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家!(2/2)
许卿就不一样了,她在林妈看来,是标准的首都大妞。
性子烈,胆子大,但通情达理、为人赤诚,本事不大,但遇到关口了敢担事儿,是属于那种遭了兵灾了,她都敢拿把枪护住自家老爷们儿的人!
在林妈看来,这就是典型的可以叫男人放心的出去赚钱,她一定能扎稳家里篱笆、却又很少会自作主张,其实往往坏了你的事儿的女人!
至于高媛媛,「这女孩儿憨憨的,屁也不懂,你也别指望她能给你搭把手什么的,她不是那个材料,但人不坏,这要是就找一个,我不同意你找她,可要是现在这情况,这女孩儿也不吃醋,挺好,你喜欢就养著吧!好看呀!我也乐意看见她,一口一个妈的喊我,不像儿媳妇儿,更像多了个闺女!」
但贾靖雯不行,「那女孩儿也就是跟了你,但凡嫁个钱不多的,十成里有七成以上,她得离了你再找!用你爸的话来说,心无定性,也没骨气,压根儿就打不住事儿!一压就软,见爹就跪!」
嗨————
清早起来出去跑了一圈,嗯,跟纽约那真是截然不同。
最近在洛杉矶、纽约住的时间不短,尤其临回国之前,基本上一直都住在纽约,他已经渐渐习惯早上五六点钟都能时不时听到的几乎要响彻全城的警笛,前几天去到湾湾,其安静已让他颇觉有些不适应,这下子回到首都,嘿,大早上五点来钟天还没亮跑出去、跑回来,大街上满满的都是蒸包子、炸油条的香气,小公园里、街边树底下,都是各种鸟儿的叫唤,停下脚步,逗一逗老大爷的画眉,老头儿还挺高兴,给你来一句,「嘿,小贼,仔细著!金贵著呢!」
哎呦喂,那叫一个舒服!
回家,吃早饭,反倒还是湾湾的风味厨师是从湾湾带过来的,陈舒华和苏惠伦后来招的,用了快一年了,手艺的确不错只是一方面,另外她俩吃惯了,爱吃他做的那口味,所以年薪十二万米刀加三万的差旅费,带来首都了,嗯,无所谓了,明天回大院子住去,那边是正经的首都口味。
填饱肚子之后,林见鹿今天显得兴致极好,一边胳膊抱一个,带著自己的俩娃逛大街,陈舒华和苏惠伦带著两个保姆、推著儿童车,外加刘晓丽,以及两个保镖,都只能在后头跟著跑「瞧瞧,炸油条的,香不香?闻闻!」
「嘿,喜欢呀?你爹我也有一辆,比他这个帅!改天爸爸带你俩兜风去!」
「瞧瞧!鹦鹉,它会学人说话————嗨!我跟你扯这个,你都没它会得多!
哦,说什么?爷爷呀,对,爷爷也养鸟,但爷爷养的那个,跟这个不一样!哎,林顺淮,跟你说啊,那几只鸟啊,爷爷心疼著呢,待会儿去玩,咱不许把手伸进笼子了好不好?」
你还别说,两小只没体验过,被自己老爸一边一个的抱著逛大街,他俩还挺感兴趣,一路走一路看,林见鹿兴致勃勃地跟自己的一对儿女解说,他俩的眼睛都瞪得老大一林顺淮看见人家老头儿的鸟笼子,就咿咿呀呀的要扑过去掏鸟,林顺平明显对摩托车的排气声很感兴趣,但的确是没他姐姐泼,胆儿确实小,爸爸的胳膊抱得那么稳,他依然要一手揪住T恤的领口,一手揪著爸爸的头发。
这一逛就是个把钟头,林见鹿从头到尾稳稳地抱著他俩,没觉得累,身后跟著他走的一帮女人反倒都开始有点累。
也是从湾湾跟过来的保姆,有点喜上眉梢,跟自家女主人咬耳朵,「多好啊!咱们家先生其实特别喜欢这俩孩子!太太,这可是好事儿!」
陈舒华跟苏惠伦其实也开心。
然而,上一刻还兴奋著,下一刻林顺平那小嘴儿一撇,忽然就要哭,回头找妈妈一还好,别管孩子乐不乐,林见鹿自己差不多就算尽兴了。
感觉当爹的义务一下子就完成了好大一块儿似的,「得了,你们带回去吧,估计是饿了!儿贼,爸爸亲一个,亲完了就回去吃瓶瓶好不好?」
一个亲一口,俩保姆快步上来,接过去了,保镖护送,赶紧回家给整奶瓶去了,陈舒华和苏惠伦倒是可以陪著林见鹿一起落在后面,慢慢地散著步回去。
然而,中午饭的时候,林见鹿就已经去到了自己的另一所大院子了。
自1996年第一次在首都买了套大院子,并进行改造之后,也就两年多的工夫,林见鹿自己经手买的、爸妈买的、女人们买的,以及刘晓丽做主给买的,他到现在,不包括父母家、爷爷奶奶家,在首都有差不多七八个家了。
大院子算是许卿的,林清霞来了会入住,蒋琴琴、左小倩在那里也有自己的房间,配司机一个、兼保镖,许卿的私人助理一个,管家一个,女佣一个,另有帮厨的、收拾卫生的各色雇工四个,高薪聘请的大厨一个。
另一套大院子,是高媛媛的,人员配置上比许卿这边稍微少了几个人,但大体上大差不差。
第三套大院子,就是给陈舒华和苏惠伦准备的了。
