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郭安》--三位县令的奇葩判案(1/2)
列位看官!今儿个咱讲三段“荒唐判案”的奇闻,一段比一段离谱,一段比一段好笑,最后还得让您拍着大腿琢磨:这世上竟有这般当官的?真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官场深了啥判都出!您且坐稳了,听咱慢慢道来——
先说头一段,东昌府有位孙五粒先生,家里养了不少僮仆。其中有个小僮,年纪不大,胆子也小,平日里独个儿住一间偏房。
这天夜里,小僮刚躺下没多久,就觉得一阵头晕眼花,浑身轻飘飘的,好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给提了起来!
他吓得闭紧眼睛,只听见耳边风声呼呼,不多时,脚一沾地,睁眼一瞧——哎哟喂!这哪儿啊?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正当中端坐着一位黑脸大老爷,头戴冕旒,身穿蟒袍,两边站着的衙役都青面獠牙,手里拿着刀斧棍棒,不是阎罗王的大殿还能是啥?
小僮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浑身筛糠似的发抖,连头都不敢抬!阎罗王眯着眼睛往下一看,眉头一皱,开口说道:“嗯?抓错人了!此非本座要找的孽障!”说完,摆了摆手,吩咐左右:“送他回去吧!”小僮只觉得又一阵天旋地转,等再睁眼,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了!
这一下可把小僮吓得魂飞魄散,再也不敢独自住那间房了,连夜收拾铺盖,跑到别的仆役屋里挤着睡去了。他这一走,那间偏房的床铺可就空下来了。有个叫郭安的仆役,是孙五粒家的老伙计,见那屋子空着,心里琢磨:“正好,我今晚就住这儿,图个清静!”于是当天晚上,郭安就躺在了小僮原来的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可谁曾想,这屋里还藏着个仇人!有个仆役叫李禄,跟之前那小僮积了老仇,早就想找机会收拾他,置他于死地!这天夜里,李禄揣着一把锋利的菜刀,趁着月黑风高,偷偷摸摸溜进了那间偏房。屋里黑灯瞎火的,他也看不清床上是谁,只凭着感觉伸手一摸——“嗯,就是他!”心里恶念一生,举起菜刀“咔嚓”一声,就把床上的人给砍死了!
等李禄摸黑定睛一看,哎哟!坏了!砍错人了!床上死的不是小僮,是郭安!李禄吓得魂都没了,扔了菜刀就跑!第二天一早,郭安的尸体被发现了,郭安的老父亲哭得死去活来,当即就跑到县衙告状,要求官府捉拿凶手,为儿子报仇!
当时淄川县的县令叫陈其善,这老爷可是个“奇人”!他接到案子,审问了李禄,李禄也供认不讳,承认自己是想杀小僮,误杀了郭安。按理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李禄谋财害命(哦不对,是报仇害命),误杀无辜,怎么也得判个重刑吧?可陈县令倒好,压根没把这当回事,既不发怒,也不深究!
郭安的老父亲跪在堂下,哭得撕心裂肺:“大人啊!我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儿子,他死得不明不白,我以后可怎么活啊!”陈县令听了,摸了摸下巴,想了个“好主意”,一拍惊堂木,说道:“别哭了!这事儿好办!李禄杀了你儿子,那就让李禄给你当儿子!以后他给你养老送终,这不就完了吗?”
列位看官!您听听这话!杀了人不用偿命,反倒让凶手给死者老爹当儿子?这是什么道理!郭安的老父亲气得浑身发抖,眼泪都流干了,可官大一级压死人,他也没办法,只能含着一肚子冤屈,耷拉着脑袋退了出去。
您说这事儿奇不奇?小僮被阎罗误摄不算奇,这陈县令的判案才真叫千古奇闻!
说到这陈县令,还有一段轶事,王阮亭先生就讲过:新城县的县令陈端庵(就是这位陈其善),性子仁柔得很,还没主见,遇事只会和稀泥!有个王生,把自己的宅子典给了一个叫于哲的人,可于哲住了好久,一直不给典房款,王生没办法,就告到了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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