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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程咬金宝珠认螟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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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七二回程咬金宝珠认螟蛉

程咬金,大老程,那是个好男人呐。说什么叫好男人呢?其中一个标准,这个男的他一定得喜欢孩子。男的要是不喜欢孩子,那他撑不起好男人。程咬金这个人就这一点好。你别看四五十岁了,但程咬金喜欢孩子,内心也保有一颗童心,只要见到别人家的孩子呀,他一定得搂一搂抱一抱。哎呀……就觉得这孩子跟着自己,他自己都开心呐。要么后来,大老程无论多大年岁,身边老围着一群孩子,围到最后一百多了,那耷拉孙儿也爱跟这个老祖,为什么呢?他就喜欢孩子。所以,一看乎尔复的儿子乎任庸银娃娃似的,长得肉肉乎乎的。好好好好……一会儿工夫跟乎任庸成好朋友了,俩人还拍手手做游戏呢。“哎,你拍一,我拍一……”嘿!程咬金一点儿不嫌烦,跟乎任庸玩了个不亦乐乎。

任氏夫人在旁边看着呀,也欣慰地直笑啊.

您别看程咬金长得挺凶恶的,嘿,有一颗金子的心呐!一看,眼睛带着单纯,那不是装的。跟孩子那真是贴心地玩儿啊,把这乎任庸逗得咯咯咯的。乎任庸一败了,程咬金拿大手挠痒痒,抓挠抓挠,“嘎嘎嘎嘎……”等乎任庸赢了,还抓程咬金呢,“拿痒痒……”就这一老一小啊,玩儿得挺好。

乎尔复在那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玩了半天,程咬金高兴了。“嗯,我说老乎啊,你这个儿子我特别喜欢他,长得也带劲。这小伙子呀,也有小男子汉气概。这么着吧,我今天来呀,也没带什么礼物,我也没什么给孩子的,我呀,挺喜欢他,我就认这孩子为义子干儿了,我给当干爹,谁也别拦我!”

啊?乎尔复一听,我答应你了吗,谁也别拦你?“哎,这——哎,这——程爷,这……这可不好,我孩子哪能高攀得上——”

“哎——我乐意就行呗,我乐意了!甭管你乐不乐意。来来,孩子,给我磕个头!”

程咬金一说磕头啊,乎任庸这小孩还以为是玩笑呢啊,“噗嗵!”还真跪了,“哎……哎呀,磕……磕磕,怎么磕呀?”

“给我磕仨头,喊我一个爹爹。”

“哎呀,那不行,我有爹爹了,不行!”

“喊我干爹爹。”

“哎,哎,好!”乎任庸趴在那里,“邦!邦!邦!”磕仨响头,“干爹爹!”

“哎!干儿!起来,起来!起来,起来……”这就算认下了。

“哎呀……”乎尔复说,“程爷,这……这这实在是不好……”

“怎么不好啊,我收别人当干儿子,人家能乐疯了!怎么收你儿子,你、你还觉得不好啊?”

“唉,程爷,我就想在这山林里做一个山野村夫也就罢了,我不想跟你们有任何的瓜葛。”

“哎——那是你,跟孩子有什么关系?我认他当干儿,那是我的事儿,跟你也没什么关系!我这人呢,就看投脾气。投脾气了,哎,我乐认!至于你们说不愿沾光。没关系呀。不愿沾光,我不给你们光沾不就完了吗,啊?不过呢,我这干儿子不能白认呐。哎呀……我这出来打仗也没带什么礼物,我摸摸啊,看身上有什么东西……”程咬金往身上摸了半天。“哎,哎,哎,哎——还真有个东西!”一伸手,由打腰带搭包里头掏出了一个东西,往掌心里一托,“孩儿啊,看看!这个东西,我送给你,喜欢不喜欢?”程咬金把大手那么一张,可了不得了!

“唰!”哎呦!旁边乎尔复、任氏差一点儿没把眼睛晃了。“哎呦!什么东西,怎么那么亮啊?”

这屋里头,您想想,山村的民居呀,那年代能点什么?也就是油灯啊,灯光如斗,昏昏暗暗的。结果,把这东西一掏出来,“唰!”整个屋子通明啊。

“哎!”乎尔复凑近一看,“这是什么呀?”

“哈哈哈哈……这玩意儿啊,叫做什么——骊龙颔下珠!呃……是十八国中的王子送给我做礼物的。哎呀……这东西,原来我一直想安在帽盔之上。后来我觉得这玩意也好也不好。安上,你看要是平常走到哪里,晚上,哎,能照亮,能当这个蜡烛,当这个大灯笼。但问题是,要真地打起仗来,这玩意儿也是个引敌的标志啊。晚上万一打败了,别人全跑了,全来追我了。所以,我一琢磨,干脆,这玩意儿带在身上,啥时候走夜路,拿出来晃荡晃荡,哎,照个明。平常也不顶盔上了,所以,一直搁在我的腰袋当中啊。”

这颗明珠您还记得吗?上文书咱说了,诈开虎牢关就是用这颗明珠诈的。那开始安在头盔上面了,诈开之后又取下来了。这玩意确实如此,老顶个亮珠子,那玩意儿太照得慌。不但,把这盔的夜明珠摘下来了,秦琼秦叔宝得了四宝大将尚师徒的夜明盔,那盔上的珠子也摘下来了。秦琼也说这个意思:你别老亮着,老亮着是给敌人做指引了,人家拿箭往你的亮的地方射,那你不活该当靶子吗?也给摘了。程咬金摘下这颗珠之后,一直揣在身上。每当走夜路的时候,拿出来晃荡晃荡、照一照。今天身上没带他物,也没带钱呢。来破阵呢,带什么钱呢?没带他物。把这颗明珠拿出来了。

“得了,这一个,儿诶,看看,喜欢不喜欢?”

