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判决(1/2)
与此同时,一份由区长闫权秘书刘澈亲自送往市纪委及省政法委的绝密档案,被紧急呈送到了专案组负责人面前。
档案袋里装着的,并非普通的举报信。而是一份证据链条完整的犯罪纪实。
里面详情记录了厉家是如何精心策划了一场“偷梁换日”的戏码。
材料清晰指出,在厉泽谦入狱Q城监狱不久,厉家便通过特殊渠道,物色到一名与厉泽谦体型年龄相仿的男子。
又利用监狱管理漏洞、买通关键环节狱警,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完成身份互换。
厉泽谦在脱离监狱控制后,被秘密送入某境外整形机构,进行了面部骨骼的调整。
手术恢复以后,他便以“林志刚”这个全新的身份复活,成为了厉家三房走失多年的大少爷,厉泽昊。
对于此事,组织高度重视,由省纪委牵头,公、检、法、司等多部门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对材料所列事项展开全方位的调查核实。
半年后,一场震惊全国的案情通报会召开。
官方正式宣布:经缜密侦查,现已查明,此前因买凶杀人被捕的嫌疑人“厉泽昊”(又名林志刚),真实身份正是数年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正在服刑的前A市市委副书记厉泽谦。
其利用非法手段脱逃并冒用他人身份,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相关涉案人员,包括厉泽谦本人及其家族中参与策划、包庇、协助运作的成员,均被依法严肃查处。
厉泽谦:犯脱逃罪、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与之前所犯贪污受贿等罪并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被迅速执行。
厉国华:犯包庇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厉国昌:犯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厉国芳:犯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厉家其他多名参与或知情不报、提供帮助的亲属、下属及社会关系人员,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或受到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厉峥嵘:在案件调查初期,因得知核心罪行彻底暴露,情绪激动,突发心源性猝死,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生前涉及的违法问题,因主体死亡不再追诉,但其非法所得均被依法追缴。
厉泽昊:经查实,其确为厉国华早年失散之子,对厉泽谦冒用其身份及家族其他犯罪行为均不知情,也未参与,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当庭释放。
这份几乎将厉家核心力量一网打尽、罚当其罪的判决清单公布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山呼海啸般的反响。
网络上一片叫好之声,主流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赞誉此案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背景多深,触碰红线必受严惩”的法治精神,成为一堂深刻的全民法治公开课。
历时半年的跌宕起伏,这场牵扯豪门秘辛、司法黑幕与亲情伦理的惊天大案,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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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就来到了厉泽谦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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