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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章 苹果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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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安蒙特自然看到了沉默的汪达。

越看越不对劲。

和记忆中的完全不一样。戴安蒙特的脑子里对汪达的印象还是那个有责任心但有些天真的人类男性。

她斜眼看向季阿娜,指着汪达问:“你们队长怎么了。就像是被恶魔夺去了灵魂。”

季阿娜面色纠结:“汪达的情况比麋鹿更为复杂,戴安蒙特,我无法向你明说他究竟经历了什么。倒是你说的‘被恶魔夺取灵魂’非常贴切,所以就由我担任这个队伍的临时队长一职,之后就由我来与你进行队伍之间的合作沟通事宜,不过我做的没有汪达那么齐全。”

“听上去汪达的情况相当糟糕啊。”

戴安蒙特没有发挥她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天性继续追问下去。

如果汪达能说说话、打打招呼,戴安蒙特尚且还会这么做。

现在汪达很不妙,还是不要去干扰他了。

一行人聊着聊着,就看见庞克扛着半只骆驼回来了。

庞克的穿着和戴安蒙特一样,脑袋用头巾裹得严实,身上同样穿着宽松的能把整个身体覆盖完全的浅色衣服。

庞克匆匆和其他人打过招呼,开始兴致冲冲地寻找麋鹿的身影,结果怎么也没找到。戴安蒙特嘲笑说他的老兄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还傻乎乎地等他过来呢。

庞克很伤心:“老兄!为什么你不在啊!”

莫莫奥德瞧了瞧自己的红色皮肤,又对比庞克的红色皮肤,以及他那副和记忆里爸爸妈妈一样向上凸起的暴露在外的犬齿。

莫莫奥德知道这个人和自己是同一个种族,自己以后也要像他一样长出那么威武的牙齿!

庞克的脸皱巴巴的,看上去很是苍老,再加上他有胡子,虽然他的头发是深色偏黑的那种,在莫莫奥德的认知里所有有胡子的人都是“爷爷”——除了汪达。

糊涂的莫莫奥德陷入纠结。

到底要叫庞克是“叔叔”,还是“爷爷”呢?

庞克注意到了莫莫奥德,他的声音变得兴奋:“和我一样的类兽人小朋友!我们还都是红皮肤。这是你们队伍里新加入的成员吗,他是有什么能力被你们看中了?”

戴安蒙特:“这是李时雨收养的小孩。”

收养?!

庞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扛着半扇骆驼蹲在莫莫奥德身前,仔细观察一番,的确没在莫莫奥德身上找到任何与李时雨相像的地方。

“你好。叔叔。我叫莫莫奥德。”

因为庞克说话声音还算年轻,莫莫奥德终于纠结完毕,觉得该叫他“叔叔”。

庞克用另一边的空手摸莫莫奥德:“你好,小朋友。我叫庞克·瑞贝斯。叫我庞克就好,我身边的人都这么叫我。”

“好的,庞克叔叔。”

“真可爱,比我小时候乖多了。而且还是栗色的头发,真少见,很好看。”

“谢谢庞克叔叔。”

戴安蒙特踢踢庞克屁股:“走了,庞克,既然接到人了咱们就回去,布瑞德和干兵千卫座还等着我们回去吃饭。”

“好的,老大!”

庞克扫视一圈,发现李时雨背着的行李是最多的,就走到他身边二话不说把他的背包脱下扛在自己的另一个肩上。

“走吧,各位。”

李时雨还没反应过来,刚想追上去把行李拿回来,庞克却急匆匆走远了。

他走得太快,怎么追都追不上。

“放心,我只带庞克出来就是因为他能拿很多东西。要不是他去买了骆驼肉,他能把你们所有人的行李全部拿走。”戴安蒙特走到李时雨身边,帮庞克的行为做出解释,“你是还帮汪达拿他的那份行李是吧。没事的,交给庞克,什么也不要多说,他很热心肠,也乐意去做这种事。”

李时雨只好放弃自己的坚持:“好吧。非常感谢你们。”

戴安蒙特重重拍打李时雨肩膀:“嗨!说什么呢,都是朋友,你们还被调过来陪我们一起在沙漠里受苦,这点小忙不算什么!”

