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和罐头厂敲定(1/2)
就在陈之安走到门口时,一直沉默的第三人,厂里的党委书记,突然开口了。
“陈先生,请稍等。”
陈之安转过身。
那位五十多岁的党委书站起身,语气诚恳:“我是红星罐头厂的党委书记兼副厂长姓马,这些天我仔细研究了当年的合同和法庭文件。
我想说一句公道话,陈先生的要求是合理的。”
会议室里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陈之安。
副厂长急道:“马书记,你……”
“你们请听我说完。”马书记摆摆手,“我们一直在强调工厂的困难,工人的生计,国家的负担。
但我们有没有想过,陈家二十多年来的损失和委屈?
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今天能用强权压服一个人,明天就会有更多人失去对法律的信任?”
马书记转向陈之安:“陈先生,我提一个折中方案:
土地我们不买了,改为长期租赁,按年支付费用。
同时,我们承认定息债务,分期偿还。
股权问题……鉴于企业性质已经变化,我们可能无法恢复您的股东身份,。
但可以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参考定息总额和土地价值。”
副厂长和另一个书记脸色铁青,但马书记继续说:
“这是唯一既能维护法律尊严,又能保障工厂持续经营的方案。
如果上级不同意,我愿意以个人名义向市里说明情况。”
陈之安深深看了马书记一眼。
“马书记,您的方案有诚意。”陈之安走回座位,“我们可以基于这个框架继续谈细节:租赁期限、年租金、定息偿还计划、补偿金额……”
接下来的谈判,因为马书记的介入而有了转机。
虽然副厂长和另一书记仍然不满,但马书记据理力争,甚至当场打电话给市轻工业局的一位领导,汇报了情况。
电话那头沉默良久后说:“按法律办,但注意控制影响。”
这七个字,成了打破僵局的关键。
最终,双方达成初步意向:
一,土地租赁十年,年租金按市场评估价的5%计算,每五年调整一次。
二,1966-1978年欠付定息,连本带利一次性计算,分五年偿还。
三,股权转化为一次性补偿,金额相当于土地价值的10%。
罐头厂公开承认1956年合营合同的历史地位,并在厂史陈列室中恢复陈实的创始人身份。
这离陈之安的预期仍有距离,他是想保留股份,哪怕不拿定息和补偿。
只要土地和50%的股权在手,等以后罐头厂效益不好了,他来个反向操作,以前你们公私合营,倒时他来个私公合营。
这马书记没给他留机会,算了,要是那样,以后会被人诟病侵吞国有资产,哪怕罐头厂资不抵债。
只要二十多亩土地抓在手里就行了,定息也能分期拿到,就只丢了股份能接受。
签完意向书后,马书记主动伸手:“陈先生,我敬佩您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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