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赚个菜钱(2/2)
金胜笑着摇了摇头,这不就是典型的反向‘下套’嘛!
你以为自己是猎人,可实际上从答应那一刻起,你就是入套的猎物。
人家有这技术,2杀2、1杀3都是轻轻松松。
何必来找你这个啥都不懂的‘小白’。
典型的以利诱人。
所以说.....天上不会掉馅饼。
金胜开口问道:“我猜.....最后肯定劝住了,接着就说起了关于赔偿的事情。”
“对不对?”
‘连城’连忙应道:“对对对....就是这样的。”
“桌面上那些钱,包括我带的8万,全都被装了起来,由A交给了对方。”
“另外还要求我们赔偿30万,也就是每人10万。”
“否则他立马报警。”
“A和B说自己兜里没钱,但可以打一张欠条,以后慢慢还。”
“还把自己手机拿出来给C看,验证一下没有说谎。”
“之后就轮到了我。”
“那什么....我卡里确实还有10来万。”
“说真的,当时我不想转的。”
“可那个C,就跟哪儿吓唬我来着.....”
“什么诈骗超过5万块,要判多久、我们又是团伙作案,更严重。”
“另外还说....他表哥是治安所的,把人给送进去,就是一个电话的事儿。”
金胜接话道:“超过3万块,就属于“数额巨大”范畴,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量刑在3到10年之间,还会处罚金。”
“如果是3个人一起,则会看具体每个人的情况、作用、划分成主次责任。”
此时公屏上,很多聪明的小伙伴已经猜到了,纷纷留言‘这是杀猪盘’。
对面估计也看到了这些。
“是啊!当时我被吓住了,就把钱转了过去。”
“等回到家后,我躺在床上越想越不对劲。”
“第二天一早,我就找了个朋友帮忙去私下打听。”
“3天后,朋友告诉我一个事。”
“原来A、B、C三人的关系很好,经常在外面一起玩耍。”
“就在昨天傍晚,他们还合伙在别人场子里赢了2万多块钱,之后更是请客,去了一家KTV喝酒。”
“这不很明显了嘛,我被做局了。”
“我气不过....就直接打给了A,质问他什么意思。”
“一开始对方死活不承认。”
“当我说....准备现在就去治安局举报,他这才有点害怕。”
“因为之前他有开设赌场,背了一个缓刑。”
“电话一挂断,他就立即跑过来找我,说会想办法把那个18万全都还回来,事情到此结束。”
“当场给我转了3万块钱,作为诚意。”
“我就问他分了多少,他很明确的告诉我....6万。”
“也就是说,我那个钱被他们给平分掉了。”
金胜双手一摊道:“这不就行了嘛,钱拿回来才是最重要的。”
“没有啊.....”
‘连城’的语气颇为无奈。
“除了开始那个3万块,之后无论我怎么要,他都会找各种借口推诿。”
“打给B,他更牛。”
“直接就问我什么钱,他完全不知道这些,如果有证据就去告他。”
“我现在是越想越气,准备去报案了。”
“所以就想问问.....能不能立上案。”
金胜往后一靠,调整了一下坐姿。
“这种就是妥妥的诈骗套路,如果你有证据能够佐证指控,立案肯定是没问题的。”
一听这话,对方立即应道:“有有有......”
“我把跟A的通话,还有当时他来找我,当面承认和B、C一起给我下套,分了多少钱的那些话,全给录了下来。”
“金律师,就是.....如果报警的话,我这边是不是有风险啊!”
看来这位小哥还没被‘愤怒’给冲昏头脑,危机意识还是有的。
金胜微微点头道:“风险肯定是有的。”
“但主要....还是看你自己怎么去表达。”
“首先,你本身是跟A和B两人一起去诈骗C的,而且已经着手实施了。”
“换句话来说....你主观上具有诈骗的故意。”
“客观上也已经实施了这个行为。”
“只不过后来被C给发现了,犯罪未遂喽!”
“可实际上.....却是人家没有被骗,而你反过来被骗了。”
“局中局嘛!”
“如果说对方没有这个事情的证据,那是另外一回事。”
说到这里,金胜故意停顿了一下,就看这位小哥能不能悟到了。
此时公屏上,有几个估计是‘同行’的网友在留言提醒。
“听仔细了没,报案时的说法、证据,好好想清楚再说。”
“一码归一码.....”
“什么设局,明明就是你被叫过去打牌,结果让对方给诈骗了。”
“.......”
后面好几段话,看的金胜眼皮直跳。
别特娘的到时候有什么事,全都说是自己教的.....
“咳.....”
“连城小哥,前面先不说,但你确实是他们三个诈骗的对象。”
“而且人家把金额都给你定好了,总共18万,每人6万。”
“A是不是特意打电话给你,让你去银行多取点现金带过去啊!”
对方立即反应过来道:“是的,他还问我家里有多少现金。”
“我说能有个3万多吧!”
“他听完就说不够,让我再去银行取点回来。”
“然后我回了一句,没有预约,最多只能取5万。”
“他小声说....8万差不多了。”
“情况就是这样喽!”
这时候,金胜看到柳慧敏把菜从厨房保温箱里端了出来。
自己得加快速度了。
“连城小哥,其实你的最终目的,肯定是想要把钱给要回来。”
“我个人建议是找对方先谈谈。”
“把里面的利害关系讲清楚。”
“如果实在要不回来,再去考虑别的事情。”
“这个主要还是得自己想明白。”
“虽然从一开始,你同样是安了一个坏心思,但实际上.....你才是对方诈骗的被害人。”
“去报蜀黍,一定得把这个事情讲清楚,这一点非常关键。”
“或许在他们心里,认为是你先出的千,报警不是把自己也给带进去了嘛!”
“所以才会这么有恃无恐。”
“其实按照我的经验......哪怕蜀黍给你们都立了案,你的这个行为,大概率在检察署也是个不起诉。”
“但是他们,百分百一定会进去,而且刑期起码在3年以上。”
“另外.....你怎么保证,他们只在你身上用过这种招数。”
“说不定蜀黍往下一深挖,东西会更多。”
“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