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1章 百姓事(1/2)
他顿了顿,理清思路。
“其一,核心权力不容分散。探矿权、开采许可、铸币式样与成色标准、最终定价权,必须牢牢掌握在朝廷手中,此乃国权根本,绝不可假手于人。民间所参之‘股’,主要在于辅助性的环节。”
“其二!”
李从嘉继续道,眼中闪着思辨的光。
“可考虑将部分非核心环节,如矿坑的日常开采管理、矿石的初级运输、铸钱监的燃料稳定供应、部分辅助工具的制造维修,乃至成品钱币向指定区域的分销运输!”
“以‘招标承包’或‘特许经营’的方式,吸引民间有实力、有信誉的商社参与。朝廷与之签订严格契约,明确年产量、质量、成本上限、交货时间,并预留监察与处罚之权。”
董蒨眼睛一亮:“陛下此议,颇有‘委托经营’之意。”
“将朝廷不擅长或管理成本过高的琐碎事务交予擅长此道的商人,朝廷则专注于标准制定、质量抽查、账目审计与最终调控。”
“如此,或可减少官吏直接插手具体事务的机会,降低贪腐可能,同时借助商人的效率提升产量、压低成本?”
“正是此意。”
李从嘉点头,“但关键在于监管,必须比纯官营时更为严密、立体。”
他看向江文蔚和张义方:“御史台需派员常驻重要矿场、铸监,不参与具体经营,只负责监察契约执行、官吏行为、有无违法舞弊。”
“大理寺、刑部则需制定专门适用于此类合营模式的律法细则,违约如何罚,舞弊如何罪,偷漏如何惩,皆要明文规定,使其不敢越雷池半步。”
他又看向张泌和元德昭.
“户部、工部需联合设立专门的‘矿冶钱监审计司’,独立于地方,直接对朝廷负责。其职责包括:核算真实成本,设定合理承包价与利润空间!”
“建立从矿石出土到钱币入库的全流程账目追踪系统,每一环节都需有单据对应,定期盘查;对承包商的资质、财力、信誉进行严格审核与年审。”
潘佑兴奋地补充:“还可设立‘举告重赏’之制,鼓励工匠、役夫乃至承包商内部人员揭发不法,查实后予以重奖,并严惩报复。”
“同时,对清廉自守、超额完成契约、革新工艺提升效率的承包商及朝廷驻场官员,亦应予以厚赏,树立榜样。”
李从嘉赞许地看了潘佑一眼,总结道:“简而言之,便是‘官府掌舵定规,民间出力划桨,多方眼睛盯紧,律法铁腕护航’。”
“朝廷通过掌控核心权力与严格监管,确保大局不失、利归国库;借助民间的高效与灵活,提升运营效率,分摊管理风险,抑制官僚腐败。”
“此非简单‘官营’或‘民营’,而是一种‘契约化的国家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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