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悲惨过往。(1/2)
除了腿脚不方便以外,沈山河又回归了往日的正常生活。
虽然酒店这边给他留有专门的房间,但他还是和吴纯燕住在一起,毕竟他现在还是个需要人照顾的病人。
如今的吴纯燕家隔着火车站有点远了,好在有直达的公交车。
不过她已经不再负责公司的具体事务,做为股东,她更多的是在幕后监管,是不用朝九晚五的每天去上班的,所以影响并不大。
但是沈山河还是让她去学个车考个驾照。
又考虑到林晓梅是庆典公司的经理,而且专注业务这一块,很有必要配个车,沈山河便趁着眼下庆典活动的淡季也让她一起去了。
他决定给酒店和庆典公司各配一辆车,另外再给吴纯燕买一辆,他自己以后也可以开。
他只是有点瘸,开个车还是没问题。
本来苏瑶也在他的计划范围内,但被她拒绝了,因为她身份敏感,能避免的麻烦还是避着好。
沈山河的安排对于林晓梅而言是一个意外之喜,同时作为公司高层,沈山河还在酒店给她配了房间,只待庆典公司入驻酒店时她也就能住进去了。
不过她表示没必要,她更喜欢住在吴纯燕家里,沈山河觉得吴纯燕有个伴也不错,也就随她便。
林晓梅的目标很明确,她给自己制定了上中下三策,最理想的上策当然是登堂入室,做了沈山河的老婆。
现在唯一能指望到的也就是苏瑶受不了沈山河的残疾,但目前她看不到一点苗头,所以这一愿望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中策就是效仿吴纯燕,不求什么,只把一颗心毫无保留的放在沈山河身上身上,以真心换真心,除了妻子的名头,其他的,以沈山河的本性,断不会缺她什么,包括温情。
对一个曾经的风尘女子而言,这已经是很好的结局了。
何况她拥有一个吴纯燕没有的优势,就是吴纯燕做了结扎手术不能生孩子且还有个孩子的拖累,但她还能为沈山河生孩子,要是能那样,那也是完美不过了。
不过要实现这一目的似乎也关卡重重。
首当其冲的就是眼前的吴纯燕,她的好恶、她的看法沈山河皆会在意。
但她其实很好攻克,因为她的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只要沈山河高兴,不管做什么她都支持,就像一个溺爱自己孩子的母亲一样。
只是苏瑶那关不好过,好在苏瑶目前名不正言不顺且鞭长莫及,她还有操作空间,但也得抓紧时间了。
至于陶丽娜那里,虽然管得凶,但沈山河对她的意见已经不太放心上了,明眼人都知道,两个离婚只在迟早之间。
那么,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把生米煮成熟饭,让苏瑶只得捏着鼻子认了。
至于下策,那就像瞿玲玲一样,沾一点露水姻缘之情,只要自己知道轻重,依着沈山河的秉性,也会有一份保障。
林晓梅无疑是聪明的,与吴纯燕生活在一起时她洗衣做饭把所有家务都干了,弄得吴纯燕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她则只说当是抵房租了。
同时她还对吴纯燕的行为大加赞赏,说她才是真正的人间清醒,活得通透。
既享受到了家的温馨又没有家的负累,既享受到了一个人的自由又没有一个人的孤单。
她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之情,见到吴纯燕的儿子轩轩时也热情得不得了。
两人很快打成一片,还哄着轩轩叫自己干妈,硬是和沈山河这个干爹凑成了一对。
沈山河不在的时候,她便与吴纯燕两人共枕而眠,无话不谈。
林晓梅跟吴纯燕说起了自己的过去——
她小时候成绩很好,但家里重男轻女,为了让弟弟读书,上完初中打死也不再让她读书了。
那里正好村上第一次有人邀伴去广州打工,家里便让她也去了,说是给弟弟挣点学费。
她进的是一个电子元件厂,在番禺石楼镇。
开始被分到插件流水线,像机器一样,每天固定着重复的动作。
第一天,组长把一筐电阻倒在她面前,告诉她“手要快,别抬头,啥事别管。”
她手脚麻利,一天能插七千颗电阻,月底拿了九十多块工资,把七十块寄回家,剩二十几块藏在枕头芯里。
工厂老板姓邝,香港人,周末才从香港过来,穿白色耐克鞋,说粤语像唱歌。
林晓梅第一次见他,是早上下夜班出来,她在厂门口的小卖部买方便面,邝老板正在买可乐。
