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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小李飞刀2:边城浪子(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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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又恢复了平静,没有风,没有针,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别离终于叹息了一声,道:“我记得有人问过你一句话,现在我也想问问你。”

叶开道:“你问。”

萧别离盯着他,一字字道:“你究竟是不是个人算不算是一个人”

叶开笑了。有人问他这句话,他总是觉得很愉快,因为这表示他做出的事,本是没有人能做得到的。

萧别离当然也不会等他答复,又道:“我刚才对你三次出手,本来都是没有人能闪避的。”

叶开道:“我知道。”

萧别离道:“但你却连一次都没有还击。”

叶开道:“我为什么要还击,是你想要我死,并不是我想要你死。”

萧别离道:“你想怎么样”

叶开道:“不怎么样。你还是可以在这里开你的妓院,摸你的骨牌,喝你的酒。”

萧别离双拳突又握紧,眼角突然收缩,缓缓道:“以前我能这么做,因为我有目的,因为我想保护马空群,想等那个人来杀了他!”

他的脸已因痛苦而扭曲,嗄声道:“现在我已没什么可想,我怎么能再这样活下去!”

叶开吐出口气,淡淡道:“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你应该问你自己。”

他微笑着站起来,转身走出去,他走得并不快,却没有回头,也没有停下来。

现在世上再也没有人能令他留在这里。

但萧别离却已只能留在这里。

他已无处可去。

看着叶开走出了门,他身子突然颤抖起来,抖得就像是刚从噩梦中惊醒的孩子。

他的确刚从噩梦中惊醒,但醒来时却比在噩梦中更痛苦。

夜更深,更静。没有人,没有声音,只有那骨牌还在灯下看着他。

他忽然抓起骨牌,用力抛出。

骨牌被抛出时,他的泪已落了下来……

一个人若已没有理由活下去,就算还活着,也和死全无分别了。

这才是一个人最悲痛的。

绝没有更大的。

东方已依稀现出了曙色。黑暗终必要过去,光明迟早总会来的。

青灰色的苍穹下,已看不见烟火,无论多猛烈的火势,也总有熄灭的时候。

救火的人已归去,叶开站在山坡上,看着面前的一片焦土。

他心里虽也觉得有点惋惜,却并不觉得悲伤。因为他知道大地是永远不会被毁灭的,就跟生命一样。

宇宙间永远都有继起的生命!大地也永远存在。

他知道用不着再过多久,生命就又会从这片焦土上长出来。

美丽的生命。

他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一片美丽的远景,一片青绿。

这时风中已隐约有铃声传来,铃声清悦,笑声也同样清悦。

丁灵琳已牵着那孩子向他走过来,银铃般笑道:“这次你倒真守信,居然先来了。”

叶开微笑着,看着这孩子。

看到这孩子充满生命力的脸,他就知道自己的信念永远是正确的。

他走上去,拉起这孩子的手,他要带这孩子到一个地方去,将这孩子心里的仇恨和痛苦埋藏在那里。

他希望这孩子长大后,心里只有爱,没有仇恨!

这一代的人之所以痛苦,就因为他们恨得太多,爱得太少。

只要他们的下一代能健康快乐地活下去,他们的痛苦也总算有了价值。

石碑上的刀痕仍在,血泪却已干了。

叶开拉着孩子的手跪下去,跪在石碑前。

“这是你父亲的兄弟,你要永远记着,千万不能和这家人的后代成为仇敌。”

“我会记得的。”

“你发誓永远不忘记”

“我发誓。”

叶开笑了,笑得从未如此欢愉。

“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

“我想去找我爹爹和我姐姐,你带不带我去”

“当然带你去。”

“你能找到他们”

“你要记着,只要你有信心,天下本没有做不到的事。”

孩子也笑了。

笑容在孩子的脸上,就像是草原上马群的奔驰,充满了一种无比美丽的生命力,足以鼓舞人类前进。

但现在草原上却仍是悲怆荒凉,放眼望去,天连着大地,地连着天,一片灰暗。

万马堂的大旗,是不是还会在这里升上去

风在呼啸。

叶开大步走过寂静的长街。

这些日子,他对这地方已很熟悉,甚至已有了感情,但现在他并没有那种比风还难斩断的离愁别绪。

因为他知道他必将回来的!

【第二十七章】出鞘一刀

秋。秋色染红了枫林,枫林在群山深处。

三十四匹马,二十六个人。人在马上欢呼,欢呼着驰入枫林。马是快马,人更剽悍。他们的脸上却带着风霜,有的甚至已受了伤,可是他们不在乎,因为这一次出猎的收获很丰富。

他们猎的是人、别人的血汗。他们的收获就在马背上,是四十个沉重的银箱子。

别人骂他们是土匪,是马贼,是强盗,可是他们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好汉——绿林好汉。

绿林好汉喝酒当然要用大碗,吃肉当然要切大块。

大碗的酒,大块的肉,和银鞘子一起摆在桌上,等着他们的老大分配。

他们的老大是个独眼龙,所以他的名字就叫作独眼龙。他喜欢用一块黑布蒙着这只瞎了的眼睛,因为他觉得这样子看来很有威严。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有威严的人,因为他虽然残忍,却很公平。

只有公平的人,才能做个绿林好汉的老大。

何况他还有两个随时都肯为他拼命的好兄弟,一个勇敢,一个机智。

勇敢的叫屠老虎。

机智的叫白面郎中。

绿林好汉若没有一个响亮的外号,那还成什么绿林好汉。

所以他们几乎已将自己本来的名字忘了。

屠老虎的头脑本来就比一只真老虎聪明不了多少,尤其在喝了酒之后,他简直比老虎还笨,也比老虎还要凶。

他最凶的是拳头。据说他一拳可以打死只活老虎,这虽然没有人真的看过,却没有人敢怀疑。

因为他一拳打死的人已不少。

这次他们出猎时,镇远镖局的二镖头“铁金刚”,就是被他一拳打死的。

所以这次他分的银子最多,被人恭维的也最多。

“那个铁金刚到了我们二寨主拳头下,简直就像是纸扎的。”

屠老虎大笑,觉得开心极了。

可是他忽然发现人们的笑声都已停顿,一双双眼睛都在盯着大门。

他跟着看过去,笑声也立刻停顿。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人正从大门外慢慢地走进来,一个本来绝不可能在这里出现的人。

一个女人,美丽得令人连呼吸都随时会停顿的那种女人。

这地方叫龙虎寨,就在枫林后,四面群山环抱,奇峰矗立,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野兽,正张大了嘴在等着择人而噬。

他们这些人,也正像是一群野兽。

谁也不愿意被野兽吞下去,所以这地方非但很少看得见陌生人,连飞鸟都已几乎绝迹。

但现在这地方竟来了个陌生的女人。

她身上穿的是件质料极高贵的墨绿百褶裙,漆黑的长发,挽着当时最时髦的杨妃堕马髻,满头珠翠,衬得她的头发更黑,皮肤更白。

她脸上带着甜蜜而成熟的微笑,莲步姗姗,慢慢地走了进来,就像是一个盛装赴宴的贵妇,正步入一个特地为她举行的宴会里。

每个人的眼睛都直了。他们并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男人,却实在没见过这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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