擦擦眼角。

“志强,你再想想。”张建军犹豫道,“素英姐照顾你这么多年...”

“建军,按我说的录。”陈志强打断他,“我,陈志强,在此郑重声明,此前所有关于将曙光小区2栋302室赠与李素英的承诺,全部撤销。该房产由我母亲王秀兰继承。”

视频只有两分钟,但足以改变一切。

一个月后,陈志强去世。葬礼上,李素英和王秀兰分站两侧,中间隔着陈志强的黑白照片,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陈志强先生的三份书面承诺虽真实有效,但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他有权撤销。”

法庭上,代理律师的声音冷静客观。李素英坐在原告席,双手紧紧交握,指甲深深陷进掌心。

“但陈志强撤销赠与是在临终前一个月,身体状况和神智状态是否清晰,值得怀疑!”李素英的律师反驳道。

“我们有医院出具的精神状态评估报告,证明陈志强先生录制视频时神志清醒。此外,现场有多位亲友见证,包括他的表弟张建军和邻居赵国庆。”

法官转向证人席:“张建军先生,请描述当时情况。”

张建军清了清嗓子:“那天是5月12号,我去医院看表哥。他说想录个视频,我就用手机帮他录了。他说话很清楚,还特意让我把房产证拿出来对着镜头晃了晃。”

“他有没有表现出被胁迫或不清醒的状态?”

“没有,很清醒。”

李素英感到一阵眩晕。她想起5月12号那天,她回家给陈志强取换洗衣物,错过了这个改变一切的下午。

“赵国庆先生,您作为邻居,与双方都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您看到的陈志强当时状态如何?”

赵国庆是个退休教师,说话慢条斯理:“陈志强那天思维清晰,还跟我聊了几句家常。他说‘老赵,我这辈子欠素英的情,来世再还。但这房子是我妈苦了一辈子攒下的,我得还给她。’”

旁听席上一阵窃窃私语。王秀兰面无表情地坐着,背脊依然挺直。

李素英的律师提出最后一个论点:“我的当事人与陈志强先生共同生活十八年,尽心照顾,这些承诺书是陈志强先生对她多年付出的认可和回报。临终前的突然撤销,有悖公序良俗,应当视为无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