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长,也把他的目光拉得老长。
后来,她们又偶尔见过几次,但其时她并不知道他是老板,更没有多想。
后来,车间主任把她调到三楼“样品室”,活儿轻了,工钱却多了二十块,她以为是自己活干得好,被提拔了。
林晓梅被调到样品室后,老板的出现变得频繁了。
他第一次单独留下她加班,是在一个周五的傍晚。
工厂里机器声渐歇,夕阳透过百叶窗,在地板上切出一道金色的线。
老板穿着浅灰色的西装,手里提着两盒从香港带来的“蛋挞”,他笑着对她说:“晓梅,你知唔知,你长得好像我妹妹年轻时候。
她现在在加拿大,好少回来。”
他递给她蛋挞,指尖轻轻擦过她的掌心,像是不经意。
林晓梅低下头,心跳得比流水线快了一拍。
之后,他每周都从香港带来“礼物”:一支“变色唇膏”。
对她说:
“你嘴唇薄,涂这个,会笑得更靓。”
一只“电子表”,帮她戴上,说:
“时间对你来讲,从现在开始重要。”
一本《读者文摘》,指着里面一篇叫《灰姑娘》的故事:
“你看,仙女教母总是会出现,你要相信奇迹。”
有一次,他从香港回来,带了一条“真丝围巾”,玫红色,上面印着一朵朵小小的白兰花。
他亲自给她系上,手指在她颈后停留了一秒:
“你这肤色,衬得起这颜色。我们香港那边的女仔,比不过你。”
林晓梅照镜子时,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好看”。
她从小被父母教育“女孩子要勤快”,可那天,她在宿舍的碎镜子前站了很久。
后来,是他带她去“见世面”。
他开着一辆白色“丰田”轿车,车窗摇下,音响里放的是张国荣的《风继续吹》。
他让她坐在副驾驶,笑着说:
“晓梅,你知唔知,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唔同其他女仔。你眼里有光,有灵气。”
车开到广州沙面,他带她去西餐厅,点了“牛排”和“红酒”。
林晓梅不会用刀叉,他笑着教她,手指覆在她的手背上:
“慢慢来,我教你。你聪明,一学就会。”
回去的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用粤语哼歌。
林晓梅听不懂歌词,只觉得那声音像夜色一样软。
车在厂门口停下,他没有立刻开门,而是侧过头,看着她:
“你这么小,这么乖,不应该在流水线浪费青春。”
“你放心,我不会碰你,我只是想照顾你。
像哥哥照顾妹妹一样。”
“你家里穷,不是你的错。你值得更好的生活。”
他让她叫他“邝生”,说“老板”太生分。
他给她一张“电话卡”,让她去厂门口的公用电话亭,打给他。
每次通话,他都用粤语叫她“阿梅”,那声音通过电流,像一根羽毛,挠得她心里发痒。
单纯的林晓梅也告诉了老板自己的情况。
老板知道后告诉林晓梅,他不忍心看到一个自己妹妹一样的人过得这么苦,他说他来给她弟弟出学费,说她应该天真浪漫的活着。
那句话他是用普通话说的,一字一句,像钉子钉进她心里。
直到那个加班的冬夜,他才露出真正的獠牙。
他把她叫到办公室,空调开得很暖,他脱下西装外套,只穿一件白衬衫。
他递给她一罐“可口可乐”,拉环“啪”一声,像某种信号。
“阿梅,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
他靠近她,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你不贪心。
其他女仔,要这个要那个,你只想家里好。”
他手指划过她的脸颊,像验收一件瓷器: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
我已经在香港帮你问好了学校,你先去读夜校,等拿到身份证,我带你去香港。”
他最后一句话,是用气音说的:
“我会离婚,等你满二十。”
十七八岁的林晓梅,在那一刻,终于彻底相信:
——原来童话是真的,灰姑娘真的会被王子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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