乎任庸一看,小孩那眼睛瞪多大,“哎呀,这是什么?”

“这是夜明珠!‘唰唰’闪光的。”

“哎呀,太好了!”乎任庸过来一把拿在手里头看着,那眼睛瞪着都不眨呀。滴溜溜溜溜——“嘿!这好玩儿……”

乎尔复可知道,他虽然一下子说不出这颗珠子到底什么来历,叫什么名字?虽然程咬金告诉他了,他也没听太清楚。但是。一看,能把整个屋子灌满了光,这颗夜明珠那就价值连城啊!“哎呀!这、这、这不能给孩子!不能给孩子呀!太贵重了!”

“我乐意!我乐意呀!在我手里,无所谓,就是个玩意儿啊,什么贵重不贵重的?给孩子了!”

“哎呀,程爷!不是那回事儿啊。俗话说得好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呀。你给孩子这么一个宝,这……这孩子受用不住啊!”

“受用不住啊?等他长大了,哎,你再给他呀,对不对?长大了,你教会他武艺,他不就能受用了吗?总之啊,我这珠子给出去了,我不能收了。你要不要?扔了!好不好?随便扔,我一点儿不心疼。”

“哎呀,我……庸儿,你、你把珠子还给你干爹。”他也承认了。

“我……我我拿着好,我……我玩几天……”

“看见没?孩子喜欢呢。你要怕被别人看见,这么着,我说弟妹呀——”

“啊。”

任氏赶紧过来。“程爷。”

“这么着,你呀,一会儿给孩子做一个小布囊。哎,做厚点儿。不玩的时候呢,把这珠子往布囊里一放。这布囊啊,要做带缩口的,抽口拿根绳一系,挂在他小脖子上,好不好?玩儿两天玩腻了,你们收着,好不好?”

“哎呀,多谢程爷!”

“哎呀,谢什么呀。”

就这么着,任氏赶紧找出布来给这孩子做了个小兜囊,把这珠子往里一塞。然后有根小绳往脖子上这么一套。小孩儿不让摘,怎么?新鲜呢,要戴两天,于是这珠子就戴在孩子脖子上了。

程咬金一看,“这就对了!啊——也困了。我说老乎啊,呃,找个地方让我睡一觉吧。”

“好好好,已然收拾好了,您来这里。”

旁边有耳房,也是茅草屋,把程咬金就让到那里了。一张草榻,暄暄乎乎的,铺的新被褥,虽然破旧,却十分整洁。

“哎,山村呢,也没什么好条件。”

“哎,行行行行……别说那么多的废话啊,跟我客气没用,这地方挺好啊。哎,行了,困了,我也不洗脸了,也不洗脚了,就这么着在这休息喽——”

“那程爷,我就不打扰了。”

“好好好,明个儿见。”

程咬金当天晚上就在这住了一宿,美美地睡一觉,真困了。您想想,打了一夜一天呐,那能不累吗?躺在那里没多长时间,鼾声如雷呀。

一夜无书。一转眼,第二天天光渐亮,外面那公鸡一打鸣。山村的公鸡呀,那打起鸣来好听啊,山谷里应回音儿,“喔喔喔……”

程咬金由打梦中惊醒。嘿!一看,阳光从窗户都透进来了。“哎呀……好好好,就是这地方蚊子多……”大夏天的,能没蚊子吗?咬了一身疙瘩。也不管了。一边挠,程咬金一边下了地,开开门,扑面清新的空气。一看任氏在厨房里外是忙里忙外,那乎尔复正在院中打拳呢,还教这乎任庸。“嗯,嗯,好好好……就得现在开蒙啊。”

乎尔复一看,“程爷,您醒了。”

“呃,醒了,醒了。”

“早饭马上做好。”

“好好好好……我说孩儿啊,过过过过来,咱俩再玩会儿。”

程咬金见孩子走不动,两个人又玩了一会儿。

早饭做得了,程咬金饱餐一顿。

吃完之后,乎尔复拿出一张纸,就是昨天画的图,交给程咬金,又给程咬金再次说明了一下地理环境。

程咬金一一记住了。

最后,程咬金说话了:“哎,这么着啊,我这盔甲呀,我……我就不穿了。哎,在这大阵之中穿着盔甲特别显人眼。但是,你看看,我这头巾呢,哎呀,我这也没戴,哎,我也不用你头巾了,我头发挺零散的。这么着,你呀,帮我破开,给我绑两个小抓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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