陈虹、林清霞、俞飞泓、蒋琴琴、左小倩,都有自己的独栋别墅住了,贾靖雯的那一套,倒是还在装修,她暂时带著孩子,被陈虹拉了去她的别墅里住,她自从出了月子,就一直都在外面跑《还珠格格》的宣传,孩子就基本上是被保姆带著,在爷爷奶奶那里住。
————
嗯,回到首都又歇了两三天,晚上换著地方、换著人的交公粮,白天就出去会会朋友,很是逍遥自在一一窦维状态不错,跟高源结婚之后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的感觉,刘焕换了大别墅了,最近一年没少接了外出的演出,尤其是《好汉歌》,据说是各地商演的必点曲目,姜纹反倒不在首都,他那部《鬼子来了》已经开拍了,林见鹿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去探班的念头。
他的事情还多得很,好不容易歇几天,是实在懒得再坐车跑几百公里了。
10月8日,一大早起来,阴云漠漠,还没到中午,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秋雨来,林见鹿上午跑到真理部坐了一阵子,回到高媛媛的院子里,自己坐到廊子下,喝著茶,慢慢地整理手里的一大堆歌谱。
然后,他就这么亲眼看著首都的秋雨落下来。
谱子都随手丢到茶几上,点上了一支烟,坐在廊子下发起呆来。
中午十二点出头,外头有车子的动静,随后就见小姨太放了学回来,也不打伞,蹦蹦跳跳地跑进二进院子里来,乐淘淘地亲林见鹿一口,端起茶杯就喝,边喝边叽叽喳喳地说她们学校里今天的趣事—一林见鹿分了三成的注意力给她,边听边笑,但其实整个人大部分的心神,依然还牵系在这渐淅沥沥的小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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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吃了午饭,她缩在林见鹿怀里,腻歪一阵子,就又打了伞出去,坐上车,回学校去了,刘晓丽看林见鹿居然又回到廊子底下坐著去了,就过来给烧了水,重新冲茶—林见鹿却像是压根儿就没看见她一样,自顾自慢慢地抽烟。
冷不防的,刘晓丽倒是主动开口,劝了一句,「你最近几天烟抽的有点多。」
他蓦然回神,「哈?哦,哈哈,是有点多!」
说话的工夫,也算是从善如流,他当即掐了烟,倒好像是一下子被打断了赏雨的心境了,又拿起一直散落在桌子上的谱子来,继续慢慢地斟酌—一歌是早就初选出来了的,但其中哪首歌给哪个人,就还要再细细掂量一下。
他现在混英文歌坛当然混到风生水起,但依然并不曾打算就此放弃华语歌坛了一他自己自不必说,除此之外,他还有好几个女人,都是在这个圈子里混呢,而音乐工厂也才刚收过来,正待发力,趁著这唱片业的最后的黄金期,多捞些销量,同时更重要的是,多捞些声望和江湖地位。
虽然他自己其实已经不怎么需要了。
「茜茜最近怎么样了?」
「挺好的,她成绩一直都特别好,最近补了半年英语了,转过去应该没什么问题,这孩子很聪明,学东西很快,应该能适应。」
「嗯,那边都已经安排好了,张爱嘉给办的。过完寒假就去吧!」
「我知道,谢谢你!」
「嗨!咱这关系————」
「嗯。」
「你别催她什么,你老是太著急,她不需要著急的。」
「我知道了。————尝尝!」
林见鹿放下谱子,端起茶杯,嘘著咂了一口,又抬头看向秋雨中寂静的庭院一忽然间扭头,才注意到刘晓丽今天穿的又是一条短裙,愣了一下,他之前一个上午都没注意到,「不冷啊?变天了都不知道换衣服?」
她腾地一下有些脸红,眼睛都不敢往这边看,「你不是喜欢看吗?」
林见鹿失笑,放下茶杯坐直身子,伸手过去她腿上摸了一把,滑润润的,但是冰凉,她皮肤自然是极好的,但这时候林见鹿却还是直白地训斥她,「少来这套,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再好我也不碰你!换衣服去!」
她只好乖乖起身,红著脸,要走开,却又站住,回头,很是难为情,似乎是想说什么,可一对上林见鹿的目光,她又马上怂了,到底还是快步出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