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请杨天荣,邓许国吃饭(1/2)
第二日一早,天边刚翻出一层淡淡的鱼肚白,东方的天际线就被初升的朝阳染得一片金红。
熠熠升起的太阳穿透薄薄的晨雾,把整个屯子都笼罩在一片暖洋洋的光晕里,屋檐下挂着的冰溜子折射出细碎的光芒,地上厚厚的积雪被照得亮闪闪的,一眼望去,整个世界都干净又明亮。
徐峰起得比太阳还要早。
经过一整晚的休整,前一日接待杨天荣、邓许国带来的疲惫已经消散得差不多,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踏实又兴奋的感觉。
他轻手轻脚地掀开厚实的棉被,麻利地套上洗得干净整洁的棉袄棉裤,又把裤脚扎紧,脚下蹬上一双厚实的棉鞋。
下炕的时候动作很轻,生怕惊扰了还在隔壁房间休息的客人。
这个年代,能在冬天睡个热炕头已经是顶好的待遇,更别说家里还有粮食、有肉,徐峰心里清楚,自己如今的日子,放在整个屯子、甚至整个县里,都是让人眼红羡慕的。
他径直走进厨房。
土灶膛里还留着昨晚的余温,徐峰添了两把干柴,用火柴轻轻一点,火苗“呼”地一下窜了起来,橘红色的火光映得整个厨房都暖烘烘的。他挽起袖子,开始忙活早饭。
既然是招待从首都远道而来的贵客,早饭自然不能含糊。
徐峰打算做一顿实打实的丰盛野味。
他先是从缸里捞出提前处理好的小野鸡,这是前几天上山打猎收获的,肉质紧实细嫩,最适合炖蘑菇。
锅里倒上一点点荤油,油热之后把鸡块倒进去翻炒,煸出鸡油,再加入葱姜去腥,随后舀上几瓢山泉水,把晒干的榛蘑一起丢进去,盖上锅盖,大火烧开之后转小火慢炖。
咕嘟咕嘟的声音在厨房里响起,香气一点点漫出来。
紧接着,他又处理起狍子肉。
傻狍子是东北山林里最常见的野味,肉质鲜嫩,不柴不腻,爆炒最是下饭。徐峰把狍子肉切成均匀的薄片,用少许盐简单腌制入味,锅里热油,下入辣椒段和蒜末爆香,再把狍子肉倒进去大火快炒。
肉片在锅里翻滚变色,一股浓郁的肉香瞬间炸开,弥漫在整个厨房。
第三道菜是猪肉炖粉条。
这是东北家家户户都爱吃的硬菜,五花肉炖得软烂,粉条吸饱了肉汤,入口滑溜溜的,香而不腻。
徐峰切了一大块肥瘦相间的猪肉,下锅煸炒出油,加入酱油上色,再加水炖煮,最后把宽粉条放进去,炖得软糯入味。
最后一道是鲜美的鱼汤。
鱼是从村外小河里破冰捞上来的,个头不大,却格外鲜活,熬出来的汤奶白浓郁,鲜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
徐峰把鱼煎至两面金黄,加水猛火煮沸,不一会儿,一锅奶白鲜香的鱼汤就完成了。
四道菜齐活。
主食也不能差。
徐峰贴了一圈金黄酥脆的玉米饼子,又蒸了一锅白白胖胖的白面馒头。在这个粮食精贵的年代,白面馒头算得上是顶级主食,一般人家只有过年过节才舍得吃一顿,徐峰却是随手就做,底气十足。
等所有饭菜都做好,整个屋子里都飘着勾人的香味。
热气腾腾的菜肴被他一股脑端进主卧,摆在炕桌上。四道菜摆得整整齐齐,小鸡炖蘑菇、爆炒狍子肉、猪肉炖粉条、鲜鱼汤,再配上金黄的玉米饼子和雪白的馒头,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徐峰擦了擦手,走到客房门口,轻轻敲了敲门。
“杨主编,邓叔,起床吃饭了。”
里面很快传来动静,伴随着一阵穿衣、穿鞋的窸窣声。
没过多久,杨天荣和邓许国打着哈哈从房间里走出来。
两人脸上都带着一丝疲惫,眼底隐隐有着淡淡的黑眼圈,一看就是昨晚聊得太晚,没休息好。
徐峰见状,忍不住打趣道:“杨主编,邓叔,昨个唠挺晚啊?看这黑眼圈,都快赶上熊猫了。”
杨天荣被说得乐呵一笑,伸手揉了揉眼角,爽快地应了一声:“嗨,昨天我俩聊得太投入,不知不觉就到后半夜了。”
说到这里,他看向徐峰,眼神里满是赞叹和欣赏,语气格外真诚:“徐峰同志,你那本《活着》,写得真是太好了。”
“真的,我干编辑这么多年,很少有书能让我一口气读到天亮,你这本,是头一个。”
邓许国在一旁也连连点头,附和道:“没错,太震撼了,文字朴实,可劲儿戳心,这要是发出去,肯定能轰动整个文坛。”
徐峰听着两人毫不吝啬的夸奖,脸上露出谦虚的笑容,客气了两句。
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那哪里是他写得好,明明是他提前截胡了后世余华先生的经典作品。《活着》的厚重、深刻、震撼人心,全都来自于原作者的笔力,他不过是占了重生的便宜,提前把这部神作拿了出来而已。
徐峰在心里默默想着,等将来有机会,一定要见到余华先生,亲自向对方道歉,并且尽自己所能补偿对方。这份文学上的恩情,他记在心里。
就在这时,一股浓郁到极致的香味顺着门缝飘了过来,直直钻进两人的鼻子里。
杨天荣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用力吸了吸鼻子,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语气带着惊喜:“什么味啊,这么香?我这鼻子都快不听使唤了!”