从魔法师之家返回旅店的路上,他们几个新的外来人发现这个小镇上所有建筑都是木制的,所有建筑都沿着街道两边建造,一眼就能望到头。

几乎所有的建筑都摇摇欲坠,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

街道两边屋檐下,每个人都穿着工装或宽松浅色衣服,此时此刻是一天最热的下午时分,人们都在阴凉处避暑,或坐着、或躺着、或靠着……

没有人说话,也没人看他们,因为大家都睡着了。

李时雨他们几个没有宽大的浅色衣服帮他们遮挡风沙和避暑,不过还好,李时雨早有先见之明,他用自己的崭新衣物提前改制给莫莫奥德做了件能包裹住整个脑袋和上半身只露出眼睛的衣服。

莫莫奥德除了被风沙糊眼睛外,没有感受到任何不适。

倒是瑞文西斯,她一边走一边吐嘴里的沙子。

整个街道上只有她“呸呸呸”的声音。

“我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你会说是‘受苦’了。太阳晒、风大、沙子多,我根本不想在这里多待!”

戴安蒙特大笑:“之后还有更多比这更麻烦的事!现在还算不错了!”

李时雨一边兼顾汪达的确有在跟着他们走,一边本能地观察街道两侧的人。

“他们穿着像矿工,都穿着不易破损的牛仔布料,但看上去一点都不灰头土脸。”李时雨轻声分析。

这点点声音被戴安蒙特听见了。

“诶!李时雨,你说对了!他们就是矿工,都是来淘金的!”戴安蒙特转身倒着走,“这个地方的沙子含金量还蛮高的。据说曾经这里不是沙漠,而是一座蕴含庞大金矿的山脉,后来经过几千万年的风吹日晒就变成了现在的沙漠,人们为了赚钱都会来这里淘金。”

瑞文西斯不理解:“沙漠不是很缺水吗,这么缺水的地方怎么淘金?我知道的淘金者不都是在有水的地方淘金吗。”

戴安蒙特笑得眯起眼睛:“所以这里的淘金方式和外界都不一样,在这里淘金并不考验一个人淘金手法的娴熟,而是考验一个人的眼神和当天的环境。”

“怎么说。”

“风大、眼神好,一天赚几百几千克朗特;风小、眼神不好,也能勉强赚个饭钱。这个地方是饿不死人的,还有赚钱的机会,所以这里吸引了很多淘金者和商人。哦,别忘了,这里的盗贼也很猖獗,保护好个人财物,这里弗里斯卡联邦上面是不管的,地区秩序全靠个人自觉或大大小小的组织运营。”

瑞文西斯跃跃欲试:“那我去找一个对贵金属敏锐的魔法使,两人合作是不是就能暴富了!哇!那我暴富了就能买更多冒险传记,买更多首饰收藏!”

“当然可以啊!瑞文西斯,我非常支持你的想法!之后要是暴富了不要忘了我,毕竟是我给你提供的情报,我也算有功劳的。”戴安蒙特看热闹不嫌事大积极附和着。

两人大笑起来,继续讨论她们赚大钱后要干什么的幻想。

瑞文西斯是队伍里最存不下钱的,季阿娜觉得就算瑞文西斯有了这么多钱也不会保存多长时间吧……

或许是她们那不切实际的幻想感染了汪达沉寂的灵魂,他有了其他反应。

汪达抬头看看前方的一行人,又看看街道两旁乘凉的工人们。

不知他在想什么。

这个地方并不大,他们很快来到街尾旅馆所在位置。

和路上所有建筑一样,这所旅馆也是木制房屋,只是看上去更沧桑一些。

进门发现这个旅馆大厅摆放了很多桌椅,但就是没什么人,只有两个淘金者坐在吧台喝酒,其中一个还靠着吧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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