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1/2)
反中医联盟总群。
图标不断闪烁着。
几张图片被接连甩进群里,是不同平台后台发来的、盖有律师事务所鲜红印章的《律师警告函》截图。
函件措辞严谨犀利,明确指出相关账号发布的关于林远志先生学业成绩等内容,涉嫌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要求立即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利。
落款是“巢正律师事务所”,附有联系电话和地址。
“我靠!真收到律师函了![图片]”
“我也收到了!怎么办?!”
“@破妄群主!出事了!他们来真的了!”
“不是吧?就发个视频而已,至于吗?”
“林远志这么玩不起?网上质疑都不行了?”
“关键是……他们怎么知道是我发的?我小号啊!”
群里瞬间炸开了锅。
那几个最早发布“实锤”视频的活跃成员,尤其惊慌。
因为其他人的视频都是转发,他们才是原创。
群主“破妄”不得不连发几条消息
“大家冷静!都冷静一点!别自乱阵脚!
律师函而已,又不是法院传票!吓唬人的玩意儿,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我们视频里人名打了码,成绩单也是‘网友提供’,没直接说就是他造假,只是在‘合理质疑’。
他林远志就是拿律师当枪,虚张声势,想逼我们删帖闭嘴!
我们一删,反而显得我们心虚、理亏!绝对不能删!挺住就是胜利!”
有群友怯怯地问:“群主,万一……他们真的起诉怎么办?我这律师函上写得挺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破妄”立刻回复:
“起诉?哪有那么容易!我们这么多人,分散在全国各地,他一个个起诉?光是律师费、差旅费就能拖死他!
这就是心理战,别上当!大家记住,打死不承认视频内容是假的,咬定是合理质疑。我们是在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和言论自由!”
不少成员开始私下嘀咕,后悔当初不该出这个头。
有几个胆小的,在开完“统一思想”的线上会后,还是偷偷把自己转发或发布的视频设为了私密或直接删除。
————
仅仅隔了两天,那些曾经发布过核心侵权视频、且未主动删除的账号运营者,陆续在自家邮箱、甚至家门口,收到了来自其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的诉讼文书送达通知。
随之附上的,是正式的《民事起诉状》副本。
同时,手机短信也收到了相关通知。
起诉状上,原告林远志的信息、诉讼请求清晰明确。
而被告一栏,赫然打印着他们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分毫不差!
“我X他妈!起诉状!真寄到我家了![图片]”
“我也收到了!他们怎么知道我身份证号的?!这他妈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完了完了,这下真闹大了!法院都立案了!”
“@破妄群主!你不是说不会起诉吗?!现在怎么办?!”
“我就发了个视频,转发了一下,至于闹到法院吗?林远志也太小心眼了吧!”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快想想怎么办!这事要是让单位/学校/家里知道,我还混不混了?!”
群里再次被恐慌和怨愤淹没。
之前“破妄”那套“拖死他”、“心理战”的说辞,在盖着法院红印的起诉状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
很多人开始真正感到害怕,不仅怕法律后果,更怕社会性死亡。
“破妄”自己因为并未直接发布侵权内容,暂时没收到传票,但群里成员不断@他,逼问他解决办法,他也焦头烂额,只能反复强调:
“别慌!这种分散的群体诉讼,原告方要派律师去各地开庭,成本极高,他们耗不起!很可能就是吓唬你们,逼你们和解撤诉!坚持住,别主动联系他们,别承认!”
然而,越来越多的成员开始后悔参与这次行动,后悔轻信了群主的鼓动。
有人悄悄退群,有人开始私下商量要不要主动联系林远志那边道歉寻求和解。
——————
前后持续一周。
百日咳社区防治的首次大规模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在团队和学生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
何玉金带领邓敏、吴斌熬了几个夜,将数百份有效问卷、随访记录、用药反馈进行统计分析,整理成一份数据详实、图表清晰的初步研究报告。
林远志仔细审阅后,向分管科研的陈副院长汇报。
成果是喜人的:在接受虫药方(白僵蚕/蜈蚣)或替代方(五子镇咳汤)干预的患儿中,超过85%在三天内痉挛性咳嗽频率和程度得到显著缓解,睡眠和食欲改善;一周后,近60%的患儿咳嗽基本停止或仅偶发。
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报告还附上了许多家长手写的感谢信和孩子们重新展露的笑脸照片,极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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