邓许国也跟着闻了闻,脸上露出馋相:“好家伙,这香味,比国营饭店的菜还勾人!”
徐峰看着两人馋虫被勾出来的模样,故意卖了个关子,笑着指了指主卧的方向:“杨主编,邓叔,你们去瞧瞧就知道了,保证不让你们失望。”
“你们先进屋坐,我去喊五仁过来一起吃。”
说完,徐峰转身出门,去叫王伍仁。
杨天荣和邓许国按捺不住好奇,顺着香味就走进了主卧。
一进门,两人当场就愣住了。
炕桌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四菜一主食,荤素搭配,油光锃亮,肉香味、菌香味、鱼鲜味混合在一起,疯狂往鼻子里钻。那香味浓郁醇厚,光是闻着,就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杨天荣狠狠吸了一口空气,在心里感叹:香,是真香!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闻到这么勾人的早饭香味。
徐峰和王伍仁很快走进屋内。
“杨主编,邓叔,别愣着了,上炕,上炕坐!”徐峰热情地招呼着,伸手把炕桌往中间挪了挪,“炕上暖和,咱们边吃边聊。”
这个年代,东北待客最高的礼遇就是上炕吃饭,暖和又亲近。
四人脱鞋上炕,围着炕桌坐好。
杨天荣和邓许国的目光一直落在桌上的菜肴上,眉头微微皱起,仔细打量了半天,只认出了其中两道——一道鲜鱼汤,一道猪肉炖粉条。剩下的两道菜,看着肉质细嫩,香气扑鼻,却叫不上名字。
杨天荣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也不藏着掖着,笑着开口:“徐峰同志,你这菜做得太讲究了,我们俩眼拙,好多菜都认不出来,你给我们介绍介绍吧?”
徐峰闻言,爽快一笑:“好,那我就给两位领导介绍介绍。”
他伸手指着第一道炖菜:“这个是小鸡炖蘑菇,鸡是山上的野小鸡,蘑菇是咱们东北特产的榛蘑,炖在一起最香。”
又指向第二道爆炒的菜肴:“这个是爆炒狍子肉,山上的傻狍子,肉质嫩,没有膻味。”
第三道是猪肉炖粉条,第四道是鲜鱼汤。
四道菜一一介绍完毕,杨天荣和邓许国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震惊和不解。
狍子?野鸡?
这些可都是山上的野味啊!
杨天荣忍不住开口问道:“徐峰同志,这些狍子、野鸡,都是你自己打的?”
徐峰坦然点头,语气带着几分年轻人的意气风发:“嗯呢!都是我上山打的。”
他顺手拿起靠在炕边的一把五六半步枪,轻轻拍了拍冰凉的枪杆,笑着说:“我跟我师傅学习打猎快五个月了,枪法还算过得去。傻狍子、野鸡、野兔这些,只要上山,基本都不会空手回来。”
“不瞒两位说,这山上,除了山君我干不过,其余的猎物,只要你们能叫出名字的,我基本上都打过一个遍了。”
语气轻松,却透着十足的底气。
杨天荣和邓许国彻底惊呆了。
他们原本以为,徐峰只是一个文采出众、思想深刻的文人,年纪轻轻就能写出《活着》这样的神作,已经足够让人惊叹。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年轻的才子,竟然还会打猎,而且还是一位身手不凡的优秀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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