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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8章 枫林晚(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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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斌,三十五岁,一名外卖员。

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我像一只蝼蚁,穿梭在高楼大厦之间。我的电动车后座总放着保温箱,里面装着别人点的美食,而我自己的午餐通常只是一个馒头和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

现在的女人看不起我们这样的底层“屌丝”,她们眼里只有那些开豪车、住豪宅的男人。

我曾亲眼见过一个经常点外卖的漂亮女人,大街上掀起齐逼小短裙,露出情趣丁裤,对开着奔驰的男人极尽勾引,转身接过我手中的外卖时,却一脸嫌弃地骂我好狗不挡道。

她们喜欢当有钱人的“母狗”,眼里看我们这些底层人却狗都不如。

我的出租屋只有十平方米,除了一张床、一个破衣柜,就只剩下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空闲时我喜欢看鬼片,那些恐怖故事能让我暂时忘记现实中的屈辱和艰辛。在那些虚构的恐怖世界里,至少善恶有报,而现实生活中,往往都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骨。

那天晚上,我又在看一部老港产鬼片,讲的是一个道士收妖的故事。窗外下着雨,屋里只有电脑屏幕的光在闪烁。我一边吃着泡面,一边看着电影里道士用桃木剑斩妖除魔,心里想着,要是我有这本事该多好。

不知是太累还是怎么回事,看着看着,我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首先看到的是一顶绣着精致花纹的帐幔。我躺在一张雕花大床上,身上盖着锦缎被褥。

“少爷醒了!少爷醒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我转头,看到一个穿着古装的少女站在床边,大约十七、八岁,面容清秀,眼神中透着关切。她梳着简单的发髻,穿着一身淡青色的粗布衣裳,虽然朴素,但很干净。

“我...这是哪里?”我坐起身,发现自己的声音也变了,年轻了许多。

“少爷,您不记得了吗?这是您的家啊。您昨晚突然晕倒了,可把老爷夫人急坏了。”少女说着,眼眶有些发红。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这不是我那因常年送外卖而粗糙开裂的手。这是一双细皮嫩肉、指节分明的手,明显是个养尊处优的少爷的手。

突然,一阵头痛袭来,大量陌生的记忆涌入我的脑海。

我穿越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林清风,十八岁,是林府的独子。林府是当地有名的富户,经营着绸缎生意。父亲林正堂是位乐善好施的商人,母亲王氏温柔贤淑。而这个丫鬟叫小柔,是八年前父母从变态手中救下的。

更详细的记忆涌上来:小柔九岁那年,家乡闹饥荒,父母实在养不活她,将她卖给了一个富商。那富商有特殊癖好,专爱折磨小女孩。父母偶然在街上看到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的小柔,心生不忍,花了高价将她赎了出来,带回府中做丫鬟。

“少爷,您真的没事吗?要不要我去请大夫?”小柔担忧地问。

我摇摇头,努力消化着这一切。我真的穿越了,而且还成了一个富家少爷。这难道就是老天爷对我前世辛劳的补偿?

接下来的几天,我逐渐适应了这个新身份。林府很大,有三进院子,仆人十几个。父母对我极为宠爱,而我也慢慢喜欢上了这个温暖的家。

小柔是我的贴身丫鬟,负责照顾我的起居。她话不多,做事却细心周到。我注意到她手上有些旧伤疤,想来是小时候留下的。每当我问起,她总是低头不语,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

就这样平静地过了一个月。一天下午,我正在书房看书,突然听到前院一阵喧哗。

“怎么回事?”我问匆匆跑进来的小柔。

“少爷,不好了!县太爷带着官兵来了,说老爷涉嫌走私私盐,要查封林家!”小柔脸色惨白。

我心头一紧,急忙往前院跑去。只见父亲正与一个穿着官服的中年男子对峙,母亲在一旁哭泣。

“王大人,我林正堂向来遵纪守法,何来走私私盐一说?”父亲的声音中带着愤怒。

县太爷王有财冷笑一声:“有没有,搜了就知道。来人,给我搜!”

官兵如狼似虎地冲进各个房间,翻箱倒柜。不多时,一个官兵抱着一包东西跑出来:“大人,找到了!在后院仓库里发现三袋私盐!”

“这...这不可能!”父亲惊呼,“这是栽赃!王有财,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如此害我?”

王有财走近几步,压低声音说:“林正堂,要怪就怪你太不识相。我看上你家绸缎庄不是一天两天了,好言相劝你不肯卖,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你...你简直无法无天!”

“法?”王有财哈哈大笑,“在这县城,我就是法!来人,将林家上下全部拿下,家产充公!”

母亲扑上来拉住父亲,被官兵粗暴地推开,摔倒在地。我想冲过去,却被两个官兵死死按住。

“爹!娘!”我挣扎着喊道。

混乱中,我看到小柔躲在廊柱后,满脸泪水。她突然转身往后院跑去。

官兵将我们全家押入大牢。阴暗潮湿的牢房里,父亲仰天长叹:“我林正堂一生行善,竟落得如此下场,天理何在啊!”

“爹,我们一定会没事的。”我安慰道,心里却一片冰凉。我看过太多古装剧,知道被诬陷走私私盐是什么下场。

三天后,开堂审案。所谓审判不过是走个过场,王有财早就打点好了一切。父母被判斩立决,我因“年幼无知”被从轻发落,杖责三十,逐出县城。

“不!老爷是冤枉的!”母亲在堂上哭得撕心裂肺。

“公堂之上,岂容喧哗!”王有财一拍惊堂木,“退堂!”

