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天父杀妖,翼王回魂!(求票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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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世铎家族在京西和京东一带,坐拥良田四十万亩。
四十万亩是什么概念?
那是两百六十多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半个新加坡。
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私设刑堂,蓄养打手,对佃户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那个在柳林村作威作福的金贝勒,不过是依托在这棵大树上的一根吸血藤蔓罢了。
「四十万亩地啊————」
洛森低声喃喃:「与其留给这群只会遛鸟斗蛐蛐的废物,不如让我笑纳了。」
刚刚签订的《华盛顿新约》墨迹未干,其中那条「美利坚公民在大清全境享有置业权」的条款,正缺一个落地的响声。
既然这群满清权贵觉得地是他们的,命也是他们的。
那我就把这两样东西都拿过来。
洛森在脑海中,下达了「清虫行动2.0」的指令。
「批准支援。」
「目标:清除礼亲王家族在京东,京西的所有武装力量,制造恐慌,为后续收购铺路。」
「行动代号:天国降临。」
直隶省的黑夜,被几道看不见的电流撕裂。
几乎就在洛森下令的同时,以三河县柳林村为中心,方圆五十里内,六颗沉睡已久的钉子猛然睁开了眼睛。
通州城南的一家杂货铺里,掌柜的吹灭了油灯,从床底下拉出一个积满灰尘的樟木箱子。
香河县的一个衙门捕快,在巡夜的途中突然转身,消失在巷子深处。
平谷县的一个脚夫,扔掉了肩上的扁担,回家从地窖摸出一只箱子。
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地。
柳林村。
与此同时,三河县西南六十里,南苑皇家猎场。
这里是满清皇室和王公贵族们骑马射箭的禁地,也是豢养良马的马场。
几个负责看守马厩的护军校,正围著火盆喝酒。
「老张,今儿这酒怎么有点苦?」一个满人护军咂吧著嘴问道。
老张慢慢放下了酒碗,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苦吗?那是上路的酒,当然苦。」
「啥?」
还没等那满人反应过来,老张的手已经像铁钳一样扣住了他的喉咙。
「咔嚓。」
清脆的骨裂声被风声掩盖。
几乎是同一时间,另外两名死士也动手了。
他们没有用刀,而是瞬间扭断了对方的脖子。
三具尸体被随意地踢进了草料堆。
随后,三人打开了马厩的栅栏。
两百匹膘肥体壮的蒙古战马,在夜色中喷著响鼻。
死士们翻身上马,驱赶著马群,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冲破了皇家的禁苑,没入了茫茫夜色之中。
柳林村,铁匠铺后院。
一个时辰后。
一阵急促却压抑的马蹄声在村外的土路上响起,随即又迅速消失。六个黑影翻过土墙,落在了后院里。
他们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多看陈七一眼。
每个人都背著一个同样的樟木箱子。
六个箱子整齐地码放在院子中。
做完这一切,这六个死士随即转身消失在黑暗中。
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接下来是属于正规军的时刻。
陈七看著空荡荡的院子。
突然,空气中泛起了一阵诡异的涟漪,就像是平静的水面被投入了石子。
空间的扭曲让月光都变得模糊起来。
一百二十个高大的身影,凭空出现在这狭小的后院里。
他们穿著没有任何标识的黑色粗布短打,脚蹬千层底快靴,腰间挂著沉重的猎刀。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的发型。
没有猪尾巴一样的辫子。
所有人都披散著长发,额头上包著一块红色的头巾。
那是二十年前,让整个大清帝国闻风丧胆的标志,太平军的发型!
长毛!
