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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八章 踏入豪华饭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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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晨晨带着炫铃又去了商业街,这里都是一些有名的物品陈设,就比如超级玛丽,整个大厦里面全都是超级玛丽,如果是点心店,整个一层全是各种点心蛋糕,都是上海经典口味的点心。

晨晨看上了一款蝴蝶酥,玄凌以为晨晨要给她买,所以她扯着晨晨的手臂就要往外走,像极了她小时候被妈妈扯着走的场景。

后来玄凌有些后悔了,自己作为一个妈妈,既然孩子喜欢,就应该掏钱给孩子买上,而不是拉着孩子赶紧离开。

虽然上海的物价贵,又不是天天吃,能花多少钱?

自己小时候那个场景再现,才让她感觉到内心的忐忑。

当时玄凌心里想的不是不愿意给晨晨买,而是晨晨大了,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抢着付钱,这次又是玄凌来上海,所以他肯定会掏腰包。

虽然晨晨的钱是玄凌给的,但是孩子身上满共一个月就那么一千五的生活费,在高物价的大城市根本禁不住花,所以她不想晨晨花钱。

说起晨晨,他实在是太懂事了,就算是跟贺子溪在一起,他也是抢着付钱,就这样一个还在上学的孩子,贺子溪就忍心看着看着为他买单,玄凌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让孩子给自己买单的,毕竟他还是学生。

但是贺子溪却觉得理所当然,有了他的理所当然,所以每次出去吃饭,都是晨晨花钱,以前玄凌还敢去南京,后来不敢去了,因为晨晨干什么都要抢着付款,总把她当外人。

迄今为止,每次出门,晨晨基本上都是在付款,玄凌的心里特别难受,但是又抢不过晨晨。

所以才有了蝴蝶酥这件事,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惦记着蝴蝶酥这件事,她当时真的应该给晨晨买到这款上海的蝴蝶酥,毕竟孩子没有见过这个。

商业街很长,人也很多,熙熙攘攘的人群将本就不宽阔的大街占了一个满满当当。

玄凌有个毛病,就是喜欢走路的时候拉着人,小时候拉着爸爸妈妈的手,长大一些拉着姐姐的手,结婚之后拉着贺子溪的手,有了晨晨拉着晨晨的手。

现在晨晨大了,她喜欢挽着晨晨的手臂,但是晨晨不让,从上高中开始孩子就不让了,懂得了异性之间需要保持距离,尽管是妈妈,但是还是一样在外面不让玄凌拉着。

但是人实在是太多了,她担心挤散了,所以还是拉着晨晨的手臂,其中有很多次都被晨晨故意甩开了。

可能是男孩子害羞吧!

但是直到现在,晨晨还是始终很在意玄凌去拉他的手臂。

尽管玄凌跟孩子很爱打闹,开玩笑,就像一个人似的,即便是上高中两个人都能钻一个被子,但是在外人面前,他还是不让玄凌扯他的手臂。

到了外滩27号,也就是《繁华》里面汪小姐工作的地方,也是宝总外贸业务的关键关联地,晨晨笑着开口:“故地重游!”

“怎么叫故地重游呢?”炫铃早已经忘了那部电视剧。

“年前不是刚看的繁华吗?这就是取景地吧!”晨晨笑了。

“哦,记不住了!”炫铃记不住场景,因为上面没写地址,只是一栋很陈旧的大楼。

“瞧!前面就是老板娘开的酒楼!”晨晨抬手指了过去!

果然不远处出现了那栋斜角蓝色玻璃的大窗户,电视镜头里老板娘站在蓝色的窗户边看着,那一头大波浪风情万种,脸上精致的妆容,还有那娇颜的红唇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的撩人,让人想入非非。

再往前走就是和平饭店,宝总下榻的酒店。

这个时候很多人在围着饭店的外墙打卡,玄凌看了看里面,有人坐着用餐,看来是对外开业的,但是看了上面的价格之后,玄凌立马退缩了。

很普通一盘菜的价格在三五百元,普通老板姓只能看看。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昏暗下来了,周围华灯已经点亮了,上海的夜景果然是很美的。

到了这条繁华的街道,才知道了上海的美,看到不远处的东方明珠,才知道一线城市的魅力所在。

怪不得人们背井离乡要来到一线大城市发展,因为这里有的,别的地方还真看不到。

那些一留下来的民国建筑风格,那些洋人修建的西式建筑,迄今为止都是历史残留的文化遗迹,让人叹为观止。

随着暮色深沉,他们也踏上了回出租屋的地铁。

进过一下午的溜达,玄凌早已感觉饥肠辘辘了。

她想着回去给晨晨做顿好吃的,毕竟出来都没有花钱,那么多吃的也就是过过眼瘾。

没想到在下了地铁之后,玄凌被晨晨带到了一处商场里的高级餐厅,在炫铃看来那是一间高级餐厅。

光影流转的大堂内,满是衣香鬓影。昂贵的软装衬得人群更加生动,这里不仅有格调,更有让人移不开眼的繁华。

一进门就被高级感包围,等位的人群都是风景。在这里哪是吃饭,简直就是在参加上流社会的狂欢!

店里店外都挤得满满当当,连空气里都飘着金钱的味道和热闹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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