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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金乌神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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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

“哼!”

当所有人都看到金阳取出的法宝的时候,一方面是惊讶,另一方面则是不屑。

他们惊讶的是金阳一个元婴境界的修士居然拥有法宝这种层面的东西。

就算元婴修士无法发挥出法宝的全部威能,那也是一件法宝啊,能够增幅太多实力。

不屑是因为金阳实际上已经输了。

他就算依靠法宝贏了,获得了实际上的胜利,但仍旧是胜之不武。

“金乌神杖!三界坛居然將这样一件神器交给了金阳手中。”

这件金乌神杖的名气很大,曾经是一只金乌的御用权杖。

这根神杖是用太阳中心的精金製作而成,沾染了金乌血。

又吸收了千万年的香火信仰凝聚而成。

这是一件真正的神器,已经诞生了灵识,能够牵引太阳之力。

当初三界坛为了得到这一件神器甚至付出一位炼虚元老的性命。

若是一位炼虚修士使用这一件神器倒也罢了。

但一个元婴修士使用这种级別的神器,那不是小孩舞大刀,实在是太过浪费资源了。

不过这也足以说明三界坛对於金阳的看重。

金阳什么都不用干,只需要待在宗门中修行就会有无数的资源,上好的法宝落在手中。

相比起来,更多的宗门弟子也只能靠自己去努力。

高台上,季仲嘆了口气。

“只怕是要输了,不过我倒是看这位天河道场的弟子比较顺眼。”

“况且未来,他的成就决不会比金阳更低,以他的实力,迟早能够进入到太虚仙宗本部。”

季仲元神境界,修行的並非斗法的本领。

而是一门看透人心的神通。

金阳的偽装在季仲眼前根本算不了什么,被一眼就看透了。

若非凭藉著这点,季仲也不会在商业上有如此突出的成就。

季溪则在一旁说著。

“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就算咱们看重一人,別人也不一定会接受啊。”

季仲轻哼一声。

“这你就错了,没有人可以面对我的条件不动心,就算是堪比金乌神杖的法宝,我也能拿出来。”

“女儿,你说呢这些人中有谁能够抵御这种诱惑。”

“毕竟,他们要付出的与得到的相差太过悬殊了。”

季仲说得没错。

假如被季仲所看重,只需要娶一个女子就能得到这种级別的回报,那確实没有人能够抵御这种诱惑。

况且娶季溪也並不吃亏,这同样是一个商道奇才,能够给一个人带来巨大的帮助。

每一个强者势必都会拥有属於自身的產业。

焦如秀,李飞,九微剑宗,游妲,乃至於所有人都觉得这一场战斗已经失去了悬念。

毕竟法宝实在是太难得了。

三界坛中的人还在感嘆。

“居然能够逼出金阳师兄的金乌神杖,这何清也確实强大,將来成就不可限量。”

面对著金乌神杖,何清面不改色。

金阳则轻声开口道:“能够败在我的手中,你应该感到荣幸!”

金阳开始唤醒金乌神杖,只见剎那间,无穷的太阳之火宛如海洋一般从中涌出。

这些火焰泛著璀璨的金光,有著无比恐怖的高温。

当这如海一般的火焰奔腾向何清时。

何清直接唤出自己的本命神兵-混沌钟。

这是来源於神兵世界的顶级神兵。

论起位格来,混沌钟已经达到了元神层次,堪比法宝。

但这还不关键,最为关键的是那神秘残片一直在滋养著混沌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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