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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京城挺好的,就是有点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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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深夹了一筷子萝卜干进嘴里,嚼的嘎吱嘎吱响。

她们家炒萝卜干不放大蒜,也不打酱油,就撒点盐巴,就是纯萝卜跟鸡蛋的香味儿。

吃多了不口渴。

“没事儿,这两天我公司也没什么事儿,正好我也当给自己放个假了。”

“这大热天儿的,你们没车到处晃悠也不方便,这京城可大了。”

陈艳还是犹豫,“我没关系的,到时候我们随便走走,去菜市场逛一逛,等你们下班回来给你们煮点好吃的也可以。”

林柔赶紧说,“妈~我才不要去菜市场,你想想看,这车票多贵啊,你花一万块钱来京城逛菜市场你亏不亏。”

“爸,小婉姐,你们说是不是?”

陈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都可以的。”

林广说,“就是,来京城你不拍照回去,来干嘛。”

他都已经打算好了怎么跟老家的老伙计介绍京城的繁华了都。

李俊航也说,“是啊阿姨,您就去走走呗,这京城好玩儿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陈艳这才点头,“行,我都没来过京城呢,那什么长城啊,安天门,还有那个领导纪念馆,我都没去过。”

吃完东西,李俊航去上班了,他下午有个会,没法请假演他的好女婿。

陈艳终于抢到了洗碗的活儿,这回林深和谭卿鸿慢了一步,没来得及塞洗碗机里。

陈艳理直气壮,“就几个碗,我顺手洗一下,不到5分钟就好了,又不是你们年轻人懒。”

林深:……

得,爱洗您洗呗。

反正也就几个碗。

这都一大早把家具擦了一通了,也不差这几个碗了。

林深说,“行,那我先去换衣服。”

想了想,又冲林柔和陈婉说,“你们俩等我一下哈,我拿衣服给你们换。”

“我这边一大堆买了没穿的新衣服,正愁扔了可惜,不知道要送给谁呢。”

“这下好了,来了两位美女,帮我消化消化。”

林柔高兴,“好!有多少要多少,全都放马过来!”

她这种二十几岁的小年轻人最喜欢买衣服了,而且林柔素来跟林深感情好,姐妹俩可不流行什么,我的衣服给你穿,是旧衣服什么的。

陈婉也很开心,“谢谢表姐!”

她想着,林深这种有钱人,一件衣服少说也要好几千块钱吧。她自己长这么可从来没买过超过两百块钱的衣服,还是冬装!

嫌弃,怎么可能嫌弃!

于是林深上楼,扒拉了十几件还装在防尘袋里的新衣服。

还有十几件,叠好了放在收纳袋里,本来打算过几天送到二手店回收的衣服。

虽然是打算送去回收的,但其实都是很新的。

大多数都是她穿过一两次就不爱穿的。

跟全新的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买的时候挺贵,几万十几万的都有,送去回收,一件也大概回个两三千块钱,如果有人要的话,直接送人了更好。

其实她本来是有考虑过拿去给王烟或者蒋娅娅的,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王烟本身就是开服装店的,不太合适。

而且她要是顺手挂在店里卖了,还容易出问题。

蒋娅娅的话,这人自尊心有点强,经常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玻璃心,还是算了吧。

其它人也都不太适合。

送给小柔正好,小柔不介意。

至于陈婉,就单纯是顺便了。

林深把衣服拿到了林柔和陈婉房间,陈艳嫌弃狗窝脏,正在打扫狗窝。

其实也没什么好打扫的,根本不脏。

她就是把东西放洗衣房晾晒的架子上拍拍灰尘。

林广看电视去了,龙云兄正在吐槽西山菜上不得台面。

大电视他很喜欢,正想着要不回去之后也弄一台这么大的。

房间里,林柔和陈艳把所有衣服都拿了出来。

一件一件抖开。

林柔美滋滋的比划,哪一件自己穿着好看。

“姐,这衣服你怎么你了都不穿啊,很好看啊。”

“出去逛街就买,这不是买多了吗,放到明年就旧了,又买新衣服,哪里穿的完。”

陈婉偷偷瞄了几件全新的吊牌都没摘的衣服的吊牌价,

陈婉:“……”

这吊牌是随便写的吧,随便写的吧,随便写的吧?

一定是跟他们那里的乡镇市场一样,吊牌随便写的,然后你开价,我出价,你还价,我砍价。

一条米黄色的吊带连衣裙。

没什么特别的,也没有什么精美的工艺。

居然标价13万!

13万!

她上大专的时候一个月伙食费加生活费全部加起来1200。

而且她1200还算高的,她们班同学有的一个月家里才给800。

还有这件粉色的蕾丝开衫,她在她们学校旁边的学生街店里看过,砍完价才29.9,吊牌上居然写着8.6万?

不过这件吊带配着开衫好像很好看。

陈婉犹豫了一下,她昨晚用手机搜了一下这个小区的房价,是她八辈子都买不起的,表姐现在发财了,万一价格真那么贵呢?

她真的可以拿吗?

林深笑呵呵,“表妹喜欢吗,喜欢就换上试试吧。”

陈婉就拿着衣服就换上了。

反正都是女的,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陈婉客气,林柔就直接多了,挨个比划着,挑着喜欢的就好。

最后还真叫这姐俩把一堆衣服给分了。

皆大欢喜,仨人都高兴。

陈婉穿上了小吊带连衣裙,裙摆只到膝盖往上一点,配着半镂空蕾丝的小开衫。

林柔穿着七分裤,上身是。歪脖子露出半一个肩膀的假两件,正是现在流行的穿衣风格。

林深想了想,本来想给两人再一人拿个包的,后来看看挂在架子上两人的包包,也就没拿了。

不过倒是给陈艳拿了一个,就是那个被林深嫌弃猪肝色带字母丑的不行的那个。

那包还是苏雯过来玩的时候丢她这边的。

全新的就用了一次,大小姐逛街买东西。没有包装,就是顺路进店里面拿了一个。

因为林深嫌弃这个颜色太丑了,压根就不会买。

不过基础款够大,耐造,给陈艳用正合适。

在陈艳的理解里,包包就是买菜的时候装菜的,能十块钱一个买就绝对不会花二十块钱。

就林深柜子里那些动辄几十万的包包,陈艳估计一个都瞧不上。

和价格没关系,人家就是真瞧不上。

比起包包,其实她更喜欢塑料袋。

那种买东西送的塑料手提袋。

正好这玩意儿跟那手提袋有异曲同工之处,大。

别说,陈艳一拿到就高兴,“哎,你买的这个袋子不错,买菜装东西都方便。”

林深笑道,“不错吧,你就拿着用,这包够大,可以装老多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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