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神御天下 > 第三章 持剑入城

第三章 持剑入城(1/2)

目录

九州大国之一,楚国。

楚国的冬季比起其他地方要久得多,初到楚国境内,凌逸就看到了绵延不绝,如银龙盘踞的巨大山川,一望无际的结冰大地,凌逸第一次感觉到了外面的气息,不由得心神有些激动。

冰封的大地上,处处冷冽,寒风毫不留情的鞭挞着过往的路人,就像刀锋一般,切割着凌逸略显稚嫩的脸庞。

“娘,你看,剑客。”

一道稚嫩童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周围的人都停下手中的活,朝凌逸看来,目光落在他的剑上,不过他们都只是看了一眼,便浑身一震,随即就快步的躲开,似乎对凌逸敬而远之。

风呼啸起来,夹杂着漫天的风雪,使得人无法睁开眼睛,凌逸握紧了手中剑,低下头不言不语的继续前进。

走了一刻钟,凌逸终于来到一处城池,这里是一处要塞,整个城已是被风雪包裹,如精美的冰雕,城墙上传来士兵整齐的脚步声,震慑心魄。

在城门旁边,立着一块铁碑,终年遭受雨雪的侵蚀,已经显得破烂,不过碑上的文字依稀还能辨认。

入城者,卸甲弃兵,违者杀无赦!

苍劲的大字,使得凌逸脚步停下,那铁碑上的字定然是个厉害的人物刻下的,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压迫。

握紧了手里的剑,凌逸望着巨大的要塞,依旧是不言不语,卸甲弃兵,这剑是爷爷送给他的,怎能弃?

但是漫天风雪越来越急,他要是不进城,只能冻死。

“他不会是要持剑入城吧,这可是死罪啊。”

“看他的样子不打算弃剑,你们看他身上的霜雪,一定是从远方来的,要是不进城就得冻死。”

果然,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凌逸迈开脚步,朝城内走去。

城中的规定早已是深入人心,无人敢逆,但是今天却出现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持剑入城。

城中驻扎着重甲骑兵,每人配制式的连射弓弩,足以在十里开外把一块岩石击碎。

有他们在,即便是附近最猖獗的强盗,也不敢靠近这里,同时他们也因为军纪严格,执法无情震慑周边。

但是这个少年,正在以身试法啊。

这一幕,周围的人都想不到,一个少年郎,何来勇气挑战律法?

城墙上闪动着红色的火光,弓弩上弦的声音响起,城楼上重兵的脚步践踏积雪,很快,一队黑影顶着风雪而来。

“看来这少年是第一次行走江湖啊,公然挑衅律法,不死也要脱层皮,估计以后都不敢再放肆了。”

有人看到那队黑甲军士,立刻远远避开,皆是摇头叹息,又是一个因为年少轻狂而白白葬送性命的人。

这一队黑甲军士,乃是镇守府司的护卫,虽然不是武道修炼者,但他们终年和穷凶极恶的强盗土匪作战,杀伐手段可是不逊色那些江湖武者。

这少年看起来如此年轻,即便修武道,修为大概也只在淬体一重左右,面对这群黑甲军士,绝对是活不成了。

不过也因为他的大胆举动,使得整个城有了一些生气,寒冬凛冽,不少人还是纷纷聚拢过来,想要看看这个少年郎。

“年纪轻轻,做事那么轻狂,民不与官斗,难道他以为拿一把剑就真的是大侠剑客了吗?唉,可惜了。”

一名老者感叹一声,为凌逸感到可惜,大好年纪为何偏偏寻死。

虽然武道修炼者比起寻常人要强大很多,但也不乏一些持剑装强者的人,他们往往是拿了一柄好剑,打扮如江湖侠客,四处骗吃骗喝。

凌逸此刻自然也被他们当成了那种人,在他们眼里,十五岁的年纪能做什么?

体力活也干不久,更何况是成为武道强者呢?

除非是那些大家族弟子,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各种修炼资源堆积,还有名师指导才有可能十五岁仗剑江湖。

可凌逸是一个人走来,没有随从,为剑者,甚至连剑侍都没有,更别说什么大家族子弟。

总而言之,今日他是真的昏了头,惹上这群黑甲军士。

这群黑甲军士眼里,只有军令和法纪,是不会有什么人情的。

一队黑甲军士站成一排,手中弓弩已经蓄势待发,他们踏着积雪,一步一步朝凌逸而来。

一群人,只有十个,却给凌逸无比的压迫,即便修武道,依旧能够感觉到他们身上那种铁血杀意,比着漫天风雪还要冷冽三分。

这群人之中,领头的乃是一个中年男人,肩宽腰窄,他没有穿战甲,只是一身练功服,两条手臂肌肉虬结。

浓眉大眼,脖子上挂着一颗不知什么凶兽的牙齿,这长相称得上是凶恶,给人一股不可靠近的感觉。

“来者止步!”

为首大汉大喝一声,空气中的风雪倒飞回来,此人气血如此浑厚,简直如凶兽一般。

“我只求住,不会惹事,剑不能给你们。”

凌逸开口道,声音透过风雪,没有一丝恐惧之意。

周围之人心底一震,面对这般阵容,他还是不肯服软啊,那中年男人冷笑一声,大步而来。

“像你这样的人我见过很多,自以为学了一些皮毛就能当大侠做强者,城外铁碑上已有警告,你竟还敢持剑入城,当真是不知死活。”

声音落下一刻,那中年男人已经出手,大脚践踏积雪,他那七尺的身躯竟跳起五六米高,如同一块陨石落下。

凌逸脚步不退反进,只是一步,一股狂风扫**而出,众人看到,凌逸眼中,浮现一抹金色光华,他身躯挺直,四周狂风起,战马嘶鸣。

“嗤……”

中年男人一拳而来,竟带着破风声,此人不是武者,但他的体魄力量简直变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