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官司胜诉(2/2)
最后,张律师郑重嘱咐仲昆:“开庭当天千万不能迟到。在法庭上,切记不要主动发言、不要自行辩解,法官问什么你就答什么,一个多余的字都不要说,避免言多有失。需要辩护陈述的地方,交给我就行。你只要按我说的做,这官司绝对输不了。”
张律师的一番话,像一颗定心丸,稳稳地落进了仲昆心里。
距离八月十九日的商议仅过三日,便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日子。天刚蒙蒙亮,仲昆便醒了,这一夜他睡得格外安稳,张律师那日斩钉截铁的话语,早已将他心底最后一丝焦躁与不安彻底抚平。
他简单洗漱完毕,特意换上一身干净得体的深色衬衫,将十三份购房合同与相关材料整整齐齐放进公文包,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准时驱车前往法院。按照张律师的叮嘱,他提前半小时抵达,既不仓促慌乱,也不显得刻意急迫,稳稳地站在法庭外等候。
不多时,张律师步履从容地走来,见仲昆早已等候在此,微微点头,神色平静地嘱咐道:“记住我之前说的,少言、稳坐、据实回答,其余一切交给我。”仲昆重重颔首,将这几句话牢牢刻在心里。
上午九时整,法庭书记员宣布开庭,肃穆的法槌敲响,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庄严的氛围笼罩四方。原告席上,几位购房业主神色激动,身旁的代理律师更是一脸笃定,仿佛胜券在握,一上来便直指仲昆涉嫌合同诈骗,控诉其以现房为噱头诱导购房者交钱,实则交付期房,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法院判定合同无效,退还全部购房款,并追加赔偿。
原告律师言辞激烈,情绪饱满,将仲昆描绘成一个蓄意欺骗购房者的不良开发商,旁听席上零星的家属也纷纷侧目,看向被告席的仲昆。
仲昆端坐椅中,腰背挺直,面色平静无波,全程没有抬头争辩,也没有急于辩解,只是静静听着,严格遵守着张律师的嘱咐。
待原告方陈述完毕,审判长看向被告席,示意仲昆一方进行辩护。
张律师缓缓起身,语气沉稳而有力,没有丝毫慌乱。他先是将那份关键的购房合同原件呈上法庭,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审判长、审判员,我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合同诈骗行为。原告方指控的核心依据,便是这份购房合同,可恰恰是这份合同,证明了我方当事人无任何违约、欺诈之举。”
他指着合同上的关键条款,继续说道:“合同中明确标注房屋为B2区X栋X号,未注明现房或期房,交房日期一栏为空白,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未明确约定交房期限的,出卖人可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不存在违约一说。至于原告方所称的‘带看现房’,纯属误解,我方当事人开发的A区与B2区为同系列户型,带购房者看房,仅为展示户型结构、房屋格局,并非交付房屋,更未交付钥匙,不构成现房承诺。”
话音顿了顿,张律师目光坚定地看向审判长:“反之,原告方在合同签订后,单方面违约,要求退还购房款,按照合同约定,已构成根本性违约,我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原告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或继续履行合同。”
一番话逻辑缜密、有理有据,字字戳中要害,原本情绪激动的原告律师瞬间哑口无言,几番想要反驳,却都被张律师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一一驳回。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几次向仲昆提问,仲昆都严格按照叮嘱,问一句答一句,不多说一个字,语气诚恳,表述清晰,没有丝毫破绽。他看着张律师在庭上从容辩护,将所有争议点一一化解,心底最后一丝顾虑彻底消散,只觉得无比踏实。
历时整整两个小时的激烈庭审辩论落下帷幕,法庭之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合同效力、是否构成诈骗、房屋性质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充分陈述与质证,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有序推进,各方观点均已完整呈现。随着庭审程序的全部完成,审判长庄严宣布当庭休庭,由合议庭成员就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争议焦点进行闭门合议。
静谧的休庭期间,法庭内的紧张氛围仍未消散,原被告双方及代理律师均在等候区静候结果,案件的最终走向牵动着各方心绪。一小时的合议时限届满,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依次重返审判席,全场瞬间肃静,所有人的目光聚焦于审判席,等待最终的判决宣告。
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结果:依法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法庭经审理查明,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仲昆存在合同诈骗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原告与仲昆之间签订的13份购房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同时,判决明确指出,被告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未向原告充分、清晰释明所购房屋为期房属性,亦未在案涉13份购房合同中以显着方式注明期房相关条款,存在误导行为,致使原告误将期房当作现房购买,该过错行为法庭予以明确认定。
针对原告提出的终止合同、退还全部购房款的诉讼主张,法庭审理后认为,案涉购房合同合法有效且具备履行基础,原告单方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的诉求,构成单方面违约。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原告需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责任。
据此,法庭作出最终履行判定: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被告同时向原告退还剩余90%购房款;原告亦可选择继续履行案涉房屋交易合同,与被告重新签订规范的期房购房合同,明确房屋属性、交付时间等核心条款,依约完成后续交易。
至此,这起引发多方关注的购房合同纠纷案件,经由法庭严谨审理、合议庭充分合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厘清了双方权责边界,为房屋交易市场中的权责认定与风险防范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走出法庭,阳光洒在身上,温暖而明亮。仲昆长长舒了一口气,连日来压在心头的巨石彻底落地。张律师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淡淡笑道:“放心吧,稳赢,违约金也跑不了。”
仲昆看着眼前的律师,又想起那日林处长的引荐、合同里的关键漏洞,心中百感交集。这场险些让他陷入绝境的购房纠纷,终究在张律师有力的辩护下,迎来了最圆满的转机。临别前,仲昆从包里拿出10万元交到张律师手里:“这是律师费,多谢你的帮助,才使我化险为夷。
六名原告在庭审宣判后,经共同商议权衡,最终一致同意接受判决结果,选择领取总房款百分之九十的退款,不再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法院随即告知六人,需在判决指定的十日期限届满后,携带购房原始发票等相关凭证,前往法院指定窗口办理房款领取手续,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宣判当日下午,中级法院依法向中国建设银行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正式解除对登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仲昆接到账户解封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卞菲,按照判决金额,将六名购房者百分之九十的购房款,以及应由被告承担的一半案件受理费,足额划转至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