我被关了三天,然后拖到堂外,结结实实挨了三十大板。每一板都痛入骨髓,但我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我知道,哭泣和哀求没有任何用处。

行刑完毕,我几乎无法站立。两个衙役像拖死狗一样把我拖到城门外,扔在路边。

“滚吧,别让老子再看见你!”

我趴在尘土中,浑身剧痛,心中却燃烧着熊熊怒火。王有财,我一定要你血债血偿!

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小手轻轻扶起我。是小柔。

“少爷,您怎么样?”她满脸泪痕,用袖子小心地擦拭我脸上的血迹。

“小柔...你怎么来了?”

“其他丫鬟仆人都被卖了,我躲了起来,藏了几两银子,一直躲在附近,等您出来。”她抽泣着说,“老爷和夫人,他们...他们今早已经被...”

我心如刀割,父亲已经被处决了。

“少爷,我们先离开这里,我怕被王有财的爪牙认出来。”小柔费力地扶起我。

我几乎将全身重量都压在她瘦小的肩膀上,她一瘸一拐地扶着我,往城外的树林走去。我这才注意到,她的右脚有些不便,走路时微微跛着。

我们在树林深处找到一处稍微干净的地方休息。小柔从怀里掏出两个硬邦邦的馒头,递给我一个。

“少爷,吃点东西吧。”

我看着她手中那个明显小一些的馒头,突然意识到,这可能是她仅有的食物了。

“你吃那个大的,我吃小的。”我说。

小柔摇摇头:“少爷受了伤,需要多吃点。我...我不饿。”

我知道她在说谎。从她干裂的嘴唇和消瘦的面颊就能看出,她肯定已经很久没好好吃过东西了。

“要么我们换,要么都不吃。”我坚持。

最终,小柔妥协了,我们交换了馒头。那馒头又干又硬,但在当时,却是我吃过最温暖的食物。

“小柔,谢谢你。”我低声说。

她抬起头,眼中含泪:“少爷别这么说。老爷夫人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他们,我早就...早就死了。我这条命是林家给的,我会一直陪着少爷。”

那一刻,我看着这个只有十七岁、瘦弱却坚强的女孩,心中涌起一股热流。前世的我孤独一人,从未有人如此对我不离不弃。我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的生活,一定要为宿主父母报仇。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就在树林里艰难求生。小柔认识一些野菜,我们靠这些和偶尔找到的野果充饥。我的伤势逐渐好转,但心中的仇恨却与日俱增。

一天,小柔兴奋地跑回来:“少爷,我找到了一个地方,适合搭屋子!”

她带我来到树林深处的一小片空地,旁边有一条小溪流过,不远处有座不高的山崖,可以遮风挡雨。

“这里真好。”我环顾四周,这里隐蔽而安静,确实是个安身的好地方。

我们用小柔偷藏的银子买了简单工具,开始搭建简陋的住所。我砍树枝,小柔找来藤蔓捆绑。小柔的手很快就被粗糙的树枝划破了,但她一声不吭,继续工作。

“小柔,你的手...”我抓住她的手,看到上面已经布满血痕。

“不碍事的,少爷。我以前做惯粗活了。”她轻声说,想抽回手。

我没有放开,而是撕下自己衣摆相对干净的一块布,小心地为她包扎。她低头不语,耳根却微微发红。

经过三天的努力,一个简陋但能遮风避雨的小木屋搭成了。虽然四面漏风,但至少我们有了一个“家”。

当晚,我们坐在新搭的屋里,听着外面的虫鸣。小柔从怀里掏出半个窝窝头——这是她白天去附近的村庄乞讨来的。

“少爷,您吃吧。”

“我们一起吃。”我将窝窝头掰成两半,将大的一半递给她。

她犹豫了一下,接过窝窝头,小口小口地吃着。月光从木屋的缝隙中透进来,照在她清秀的侧脸上。我突然发现,小柔其实长得很美,不是那种惊艳的美,而是一种清澈、纯净的美,像山间的野百合。

“小柔,以后……我们……永远是一家人……”我结巴的说。

她抬头看着我,眼中闪着泪光,用力点头。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逐渐适应了山林生活。我做了简单的弓箭,试着打猎。起初总是空手而归,但慢慢地,我也能射中一些兔子和野鸡。小柔则认识各种野菜和草药,她采来野菜充饥,草药则晒干了,偶尔拿去附近的集市换些粮食。

深秋时节,山林被染成一片金黄。清晨,薄雾笼罩山谷,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光影。我和小柔一起在林中采摘蘑菇,她的篮子里已经装了大半。

“小柔,你看,这里有一大片!”我兴奋地指着一棵老树下。

我走过去,果然看到树根处密密麻麻长着许多蘑菇。我们蹲下身一起采摘,手指偶尔碰触,她总是飞快地缩回手,脸上泛起红晕。

“小柔,以后别叫我少爷了。”我说,“林家已经没了,我现在不是什么少爷,你也不是丫鬟。”

“那...那叫什么?”她低着头,声音细如蚊蚋。

“叫我的名字,林清风。或者...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风哥哥。”

她的脸更红了:“我还是习惯叫少爷……”

但看到我坚定的表情,沉默许久,才轻声唤道:“风...风哥哥。”

那一刻,我的心像被羽毛轻轻拂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感觉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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