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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5章 大功告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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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渐浓时,野狼谷的山风裹挟着松涛掠过木楼檐角。那风是打昆仑墟方向卷来的,带着山巅冰雪的寒冽与松林腐叶的腥气,刮在脸上像钝刀子割肉,吹得木楼的雕花檐角呜呜作响,活似山鬼在哭嚎。寨门前挂着的几盏气死风灯,被风撕扯得左摇右晃,灯影昏黄,将数十双嵌在黝黑面庞上的贪婪眼睛映得忽明忽暗。那些眼睛里,盛着山匪特有的狠戾与急切,像饿了三日的豺狼,死死盯着谷口的方向,仿佛下一刻就要扑出去,将猎物撕咬成碎片。

木楼里的火塘烧得正旺,松木柴噼里啪啦地爆着火星,将满室映得暖烘烘的。火塘边围坐着十几条精壮汉子,个个敞着衣襟,露出黝黑的胸膛和盘虬的青筋,手边搁着的钢刀斧头,在火光下泛着冷森森的光。瘦猴般的五当家搓着一双干柴似的手,凑到火塘边,眼睛里闪着贼亮的光,他往大当家何大脑袋身边凑了凑,声音里带着难以抑制的兴奋:“大哥,这趟要是成了……”

他刻意压低了嗓门,却还是被火塘的噼啪声衬得格外清晰,“听说青州来的商队都带着绫罗绸缎,那料子,摸上去怕是跟云朵似的!依我看啊,那商队的箱子里,怕不是揣着几千两雪花银呢!”说着,他咂了咂嘴,喉结狠狠滚动了一下,仿佛那白花花的银子已经堆在了他的眼前。

大当家何大脑袋正蹲在门槛上,两条粗壮的腿像石柱子似的杵着,手里攥着一条油光锃亮的羊腿,正吭哧吭哧地啃着。那羊腿炖得软烂,肉香混着膻气弥漫在屋里,油星子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淌,滴落在粗布的衣襟上,晕开一片片深色的油渍。他听到五当家的话,斜睨了他一眼,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含混不清地骂道:“慌什么?没见过世面的怂货!”

他狠狠撕下一块羊肉,嚼了几口咽下去,这才抹了把下巴上的油,得意洋洋地扬了扬手里的羊腿骨,“上次劫的那伙药材商,你们忘了?光那几支老山参,就卖给了山下的药铺,足足八百两!”他忽然咧嘴一笑,嘴角咧到了耳根,露出两颗泛黄的犬齿,那牙齿又尖又利,看着竟有些像野兽的獠牙。

“就算这趟的商队是个空箱子,咱们每人也能掰块木头当柴烧——横竖比上山打猎强!”打猎要扛着弓箭翻山越岭,风吹日晒不说,还得提防野猪老虎,哪有劫道来得痛快?

这话一出,满堂的汉子都爆发出一阵哄笑,笑声粗犷而放肆,震得房梁上的灰尘簌簌往下掉。有人拍着大腿喊“大哥说得对”,有人吹着口哨附和,满屋子都是快活的气息。唯独坐在角落里阴影里的三当家,始终没吭声。

他约莫二十七八的年纪,身形挺拔,不像其他当家那般满脸横肉,反倒生得眉清目秀,只是脸色过于苍白,透着一股病气。他坐在远离火塘的地方,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玉佩。那玉佩是羊脂白玉雕成的,水头极好,上面刻着一朵清雅的莲花,与这满室的粗粝格格不入。

他的目光越过众人的肩头,落在墙角堆积的兵器上。那里堆着十几把锈迹斑斑的腰刀,刀鞘上的漆皮早已剥落,刀刃上的缺口像一道道丑陋的伤疤;旁边的箭囊更是破旧,有的磨破了口子,露出里面几支箭杆弯曲的箭矢,箭簇也锈得失去了锋芒。

自去年冬天朝廷派兵剿匪失利,他们折了二十个弟兄后,这野狼谷的日子,就一天比一天难熬了。那二十个弟兄,有一半是跟着他从老家逃荒来的,死的时候,眼睛都没闭上。从那以后,他总觉得这山风里,除了松涛声,还飘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那味道像针一样,扎得他心口发疼。

他正怔忡着,耳边突然响起“啪”的一声巨响。何大脑袋将啃得干干净净的羊腿骨往地上一扔,猛地拍了下身边的木桌,桌子上的粗瓷碗被震得跳起来,发出哐当的声响。“明日辰时出发!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

他的声音像打雷似的,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谁敢误事,拖出去扒了他的皮,做成灯笼挂在寨门上!”

满堂的哄笑戛然而止,众人纷纷敛了笑容,低头应道:“是,大哥!”

