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补档6(2/2)
“但问题是有些学者就是把学术搞成宗教了,永远高高在上,甚至说出“懒得和你们解释”这样撒泼耍赖得话。”
“法学家们为什么那么向往欧美法学,因为那样可以牢牢掌握法律的解释权,因为宗教经文是高高在上,不允许质疑的,特别是法学。因为照搬美国之后,他们就不再是法官和律师,而是教皇和主教了。”
“法学家们不仅把西方法学体系当作不可置疑的经文,还把法律当作拯救世界的万能药,他们认为社会的一切问题都可以诉诸法律来解决,法律在他们心目中是神圣的终极答案。”
“西方法律体系培养出来的法学家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他们不是把自己视为律师法官,而是把自己视为了上帝的代言人,传达神谕的圣徒。”
“他们是自以为掌握真理的救世主,所以他们看起来非常魔怔,永远只关心个案,不关心整体,永远只关心极少数,不关心大多数,总是用极端的案例来否定正常人、多数人的公序良俗。”
“他们说这是为了公平。他们把为了极少数伤害大多数的事情叫做公平,这就好比一个人个子矮,看不到前面的东西。正常的公平应该是营造一种社会风气,比如让大家都认可个子矮的人在前面。又或者提供垫子,让他们能够看到。”
“而法学家不这么干,他们说这是歧视,所以为了公平,他们要求把所有高个子的人的腿砍去一截、让大家平等。”
“这放在其他正常行业是令人想不通的,如果一个环节有问题、有漏洞,对极少数人不友好,那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但西方法学家的想法是直接把让所有人都陷入到灾难和危险之中,到了这时候,他们就可以贩卖圣水、赎罪券和护身符了。”
“他们不光是为了自己虚妄的道德感把大多数推入危险的境地,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才能更好地扮演救世主,去攫取更多的权柄和利益。”
“根本上来说,他们要的不是人治,也不是法治,他们学的也不是法律,他们也不是什么律师,而是个彻头彻尾的神棍。”
“这就是为什么学到最后都要陷入到一个,要用宽待罪犯来显示法律公平正义的怪圈,因为这是宗教的救赎思维在作祟。就像白左的电影宁可放弃所有队员,眼睁睁看着身边大多数人去死,也要去救那一个人,甚至是一只猫、一只狗。”
“他们总是想着要代表上帝宽恕那些罪人,他们嘴里的人均违法和宗教里的生而有罪是一个意思。”
“举个例子,美国2024年全年发生的谋杀、抢劫盗窃等各类犯罪案件超过1400万起,世界第一。美国的监狱人口也是世界第一。”
“每100个成年美国人中就有一人在坐牢,美国以全球4%的人口关押着世界上25%的囚犯,所以才有了人均违法的概念。而以赵宏为代表的西方法学家把这一套带回来国内,给我们安上一个我们人均违法的帽子,然后再假惺惺的赦免我们。”
“生而有罪在美国差不多等于是事实,这是由国情决定的,在美国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所谓的救赎,也就是要给那些罪人机会,所以你才会看到那么多荒唐的案例,看到那些明显反人类、反社会的变态人渣可以逃脱终极制裁。”
“美国本质上是个律师帝国。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电影里那些律师总是时不时的出来炫耀一下。肖申克的救赎,绝命毒师等等等等,你们会发现那些律师总是有无穷的力量,总是以一种救世主的姿态降临。”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法学家拼了命也要推崇美国的法制,因为他们也想要美国律师的权利和利益建设一个有秩序的新世界。”
“这和儒学发展成儒教的路线是如出一辙的,孔子从一个人变成了圣人,成了神,儒家的东西变得晦涩难懂,每当有人问及典故,那些人便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甚至还要把你羞辱走,驱赶你。”
“最后,便发展成世家大族掌握了绝对的释经权,任何人不得解释,所有的事物发展都要按他们的意思来,这就是他们想要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