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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4章 唐朝河南府士曹参军徐元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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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方,生卒年未详,京兆(一说河南)人,唐玄宗开元前期循吏,以门荫入仕,历任岐州参军、河南府士曹参军,终官于任上。其墓志盛赞其“处事精敏,剖繁析滞”,在地方僚佐任上恪尽职守,以高效务实的治事风格,成为开元盛世初期基层官员的典型代表。

徐元方出身官宦世家,凭借门荫制度跻身仕途。唐代门荫为官僚子弟入仕正途,依父祖官阶授予相应出身,无需科举角逐即可获得起家官资,是维系统治阶层传承的重要制度。徐元方凭借家族荫庇,于开元初年授任岐州参军。岐州地处京畿附近,为交通要冲与军事重镇,参军作为州府僚属,虽秩级不高,却需协理诸曹事务,参与政务流转与基层治理,是历练行政能力的关键职位。初入仕途的徐元方,并未因门荫出身而懈怠,反而以“虚心求教,勤于案牍”为准则,迅速熟悉地方行政流程。他每日研读《唐六典》所载州府规制,深入诸曹学习簿册登记、公文起草、事务协调等实务,很快展现出过人的行政悟性。任职期间,他主要协助处理兵曹、仓曹相关事务,负责军备登记、仓储核查等工作,以“核账无差,调度有序”受到岐州刺史赏识,为后续调任奠定了基础。

开元中期,徐元方因政绩卓着,调任河南府士曹参军。河南府作为东都所在,秩级高于普通州府,士曹参军为从七品下阶,专掌津梁、舟车、舍宅营造及百工众艺之事,是地方民生与基建事务的核心负责官员。此职事务繁杂,上涉官署修缮、交通要道维护,下关百姓居所营建、工匠管理,需兼具统筹规划、细节把控与应急处置能力,而徐元方的“处事精敏”在此任上得到充分彰显。当时洛阳城作为东都,商旅辐辏,人口密集,原有津梁多因年久失修影响通行,部分街巷舍宅布局混乱,易生火灾隐患。徐元方到任后,首先主持开展全面排查,将辖区内津梁、道路、官宅、民舍逐一登记造册,标注破损程度与整改优先级,创新性地制定“分区施治、轻重缓急”的治理方案。

在津梁修缮方面,他摒弃“一刀切”的修缮模式,优先抢修洛水之上的天津桥、中桥等交通枢纽,采用“日间通行、夜间施工”的方式,避免影响漕运与民众出行;针对乡间小型桥梁,则推行“官督民修”之策,由官府提供物料,乡绅牵头组织劳力,既节省官帑,又调动地方积极性。短短半年间,河南府境内十余座主要桥梁得以加固,二十余处乡间渡口完成规整,极大改善了交通条件。在舟车管理上,他规范漕运船只登记制度,设立专门的船舶检修站点,要求往来漕船定期查验,杜绝“病船”航行;同时整顿洛阳城内驿马与民间车辆管理,划定专门停靠区域,缓解交通拥堵,其制定的“舟车查验规程”被河南府尹推广至所属诸县。

舍宅营造与管理是士曹核心职责之一,徐元方针对洛阳城部分官署破败、民宅违建的问题,采取“修旧利废、依规整治”的策略。他亲自踏勘受损官署,精打细算制定修缮方案,巧用旧料改造,节省经费三成有余;对于民间违建舍宅,并非简单拆毁,而是对照《唐律》相关规定,区分“无意违规”与“蓄意侵占”,对贫苦百姓因住房紧张导致的轻微违建,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供技术指导,对权贵侵占公共空间的违建,则坚决依法拆除,毫不妥协。其处事既坚守原则,又体恤民情,深得洛阳百姓爱戴。

徐元方一生为官,虽仅至州府佐贰之职,未登高位,却以“精敏”二字贯穿始终。他深知基层事务无小事,每一项决策都关乎民生福祉与政务运转,故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与高效务实的处事风格。开元年间,正是盛唐国力鼎盛、制度完备的时期,徐元方的仕途轨迹与治事表现,恰是这一时代背景下基层文官的缩影——他们依托完善的官制体系,凭借自身才干与操守,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为盛世的稳定与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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