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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浙江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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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地跨北纬27°02′-31°11′,东经118°01′-123°10′,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江西、安徽相连,北与上海、江苏接壤。境内最大河流为钱塘江,因江流曲折别称之江、浙江,省名亦由此而来,简称“浙”,省会设于杭州市。全省陆域面积10.55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面积较小但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境内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兼具平原、水域与滨海岛屿,自然地理条件多样,区位优势显着,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板块,也是中国东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一、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

浙江省行政区划体系完善,行政层级清晰,截至2025年初,全省共辖11个地级市,下设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2个县及1个自治县,合计9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共计1365个,包含489个街道、619个镇、243个乡与14个民族乡,省政府驻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11个地级市分别为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其中宁波市为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享有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各地级市辖区各有布局,适配区域发展需求:杭州市辖10区2县1县级市,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宁波市辖6区2县2县级市,是沿海重要港口城市与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温州市辖4区5县3县级市,为浙南闽北区域中心城市;嘉兴市辖2区2县3县级市,地处长三角核心腹地;湖州市辖2区3县,毗邻太湖,是浙苏皖交界重要节点;绍兴市辖3区1县2县级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金华市辖2区3县4县级市,是浙中交通与商贸枢纽;衢州市辖2区3县1县级市,为浙闽赣皖四省边际中心城市;舟山市辖2区2县,是中国唯一以群岛建制的地级市;台州市辖3区4县2县级市,为浙东沿海重要港口城市;丽水市辖1区6县1自治县,是浙西南生态屏障与畲族聚居地。

全省常住人口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24年末常住人口达6670万人,较上年增加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33万人,农村人口1637万人,城镇化率75.5%,较上年提升1.3个百分点,人口集聚与城乡发展协同推进。各地级市常住人口分布与区域发展相匹配,杭州市、温州市、宁波市常住人口位居全省前三,舟山市、衢州市、丽水市常住人口相对较少,人口布局与产业结构、地理条件形成良性适配。

二、地理环境与自然禀赋

浙江省地形复杂,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的格局,全省陆域面积中山地占74.6%,水面占5.1%,平坦地占20.3%。境内山脉自西南向东北呈三支平行分布,西北支由怀玉山伸展为天目山、千里岗山等;中支由仙霞岭延伸为四明山、会稽山、天台山,入海后形成舟山群岛;东南支由洞宫山延伸为大洋山、括苍山、雁荡山,丽水龙泉市境内的黄茅尖海拔1929米,为全省最高峰。地形大致可分为浙北平原、浙西中山丘陵、浙东丘陵、中部金衢盆地、浙南山地、东南沿海平原及滨海岛屿六个地形区,多样的地形造就了丰富的自然景观与物产资源。

境内水系发达,拥有钱塘江、瓯江、灵江、苕溪、甬江、飞云江、鳌江、曹娥江八大水系及京杭大运河浙江段,钱塘江为全省第一大江,贯穿浙西、浙中至杭州湾入海。湖泊资源丰富,杭州西湖、绍兴东湖、嘉兴南湖、宁波东钱湖为省内四大名湖,人工湖泊千岛湖水域广阔,兼具供水、旅游、养殖等多重功能。浙江省是全国岛屿最多的省份,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2878个,大于10平方公里的海岛有26个,舟山群岛为中国最大的群岛,海洋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浙江省地处亚热带中部,属季风性湿润气候,气温适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在15℃-18℃之间,年日照时数1100-2200小时,年均降水量1100-2000毫米,1月、7月分别为全年气温最低和最高月份,5月、6月为集中降雨期。受海洋与东南亚季风影响,冬夏盛行风向变化显着,降水季节分布明显,气候资源配置多样;同时受西风带和东风带天气系统双重影响,台风、暴雨、干旱、寒潮等气象灾害频发,是我国气象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截至2025年,共有自然保护地316个,总面积145.3万公顷,其中陆域103.61万公顷,海域41.69万公顷。包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省级16个,国家级自然公园93个、省级196个,天目山、清凉峰、南麂列岛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南麂列岛海洋类型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着。

三、政治建制与发展布局

浙江省的行政建制历经数千年演变,从先秦时期的方国属地到现代省级行政区,建制框架逐步定型,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先秦时期,浙江分属吴、越两国,战国时归楚;秦统一后,分属会稽郡、鄣郡、闽中郡;汉时属扬州刺史部;三国时入东吴版图,仍属扬州;唐代先属江南道,后分置浙江东道、浙江西道,“浙江”作为行政区名称自此始;五代十国时期,临安人钱鏐建立吴越国,境内建制相对稳定;北宋属两浙路,南宋建都临安,分置两浙西路和两浙东路,成为当时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元代属江浙行中书省;明初置浙江行中书省,后改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省界区域基本定型;清康熙初年正式定名为浙江省,建制沿袭至今。

当代浙江省实行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统筹全省发展规划与政务管理,各地级市市委、市政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县级及乡级行政单位落实基层治理与民生服务。全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制定并实施符合区域特色的发展布局,形成“一核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发展格局。

杭州作为省会城市与全省核心,发挥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浙北、浙中区域发展;宁波依托港口优势与制造业基础,打造海洋经济示范区与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与杭州形成双核联动;温台沿海地区发挥民营经济与沿海港口优势,打造浙东南沿海经济带;金义都市区聚焦交通枢纽与商贸物流,打造浙中城市群核心;浙西南地区立足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同时,全省持续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强特色产业,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在政务服务方面,浙江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证通办、跨省通办”,简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政务保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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