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振军心誓杀汉奸,派队伍夺敌资(2/2)
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令行禁止。你可以有想法,但命令必须执行,一切从大局出发;
第二,一切缴获要归公,任何人不得私藏物资。将来按需统一分配。凡违纪者,必按军法严惩;
第三,你们既然成为自卫军一员,我也郑重向大家承诺:每人每月军饷八块大洋,绝不拖欠。若不幸牺牲,家庭发抚恤金三百大洋,子女未满十八岁者、父母年迈者,均由我军负责照料。
我们自卫军,言出必行。
也请你们如实写下个人简历,为家人留一份未来的保障。
这些纪律,你们能不能遵守?”沈毅锋高声问道。
“能!”众人齐声回应,如雷贯耳,久久回荡在矿场上空。
“好!你们五个小队,跟随组长前去领取武器——每人步枪配一百发子弹,机枪配三百发。可根据当前任务临时选用装备,待整编时再按专长统一调配。”
沈毅锋说罢,转向特战组长下令:“带二十台车跟上。缴获物资若过多,直接运往密营基地。”
“是!”特战组长敬礼领命,声如金石,随即率领五个小队整齐有力地奔向仓库方向,脚步铿锵、斗志昂扬。
沈毅锋转身继续问道:
“你们有谁了解基林城内鬼子银行和商行的具体位置?我们要彻底切断他们的资金链、夺回我们的财富!让他们也尝尝被掠夺、被压迫的滋味!”
我知道。”沈毅锋顺着声音望去,刚才竟没留意队伍里还站着一名警察——主要是他穿的黑色制服早已褪得发灰,和东北军士兵们的军服颜色相差无几,几乎融进了人群里。那警察站得笔直,尽管衣着陈旧,眉宇间却透着一股不容忽视的锐气。
“你以前干什么工作?”沈毅锋打量着他,开口问道。他注意到对方手指关节粗大,虎口有厚茧,显然是常年握枪之人。
“警察。因为我反感倭国人,被警察局头头调换了好几个分局,所有倭国人的店铺和会社我基本上都摸得一清二楚。我叫李忠伟。”他说话时目光毫不躲闪,声音低沉却清晰。
“好,”沈毅锋点了点头,语气果断,“你和一个组长,带领六个小队行动。见到倭人的资产,一律没收;持枪或持刀反抗者,一律枪毙。保险柜不要浪费时间开,直接整箱搬上车。去军械处领二百把驳壳枪,每支配五十发子弹。其余人员装备步枪或机枪,步枪每人一百发子弹,机枪每挺三百发子弹。找到一家,交给一个小队处理,继续搜下一家。特别要注意那种像银行一样的商会或者会社,他们往往有大量流动资金,注意排查金库和地下室——金库若不肯开,直接炸掉。带几箱炸药去,你们当中有没有爆破手?”
李忠伟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任务如此迅猛果断,随即回答:“目前没有专门爆破手。”
“没有就用集束手榴弹引爆炸药。绝不能便宜倭人。”沈毅锋目光凛冽,语气愈发冷硬,“记住,对他们不必留情,每一个倭人,没有一个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