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易中海伏法(1/2)
2月19日,雨水,星期二。
清晨,云层低垂,寒风卷起尘土,打着旋儿穿过空旷的街道。
东交民巷27号,京城中级人民法院。
这是一座西式风格的三层建筑,红砖墙,拱形窗户,门前石阶宽阔。
在冬日的肃杀中,这座建筑显得格外庄严而冷峻。
还不到八点半,法院门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红星轧钢厂几名代表穿着整齐的工装,胸前别着厂徽,神情严肃地站在台阶左侧。
工会刘大银主席、保卫处林副处长、王科长都在其中。
南锣鼓巷95号院的居民也来了二十多人,在街道办王主任的带领下,站在台阶右侧。
刘海中穿着一身半旧的中山装,双手插在袖筒里,脸色复杂。
阎阜贵推了推眼镜,不时向四周张望。
许大茂则和林小燕站在一起,两人低声交谈着什么。
秦淮如搀扶着聋老太太站在人群最后面,老太太拄着拐杖,腰杆挺得笔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贾张氏没来,自打贾东旭死后,她成了厂里的清洁工,整日忙得不可开交。
何大清、何雨柱、雨水、吕辰、陈雪茹、娄晓娥一家六口站在中间靠前的位置。
何大清穿了一身深蓝色的新工装,这是陈雪茹给他做的,他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但脸色有些苍白,沉默不言。
何雨柱站在他身边,神情冷峻,目光直视着法院的大门。
雨水紧紧攥着陈雪茹的手,眼圈微红。
吕辰和娄晓娥并肩而立,两人的表情都很平静。
“来了。”不知谁低声说了一句。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街角。
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缓缓驶来,在法院门前停下。
车门打开,两名穿着制服的公安干警先下车,然后从车里押出一个人。
是易中海。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棉袄,没戴帽子,胡渣子冒得很长,脸色憔悴,眼窝深陷。
手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脚镣,走起路来哗啦啦地响。
看到门外这么多人,易中海明显愣了一下。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过,深深地看了一大妈一眼,当看到何大清、何雨柱一家时,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低下头,被干警押着走上台阶。
“进去吧。”王主任挥了挥手。
众人跟着走进法院大门。
审判庭在一楼,是一个能容纳百来人的房间。
正前方是高高的审判台,铺着深绿色的桌布,后面是三把高背椅。
左侧是公诉人席,右侧是辩护人席。
台下是旁听席,摆着几排长条木椅。
工作人员引导众人落座,轧钢厂代表坐在左边,街道居民坐在右边,何家人坐在中间第一排。
易中海被押到被告席,一个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小隔间。
他站在那里,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
八点五十分,书记员走进法庭,是个三十来岁的女同志,穿着灰色列宁装,戴着眼镜。
她在书记员席坐下,摊开记录本,试了试钢笔。
“全体起立。”书记员清脆的声音响起。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三人走进法庭。
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法官,头发花白,面容严肃,穿着一身深蓝色制服,左胸前别着法徽。
审判员和陪审员都是四十岁上下,神情同样庄重。
三人走到审判台后坐下。
“请坐。”审判长说,声音沉稳有力。
众人坐下,法庭里一片肃静。
“现在开庭。”审判长敲了敲法槌,“审理京城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受理的易中海贪污一案。首先核对被告人身份。”
他看向易中海:“被告人,姓名?”
易中海抬起头,声音有些沙哑:“易中海。”
“年龄?”
“五十三岁。”
“职业?”
“原红星轧钢厂八级钳工。”
“住址?”
“南锣鼓巷95号院中院东厢房。”
审判长点点头,转向书记员:“记录在案。”
接着,他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
公诉人是市检察院的孙检察官,四十来岁,国字脸,眉毛浓黑,眼神锐利。
辩护人是法院指定的李律师,三十多岁,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有些书生气。
“被告人易中海,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审判长问。
易中海摇摇头:“不申请。”
“好。”审判长看向公诉人,“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孙检察官站起身,拿起一份文件,开始宣读,他声音洪亮,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京城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京检刑诉字(1963)第47号。被告人易中海,男……”
起诉书详细叙述了案件事实,自1952年1月至1963年1月,何大清每月从保定汇款给易中海,委托其转交何雨柱、何雨水兄妹作为生活费。11年间,何大清共汇款130余次,总额1900余元。但易中海从未将款项转交,也未告知何家兄妹汇款之事,将款项全部据为己有。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易中海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有何大清提供的汇款存根130余张,有保定第一棉纺织厂出具的证明,有何雨柱、何雨水、白秀英等人的证言,有红星轧钢厂保卫科的侦查材料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孙检察官顿了顿,声音提高了几分,语气更加严厉。
“本院认为,被告人易中海身为工人阶级一员,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但其利用邻里信任,长期侵吞烈属子女生活费,时间长达11年,数额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更是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道德,玷污了工人阶级的光荣称号,是工人阶级的败类!”
这几句话像重锤一样砸在法庭上。
旁听席上,何雨柱的拳头握紧了。
何大清低下头,肩膀微微发抖。
雨水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易中海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孙检察官继续宣读:“被告人易中海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他放下起诉书,看向审判长:“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点点头:“被告人易中海,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易中海抬起头,声音颤抖:“我……我有话说。”
“准许。”
“我承认,何大清是寄了钱,我也确实没把钱给柱子他们。”
易中海的语速越来越快:“但一开始,我不是想贪这个钱!真的!何大清走的时候,柱子才十几岁,雨水才几岁,柱子脾气冲,手里有钱肯定乱花。我是怕他不懂事,把钱糟蹋了,所以才帮他保管!”
他看向何雨柱,眼神里带着恳求:“柱子,你想想,你父亲离开后,院里谁对你最好?是不是我?你饿的时候,我没给过你吃的?你衣服破了,我没让一大妈给你补过?我是真心为你们好啊!”
何雨柱冷冷地看着他,没说话。
易中海又转向审判长,声音带着哭腔:“审判长,我承认我后来是糊涂了。时间长了,我就怕,柱子的脾气暴躁,我怕我给他钱,他会闹起来,我是厂里的八级工、是院里的一大爷,我丢不起这个人。那些钱我一分没花啊!我都记着账呢,想着等时机成熟了,我再拿出来给他们……”
“易中海!”孙检察官猛地站起身,“你在侦查阶段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何大清跟寡妇跑了,不要孩子了,这钱就不能随便给何雨柱兄妹,你得让他们饿肚子,才会求你,你才好施加恩惠,控制何雨柱给你养老!现在到了法庭上,你倒成了保管了,你说时机成熟给他们,那我问你,何雨柱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你为什么还不给他们,你觉得什么时候才是时机成熟?”
他拿起一份笔录,走到审判台前:“审判长,这是被告人在红星轧钢厂保卫科的供述笔录,第三页第七行,他自己亲口说的话,有他的签字和手印。请法庭质证。”
书记员将笔录接过,递给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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