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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指条明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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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指条明路

越往山里走,牧道越窄,有好几处根本就是在近乎垂直的峭壁上挖出半米多宽、一人来高的石槽作为通行路道。

这样的地方,莫说是骑马,哪怕牵马而过,随便蹬落一块石头看著一路蹦蹦跳跳地滚落下去,砸成无数碎块,都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周景明犹记得,上辈子勘探队进山,一个个背著大包小包的物资,他在通过一道弯拐时,一转身不小心把背上的包撞在岩壁上又弹开,顿时失去重心,被沉重的大背包带著直往山沟方向歪。

那一刻,他双手连连舞动,脚趾头恨不得在石头上抠出个坑的心情以及半只脚踩到悬崖边上才找回平衡,勉强稳住身形的后怕,至今想起来,心头都忍不住一阵发凉。

跃进时期干的很多事,在周景明看来,极其不靠谱。

就这条牧道,牧民赶著上百的羊群通过,恐怕只要羊群受惊推挤起来,就得有半数掉下悬崖摔死。

还有驮著物资的马匹,更是行走艰难。

这样的牧道被废弃,高山牧场无人光顾,周景明觉得理所当然,牧道修得太不靠谱,做做样子的成分更大。

走到下午两点左右,那些悬崖峭壁渐渐地不见了,再看不到人工修筑道路的痕迹,取而代之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

一路所过,身边除了落叶松,还有大片大片的白桦树和云杉,树木遮天蔽日,阳光只能在树叶细小的间隙中游离,让山林里显得有些阴暗。

周景明将猎枪取下来提著,牵马前行。

武阳也不敢有丝毫大意,越是这样茂密的林子,越容易潜藏野兽,要是迎头碰到头哈熊或是豹子,那可要命。

穿行在森林中,时不时就能在林下看到一个个由细碎泥土堆成的土丘,小的能有半人高,大的甚至比人还高。

两人经过的时候,都有意避让著。

在哈熊沟淘金的时候,那边林木茂密,没少往山林里钻的武阳看到过这种土丘,知道是蚂蚁在地底打洞,搬出来的泥土堆积而成,一脚过去,容易陷空,还会涌出密密麻麻的蚂蚁,虽然不至于给人带来多大伤害,但那种蚂蚁密集的感觉,还是会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另外,还有一种能将脑袋以夸张角度扭转的鸟,喜欢在这种土丘上窜跳,啄食出入的蚂蚁。

这种鸟,周景明在蜀地也曾见过,俗称扭脖子鸟,学名叫蚁,喜欢吃蚂蚁和各种甲虫,看似啄食,实际是用长舌头舔食蚂蚁。

在林海中行进,并不比走在陡峭岩壁山路上轻松,脚下一层厚厚的枯枝腐叶,松松软软的,有的地方,腐殖层吸足了高山融雪的水汽,踩上去噗嗤噗嗤的,直冒黑水。

初走一段,觉得没什么,但时间稍久就会发现,这跟在雪地跋涉没什么区别,特别耗体力。

临近傍晚的时候,两人还是没能走出林子,只能选一个山林间林木稀疏的地方露宿。

其实他们所走的地方,已经能勉强看出些踩踏的痕迹,估摸著前往高山草场的人不少,两侧的树木上,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砍树皮做的标记。

知道需要在野外露宿,这趟出来,周景明和武阳带著皮筒出来的,这东西,不仅冬天管用,夏天用起来也方便,在防潮和防蚊虫叮咬上都有不错的作用,晚上过夜并不难。

两人一起捡拾柴火的时候,在前面走著的金旺忽然停下脚步,朝著林间张望。

注意到这情况,周景明立刻朝著金旺张望的方向看去,见三十米开外的灌木丛里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响动,枝叶乱摆,一团灰白色的影子窜了出来。

武阳也看到了,忙著摘枪。

周景明的动作还要更快一些。

两人一前一后开了枪,结果却让两人都有些失望,因为都落空了。

要知道,武阳带的是十二号猎枪,装的是鹿弹,三十来米,打出的弹面能有一个脸盆大小,打野鸡、野兔,命中率很高。

周景明带的是鹰兔牌猎枪,同样用的是鹿弹,著弹面虽然要小一些,但精准度更高。

两人都是枪法非常不错的人,按理说,那野物很难逃脱才对,可那野物却异常灵活,不但躲过了猎枪,在灌木丛中快速地几个起落后,竟然嗖地一下跳到树上,只听得高处的枝叶哗啦一阵晃动,就不见了踪影。

「我艹————兔子会上树,真特么稀奇了!」

武阳看著那些还在微微晃动枝叶,转头向周景明确认:「周哥,那是兔子吧?」

周景明笑了起来:「你见过兔子有那么长的尾巴?」

「那————那是什么东西?」

「那是兔,又被叫做羊猞猁。其实不是兔子,是一种长毛大野猫,就因为乍一看像只兔子,所以才被叫做兔逊,一般生活在草原和山地草原地带,偏好峡谷和有悬崖峭壁的地方。

咱们现在所在的地方,距离那个草甸子不是特别远了,这才在林子里看到。」

「兔狲,这名字取得不好,像是豫州人骂人的话。」

「这你就不懂了,兔这名字,是古代祭祀用的肥兔子,可是吉祥的东西。唉,白白浪费了两颗子弹,它身上皮毛可是好东西。」

周景明多少有些遗憾。

一路追撑出去的金旺,过了没多长时间,也蔫蔫地回来,显然,它也追不上兔。

两人捡拾了一堆柴火,将空地上的枝叶扫到一旁,露出空地,避免拢火的时候不小心引起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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