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你妈与其起诉你虐待,还不如起诉你爹婚内强奸!(2/2)
【张律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这届家属太难带了。】
张伟放下手中的笔,双手交叉放在桌上,语气变得极其冷静。
“这位朋友,替我转告你母亲,让她先把心放回肚子里。”
“咱们先从法律的最底层逻辑开始拆解。”
“首先,是刑事主体的排除。”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哪怕是再极端的重罪,也得是十二周岁,这还是张某在几个月前打的那个校园霸凌才降下来的年龄线!”
“而《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简单来说,法律上的‘人’,得是从你离开母体、产生第一声啼哭开始算的。”
“你在你妈肚子里的时候,在法律定义里,你甚至还不是一个独立的‘自然人’,你只是母体的一部分。”
“一个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生物组织’,怎么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难不成法官要给当时的羊水下个逮捕令?”
弹幕里一片“666”,水友们纷纷表示学到了。
【法官:传被告人……那个,传那坨羊水上庭!】
【胎儿:我当时还没领身份证,法律管不着我。】
张伟敲了敲桌面,继续深入。
“其次,咱们看看‘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要求的是‘家庭成员故意迫害’,且必须具有持续性和残酷性。”
“胎动是什么?那是生命本能的生理反应,是无意识的肌肉收缩。”
“法律不惩罚本能,更不惩罚无意识行为。”
“你当时连大脑皮层都没发育完全,你有个鬼的主观故意?”
“你妈主张你‘故意伤害’,她得证明你当时在肚子里已经自学了《刑法》,并且精准瞄准了她的肋骨进行远程打击。”
张伟端起保温杯,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
“再者,关于生育风险的承担。”
“《妇女权益保障法》确实保护孕妇,但这种保护是针对社会和第三方的。”
“女性在选择生育时,法律默认其自愿承担正常的生理风险,包括胎动带来的不适。”
“这种风险由社会保障体系,比如生育保险来分担,而不是由胎儿来‘买单’。”
他放下杯子,语气变得有些毒舌。
“至于你妈想要的‘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更是无稽之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成年后只有赡养义务。”
“这种义务是法定的,但不包括为二十年前的‘生理胎动’支付赔偿金。”
“如果法院受理了这种案子,那这不仅是法律的倒退,那是生物学的崩塌。”
张伟最后看了一眼弹幕,补了一记绝杀。
“所以,让你妈歇歇吧。”
“如果她非要告,法院不仅会驳回起诉,可能还会建议她去挂个精神科。”
“我的建议是,与其告你虐待,还不如告你爹婚内强奸来钱快!”
【张律:我不仅普法,我还顺便坐诊。】
【爹:我真是谢谢您勒!人家家中坐,罪从天上来,我要验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