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过年杀猪还有血呢,怎么没见警察把屠夫抓起来?(2/2)
第二,关联性完美契合。赵爱国口中的“除夕毒打”、“被逼偷钱”、“雪夜罚跪”,在这些记录里得到了精确到日期、地点、伤情的完美印证!
第三,准确性不容置疑。如果说赵爱国的证词有被原告收买的可能,那么这三份出警报告就绝不可能有问题!
首先,这三份报告都是十几年前写的,总不能原告穿越时空到十几年前收买了当时的出警人员吧?!
其次,派出所出警都是两人一起,报告也是两人一起确认后共同签字存档的,一个人记错了,两个人总不会都记错了吧!
人证,物证,形成了死锁。
最妙的是记录里的那一句句“调解”、“批评教育”。
姜家以为这是无罪证明?
不。
在虐待罪的构成要件中,“长期性”、“持续性”、“一贯性”是核心要素。
这三份跨度长达七年的记录,恰恰证明了这种暴力不是偶然的失控,而是长期的、系统性的折磨!
每一次“调解无效”,都在为今天的“情节恶劣”添砖加瓦。
每一次“屡教不改”,都在把他们往监狱的大门里推得更深一步。
柳吴梅抬起眼皮,扫了一眼原告席。
利用被告的法盲心理,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给自己套上了绞索。
没记错的话,这个小姑娘还没毕业吧。
“咚!!”
柳吴梅声音冷冽:“既然被告方没有新证据提交,且对原告证据除口头否认外无法提供实质反驳。”
“本庭视为举证质证环节结束。”
“证人赵爱国,你可以退庭了。”
就在这时。
一直沉默站在证人席上的赵爱国,突然往前迈了一步。
他摘下那顶磨得发亮的警帽,双手捧在胸前。
“审判长,我申请最后再说几句话。”
柳吴梅顿了一下,目光扫过老人那张沟壑纵横的脸。
“与本案有关?”
“有关!”赵爱国的声音透着一股子倔强,“不仅跟这案子有关,跟这案子背后的理儿,也有关。”
柳吴梅微微颔首:“简短些。”
赵爱国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死死地盯着被告席那一家三口。
“姜大勇,刘翠芬。”
“你们刚才一直嚷嚷,说这是家务事,说我不该管。”
“我干了一辈子片警,在上洋镇这一亩三分地上,像你们这样的家务事,我见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我不止一次在深夜接到报警,也不止一次看见像姜瑜蓉这样的女娃娃,跪在雪地里,被关在柴房里,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每次我去劝,得到的都是同一句话.........”
赵爱国模仿着那种刁民特有的腔调,扯着嗓子吼道:
“‘这是我家闺女,我想打就打,我想骂就骂,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警察管天管地,还能管老子教训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