为首的一人,身高足有一米九,浑身肌肉像花岗岩一样隆起。
他叫石虎,是这支小队的队长。
」US——078。」
石虎伸出蒲扇般的大手,重重地拍了拍陈七的肩膀。
「老板让我们来了。」
陈七深吸了一口气,将胸中的浊气吐尽。
「US——078,陈七,归队。」
「装备。」石虎简短地下令。
一百二十名死士迅速打开地上的樟木箱子。
取枪、压弹、挂刀、背炸药。
不到五分钟,这支空降部队便集结完毕。
「走。」
一群人像幽灵一样离开了柳林村。
为了不惊扰已经熟睡的秀莲和村民,他们走在土路上悄无声息。
离开村子七八里地,在一片防风林里。
那三名从南苑猎场赶来的死士,早已带著两百匹战马等候多时。
战马喷著热气。
石虎翻身上马,勒转马头,看著陈七。
「陈七,你带三十个兄弟,去三河县城。」
「金贝勒那个杂碎,是你的。」
「其余人,跟我走。」
石虎指了指西边:「世铎那个老混蛋今天在军机处值夜,但他那一大家子吸血鬼,今晚都在京西的园子里听戏。」
「既然老板说了要地。」
「那咱们就帮这礼亲王府,腾腾地方。」
「驾!」
两支队伍在夜色中分道扬镳。
一支如利箭般射向繁华的京西,一支如毒蛇般扑向沉睡的三河县城。
三河县城。
这是一座典型的北方小县城,城墙低矮,年久失修。
城门口那两个守夜的绿营兵,正抱著生锈的长矛,靠在城墙根下打盹,哈喇子流了一地。
这就是大清的国防。
陈七带著三十名死士,骑马到了城外二里地,便翻身下马,将马匹拴在树林里。
「留两个人看马,其余人,跟我上。」
陈七看著那只有两丈高的城墙。
这种土墙,挡得住流民,却挡不住来自加州的魔神。
三十个黑影如同壁虎一般,仅仅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徒手攀上了城墙。
那两个还在做梦娶媳妇的绿营兵,在睡梦中就被捂住了嘴,冰冷的猎刀干净利落地割断了他们的喉管。
陈七站在城头,俯瞰著这座沉睡的县城。
金贝勒的府邸很好找。
全县城只有那一片宅子还亮著灯,隐约传来丝竹管弦之声和女人的嬉笑声。
「动作快点。」
陈七低声说道:「别让贝勒爷等急了。」
二十八名死士从城墙上一跃而下,像一群黑色的饿狼,扑向那座灯火通明的宅院。
金府的大门口,挂著两个硕大的红灯笼。
四个腰里挎著腰刀的包衣奴才,正聚在一起推牌九,嘴里骂骂咧咧。
「这把天牌!给钱给钱!」
「妈的,今儿手气真背————」
一道寒光闪过。
那个正在收钱的包衣突然觉得脖子一凉,想说话,却发现声音变成了漏气的风箱声。
鲜血喷泉一样涌出,洒满了那张赌桌。
紧接著,又是三道寒光。
四个包衣甚至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清,就全部捂著脖子倒了下去。
陈七从黑暗中走出来,拔出插在门框上的猎刀,在尸体上擦了擦血迹。
「进去。」
「满人全杀。包衣全杀。汉人下人打晕。」
死士们撞开大门,涌入前院。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金府虽然养了几十号护院家丁,手里也有几杆早已淘汰的前膛枪,但在装备了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和柯尔特左轮的死士面前,他们就像是挥舞著烧火棍的婴儿。
死士们冷静地进行著战术清理。
三人一组,互相掩护,逐屋清扫。
「啊!杀人啦!」
「长毛!是长毛!」
终于有人看清了这群凶神的装束,长发,红巾,杀人如麻。
这个发现让金府上下陷入了更深的恐惧。
长毛?那不是二十年前就被曾国藩剿灭了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恐惧比子弹更让人崩溃。
陈七没有理会这些尖叫,他直奔后院的主屋。
那是金贝勒的寝室。
此时的金贝勒,正躺在宽大的罗汉床上,怀里搂著两个雏妓,手里拿著大烟枪,吞云吐雾。
「这群狗奴才,大半夜的放什么鞭炮?吵了爷的雅兴!」
金贝勒不满地嘟囔著,一脚踢开怀里的女人,想要叫人去看看。
「砰!」
雕花的房门被一脚踹开,碎木屑飞溅。
一阵冷风灌了进来,吹散了屋里的烟雾。
金贝勒眯著眼睛,透过烟雾,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高大身影。
那人披头散发,头上裹著红巾,手里提著一把还在滴血的猎刀,眼神冷得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谁?」
金贝勒吓得烟枪掉在了地上:「你是哪路的强人?要钱?爷有钱!爷给你钱!」
他一边说,一边哆哆嗦嗦地往床角缩,试图去摸枕头底下的那把洋枪。
陈七一步一步走过来。
「钱是爷的,地是爷的,命也是爷的。」
陈七重复著白天金贝勒在打谷场上说过的话,声音讥讽。
「你————你在说什么?」金贝勒觉得这话有些耳熟,但恐惧让他无法思考。
陈七举起了刀。
「下辈子,投胎做个畜生吧。做人,你不配。」
金贝勒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
一颗梳著油光锃亮大辫子的脑袋,骨碌碌地滚到了地上,那双眼睛还瞪得大大的。
那两个雏妓早已吓晕了过去。
陈七提起金贝勒的脑袋,在手里掂了掂。
很轻。
这就是所谓的天潢贵胄?这就是压在汉人头上两百年的大山?
原来砍下来,也不过就是一个烂西瓜。
陈七走到那面白得刺眼的墙壁前。
他将金贝勒的断颈按在墙上,像是在使用一支巨大的朱笔。
鲜血喷涌,染红了雪白的宣纸。
陈七挥毫泼墨,笔走龙蛇。
八个触目惊心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墙上:
【天父杀妖】
【翼王回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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