三当家的喉结轻轻动了动,想说些什么。他想说,朝廷不会善罢甘休,这青州商队来路不明,怕是个陷阱;他想说,弟兄们已经够苦了,不要再拿性命去赌。可话到了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他知道,何大脑袋性子刚愎自用,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众人散去后,木楼里渐渐安静下来,只剩下火塘里的柴火还在噼啪作响。三当家叫住了正要出门的贴身小厮阿福。阿福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眉眼清秀,手脚麻利,是三年前三当家从人贩子手里救下来的,从此便寸步不离地跟着他。

三当家领着阿福进了里屋,反手闩上了门。里屋比外间昏暗许多,只有一缕月光从窗棂的缝隙里钻进来,落在地上,像一条细长的银带。他走到床前,弯腰掀开床板,从床底拖出一个沉甸甸的牛皮包裹。那包裹用油浸过,摸上去湿漉漉的,带着一股浓重的油脂味。

他坐在床沿上,小心翼翼地层层解开包裹。包裹里的东西露了出来,先是几锭码得整整齐齐的碎银,银锭上的纹路清晰可见;再往下,是一个红绸布包,打开红绸,里面躺着三颗鸽蛋大小的东珠,珠子莹润光洁,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晕,一看便知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阿福看得眼睛都直了,他跟着三当家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银子和这么好的珠子。

三当家将包裹推到阿福面前,声音压得极低,像蚊子哼似的,生怕被人听了去:“你连夜下山,不要惊动任何人。”

阿福愣愣地看着他,不明白他要做什么。

“去三十里外的青溪镇,找德顺当铺的李掌柜。”三当家的手指轻轻拂过那颗最大的东珠,眼底闪过一丝不舍,却还是狠了狠心,“就说……把这三颗东珠当了,换成现银。”

阿福攥着包裹的手指微微发抖,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他知道,这三颗东珠是三当家多年偷偷昧下来的,平日里看得比性命还重,怎么舍得当了?

三当家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又补了句:“当了银子后,去城南的牙行,把这些银子换成田亩地契。”他顿了顿,仔细叮嘱道,“就买城南乡下那片坡地,约莫七八十亩那地方背阴,适合种药材。再多买几十亩水田,水田收成稳,饿不着肚子。”

他抬起头,看着阿福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一切等我消息。十日之内,若是没有我的消息,你就不要回山上了。拿着地契,在乡下买间屋子,守着这片地,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

阿福的眼圈瞬间红了,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哽咽着说:“三爷,我不走!我要跟着你!”

三当家伸手扶起他,指尖冰凉,“听话。这山上的日子,不是人过的。你还小,不该把性命耗在这里。”

他替阿福理了理皱巴巴的衣襟,又叮嘱道:“记住,下山的路上,避着点人。若是被人撞见,就说……是帮我下山买笔墨纸砚的。”

阿福含着泪,重重地点了点头。他攥紧了怀里的包裹,转身要走。

就在他的手触到门闩时,三当家突然快步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指冰凉,力道却大得惊人。月光漏进窗棂,正好照在他的脸上,阿福看见,他的眼底浮着一层浓重的青灰,像蒙了一层化不开的雾。

“别回头。”三当家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绝。

阿福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他咬着嘴唇,不敢回头,大步流星地走出了门。脚步声渐渐消失在夜色里,三当家站在窗前,望着阿福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动。山风穿过窗棂,吹得他单薄的衣衫猎猎作响,他的眼底,一片茫然。

与此同时,十里外的一处山崖下,已燃起七堆熊熊的篝火。篝火旁,整齐地排列着数百顶青色的营帐,营帐外,手持长枪的士兵肃立着,甲胄在火光下泛着冷硬的光泽,悄无声息,只有偶尔传来的战马嘶鸣,打破这夜的寂静。

青州军统领张希安勒马立于崖顶,他身披玄色软甲,腰悬一柄雁翎刀,刀鞘上的铜环在月光下闪着光。他的面容冷峻,下颌线绷得紧紧的,一双鹰隼般的眼睛,正望着下方蜿蜒如长蛇的商队。

那商队约莫有两百匹骡马,驮着一个个沉甸甸的木箱,箱盖上用麻绳捆得严严实实。赶车的车夫都穿着粗布短打,脸上沾着尘土,看上去与普通的商旅无异。可若是凑近了看,便能发现他们的脚步稳健有力,腰间鼓鼓囊囊的,分明藏着兵刃。

“将军,埋伏妥当。”副将策马来到张希安身边,压低声音禀报。他指着两侧陡峭的峭壁,“每五十步一个弩手,共一百二十名,弓弦都浸过桐油,力道足,射程远。”

桐油浸过的弓弦,不易受潮,拉力更强,射出的箭矢也更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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