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公民权(1/2)
冯麻衣是以一个海外富商的身份来到罗马城。无论从秦风商行的财富规模,还是从冯麻衣的装束形象,一眼看去,人皆可以知道冯麻衣是一个豪奢的富商。
但是即便是这样的富商,在罗马城也并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
罗马是一个公民社会。
罗马城的权力属于全体公民,这话听起来很好听,但是公民并不是罗马城的全部。
只有差不多10%左右的罗马人才是公民,其他的包括冯麻衣这样的,被界定为外邦人,此外还有大量的奴隶。
罗马城的繁荣,是由无数奴隶、外邦人和公民共同实现的,但是在罗马城,享有权力的却只有不到一成的公民。
公民、奴隶和外邦人,各自有不同的权利。
冯麻衣这样的外邦商人,适用不同于公民法的万民法。
所以便是冯麻衣这样的大富商也没有在罗马购置田产和与公民结婚的权利。
上流社会需要冯麻衣从大秦运来的那些奢侈品,需要冯麻衣在罗马城缴纳的商税和关税,但是上流社会的欢宴之中,却不欢迎冯麻衣这样来路不明的人。
这和大秦并不一样。
虽然从商鞅时期,大秦就已经有了抑制商业的政策,但是大秦依旧接纳商人为社会的一部分。
不说吕不韦这样曾经投资皇朝的人,就是巴寡妇清这样的富商也能和始皇帝同席宴饮。
大秦也从来不排斥外邦之人。商鞅、李斯,甚至蒙家父子,都来自于六国,最终一样进入大秦的政治中心。
在政治上,大秦是真正的海纳百川。只要有所才干,无论你来自何方,曾经是什么地位,都有机会得到重用。
百里奚曾经是奴隶,在大秦不仅能够入朝为官辅佐朝政,他的儿子孟明视还成为一代名将,统领大秦的军队。
罗马这样等级森严的公民和奴隶制度,将外邦人排斥在国家政治之外的这种行为,在冯麻衣看来,简直是愚蠢之极。
不过进入扶苏朝,朝廷在任用外邦人方面,似乎又有变化。巩侯张诚曾经特别要求,禁止使用倭人为官吏,甚至禁止倭人踏入大秦本土。
明明倭岛现在已经是大秦的一块海外领地,巩侯为何对倭岛上的人怀有如此的敌意,这是很多人都想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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