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章 原告是个精神病(1/2)
由于之前晚报文章,很多人都关注到了沈薇与沈富贵的这场官司,除了京城电视台外,各路报纸、杂志的人也都纷纷到场。
沈薇这边刚下车,就有十几个记者围过来开始各种发问。
“对不起,我现在没什么好说的。”沈薇道,“我相信法院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甩开记者后,沈薇去法院里办理了手续,然后就静等开庭。
作为被告方,沈薇也没有请律师,而是要求自辩,这种情况也非常少见。
而沈富贵那一方,自然是由米律师亲自上阵。
当然了,比起他平时接的那些经济官司,这种官司的收益实在不值一提。但他之所以会这么伤心,并不是为了挣那几个微不足道的律师费,而是想在赢了之后,让沈倩履行承诺,去他家里给他“做饭”。
用他自己的话说,人嘛,总归得有点爱好。
而他最大的爱好除了钱之外,就是像沈倩这种姿色不错,身材稍微丰腴,还已经为人妻的小少妇。
“米律师,”开庭之前,沈倩指了指旁听席小声问道,“沈薇那边来了不少人,那些穿军装的老头儿都是。”
“放心,包在我身上了。”米律师笑了笑,浑然没有在意贺老爷子他们这些人。
这里是法院,是讲法律的地方,不是军队,更不是街头巷尾,这些人就算再有威望又能怎样?
他反而没想到的是,今天竟然来了这么多记者,可以说整个京城所有新闻单位都派人来了,只是摄像机都架了三台。
不过这对他并没有什么影响,反而更加有利,他只需要按照原定计划,把这场官司打成持久战,这些新闻媒体自然就会给沈薇无穷无尽的压力,逼迫她尽快妥协。
时间来到九点整,法院的工作人员,以及原告沈富贵、被告沈薇先后入座,法官宣布正式开庭,米律师代表原告方阐述观点,并提出诉求。
不愧是已经成名的大律师,阐述的重点始终紧扣沈薇是沈富贵的亲女儿,而沈富贵现在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沈薇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却完全不谈沈薇跟家里断绝关系的事。
米律师最后总结道:“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被告有强大经济能力的情况下,理应尽赡养义务,承担原告方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用。我的话说完了。”
法官看向沈薇,问道:“被告方,你有什么要辩解的?”
“有。”沈薇道,“不过我不是法律专业,对赡养这个概念不是特别清楚。所以我想再请教一下对方律师,你刚才所谓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具体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米律师都快被逗笑了。
他得知沈薇会自己辩护,还以为她有多厉害,可没想连最基本的法律名词都不懂。
“刚才我说得很清楚了,”米律师道,“作为子女,在父母年老,又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前提下,需要为父母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父母生病等,也有义务承担其治疗费用。现在你明白了吗?”
“还不是很明白,”沈薇道,“你所说的子女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不是亲生子女,又需不需要尽赡养义务?”
米律师暗暗发笑,他知道沈薇马上就要拿断亲说事,便决定先堵住她的后路,于是道:“即便是养子、养女,也必须尽赡养的义务。至于那些宣称与父母断绝关系的,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一样需要尽赡养义务。”
可没想沈薇却道:“那与家里断绝关系的养子或者养女呢?”
即便是大律师,面对这个问题也有点搞不清楚了,因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
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或者提交上级法院、直至最高检商议后判断。
沈薇突然提出这样的问题,让米律师的心里突然感到有点不安,于是道:“法官,我并不认为被告这个问题与本案有关。”
“法官,”沈薇道,“我觉得很有必要弄清这一点,因为我不是沈富贵的亲生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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