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事二十四则·十五(2/2)
因为他们一时尽忠殉节,却能名垂千古。受后代祭祀百代不绝,荣耀惠及子孙。
所获得的(荣耀)有在王侯将相之上的,所以会这样。
【注释】:
1、消息:此处指领悟、体会其中的道理。
2、徒据:只依据、仅凭借。
3、遽断:仓促判断,“遽”意为急忙、仓促。
4、死绥:指战死沙场,“绥”本指退军,“死绥”谓以死击退敌军,后泛指战死。
5、尽节:为坚守节操而死,指殉国。
6、馨香:指祭祀时的香气,代指受祭祀的荣耀。
7、荣逮子孙:荣耀惠及子孙后代,“逮”意为及、到。
【原文】:
立论极奇,而实有至理。此又法外之意,不在李虚中等格局中矣。
【译文】:
这个观点非常奇特,却实在有深刻的道理。
这又是命理法则之外的含义,不在李虚中等人的命理格局之中了。
【注释】:
1、至理:深刻的道理、真理。
2、法外之意:指超出常规命理法则的含义。
3、李虚中:唐代命理学家,被认为是八字命理的创始人,着有《李虚中命书》,其理论多以固定格局推算命运。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节选自清代纪昀《阅微草堂笔记》,通过三组与命理相关的事例及议论,探讨了“星象运势与实际命运的关系”,并提出超越常规命理格局的观点,具体可分为四部分:
一、高冠瀛:星象极盛却命运浅薄的矛盾
景州人高冠瀛,因母亲梦见清代重臣高士奇(号江村)而生,故取名士奇。
他笃学能文,在府县一级的“小试”(如童试)中必定得第一,但参加省级“省闱”(如乡试)时却屡屡失败,最终坎坷终身。
二十多岁时,日者(算命人)为他推算命运,称“天宫、文昌、魁星贵人皆集于一宫”——这些均为象征文运与贵人的吉星,按命理法则应“以鼎甲(殿试一甲前三名)入翰林”。
然而现实是,这一年他仅获得“食饩”资格(即成为廪生,享受官府膳食供给的优秀生员)。
纵观其一生,也再无比“食饩”更得志的经历。
作者认为,这是因为他“赋命本薄”(天生命运根基浅薄),即便遇到星象极盛的运势,所能获得的成就也有限,凸显了“先天禀赋对运势发挥的制约”。
二、张廷玉与高冠瀛命例的互勘:不可徒据星度断休咎
文人田白岩补充了另一则事例:清代重臣张文和公(张廷玉,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的生辰八字,术士用他一生的仕途经历比对星象度数,发现他“开坊”(翰林院官员升任詹事府中允、赞善等职,是仕途关键晋升节点)的运势,仅相当于“一衿”(生员,即秀才)的星度水平。
这一案例与高冠瀛“星象盛而成就微”的情况形成“互勘”(互相印证),共同说明:术士推算命运时,不能只依据星象度数(星度)就仓促判断吉凶祸福(遽断休咎),还需结合先天禀赋等其他因素,打破了“星象决定论”的单一逻辑。
三、阵亡将士的“极盛之运”:法外之意的命理新解
作者还提及一位术士的奇特观点:凡是阵亡的将士,推算他们“死绥”(战死沙场)的年月,运势必定“极盛”。
原因在于,这些将士“尽节一时”(一时殉国尽忠),却能“垂名千古”(名声流传千年)、“馨香百世”(受后代祭祀百代不绝)、“荣逮子孙”(荣耀惠及子孙后代),其获得的精神荣耀与历史地位,甚至“有在王侯将相之上者”。
这一立论跳出了常规命理对“官职、财富”等世俗成就的评判,将“精神价值”纳入命运好坏的考量范畴。
四、整体思想:命理需兼顾“法内格局”与“法外至理”
作者认为,阵亡将士“极盛之运”的观点“立论极奇而实有至理”,属于“法外之意”——即超出李虚中(唐代命理学家,八字命理创始人,其理论多依赖固定格局)等传统命理格局的深层含义。
这表明,命理推算不仅有“星度、禀赋”等“法内”因素,还存在“精神价值超越世俗成就”的“法外”维度,丰富了对“命运”的多元理解,既保留了对命理文化的关注,又融入了对人生价值的哲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