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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五十四章 干的好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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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若有个像姜纹一样的岳父,女婿会是什么心态。

反正张远觉得,应该挺怂的。

再问:如果姜纹带着女儿上门,还大着嗓门喊你出来,该怎么办?

在线等,挺急的。

所以他现在的状态是怂中带着迷茫。

“Bonjour。”姜一朗朝他挥挥手,并用法语问好。

“你……”

“人呢?”他刚想问话,了解具体情况,姜导已经进来了。

别是我给这妞拍的那些“艺术照”被发现了吧?

尤其是那几张“霜华漫天”的甜点照。

像什么奶油泡芙,奶油淋面蛋糕,都是法国妞爱吃的甜品。

但他估计,没有当爹的爱看这个。

“你子在这儿呢!”姜纹快步上前,手里还提溜着一个红色塑料袋。

不会装着板砖要拍我吧?

如果我都是你女儿主动的,能不能少挨顿打?

可他想着,这种时候哪怕的是事实,可责任都推女生头上,反而会引得对方暴怒。

而且也显得我非常没担当,不入流。

咱帝都爷们……啪啪啪啪,要脸!

对方来到他面前站定。

张远看了眼手中削皮削到一半的苹果,以及手里的刀子。

唰!

直接扔到了一旁的草丛里。

别一会抢过刀捅我。

“你脸白什么?”

“没什么,您登门所谓何事?”张远摸了摸下巴,又冒汗了。

自打这混血妞缠上她,一天要汗湿好几件背心。

后悔,真的很后悔。

“你还问我来是什么事?”

“还是不是因为你干的好事!”

张远:……

这一刻,他看似还在,其实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别人还好,姜纹他是真不敢惹。

因为在满是刺头的大院子弟中,他都是刺头中的刺头!

就不给老谋子折磨的混身难受,给陆穿直接折磨哭了这些“成就”。

就他少时。

这位从“颠沛流离”,跟着父母到处跑。

10来岁的时候才来帝都定居。

他念的中学,现在合并到了帝都二中。

这学校300来年了,原型是左翼八旗中学堂,以前不是旗人还没资格念。

现在是重点实验高中,在名校林立的帝都也算一流学校,还是东城区龙头大哥。

但姜纹不完全算二中出来的。

因为他念的那个叫帝都七十二中,在《我爱我家》中有过提及。

就是在这所学校中姜纹认识了英大,俩人是同学。

而这所七十二中,是当年的二中为了提升地位,故意分离出去形成的。

类似企业剥离不良资产,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中把学校里的刺头,混混,差生,统称“坏学生”的这批人,单独拉出来,造了个七十二中。

同样是七十二中毕业,姜纹有点背景,毕竟他爹是军人,而且职务不算低。

14岁当兵,因为识字,脑子灵活,上战场前就被营长拉到身旁。

他爹读过书,认识盘尼西林这类简单的英文字,被领导当成宝贝。

第一仗就是平津战役,也就是和傅作义的大决战。

死的人都没数了,可他爹一点伤都没受。

不光这回,当了半辈子兵,从未负伤。

因为一直跟着领导跑。

这就是真实的知识改变命运。

若没念过书,一个14岁的子,没准第一仗上去不到5分钟就完蛋。

也因为这个,姜纹一家对教育挺重视,人家真吃到了知识的红利。

只不过他这家境和同学英大比还是差太远了。

英大可是从这种垃圾学校出来后直接去了北大,结婚对象也是宋玬玬这种“门当户对”的官宦家庭女子。

和英大比可能差些,但揍自己还是够的。

张远在这位来到面前后,立马使出了有保镖后已经不太使用的硬气功。

今天爷们至少得站着死。

就算人家姑娘乐意,当爹的不高兴,挨顿揍也没话。

都了“我干的好事”。

这种讽刺我还是听得懂的。

“你怎么那么多汗啊?”

“看着身体也不虚啊?”

姜纹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伸手向红色塑料袋。

咕咚……他用力咽了下口水。

若是板砖我就扛一下,不打到脑袋就行。

若是扳手,大管钳子,那我就得跑了。

杖受,大杖走。

问题是挨一下轻松,日后要合作就麻烦了。

后悔啊,就很后悔。

可是,预想中的“凶器”并未出现。

姜纹从塑料兜里掏出了两瓶红酒,而是法兰西波尔多产区的好东西。

“来,咱们喝一个。”

“有菜没有啊?”

“喝酒啊?”张远一脸懵逼的看向老哥。

“不喝酒做什么?”

“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庆祝你做的好事啊?”

姜纹低头,张远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姜一朗的脚踝处。

七分裤,露着白嫩纤细的腿下半截。

只不过在脚踝处,包着一块纱布。

“我今天必须详细问问你,到底是怎么劝他的?”姜纹还搁那呢。

姜一朗抬起腿,撕下了纱布。

里边立马显出一团淡淡的,微微凸起的肉痕来。

张远凑近看,随后抬眼望向女生。

这妞分明在憋笑。

“你……”

他看出来了,这好像是洗纹身的痕迹。

“你真干啦?”

“你这样不好,所以我就去洗啦。”

洗纹身不是“洗”,原理是破坏沾染了色素的细胞,手法类似激光除锈。

纹身这事,纹的时候疼,洗的时候更疼。

要不古代怎么会有黥刑。

当然疼只是一方面,精神折磨,社死也是处罚的手段。

《水浒》中宋江就受过黥刑。

但宋押司和官面上的兄弟关系好,所以受刑时有讲究。

用最细的针,最浅的墨给你来,外加宋押司本来皮肤就黑,张远怀疑流放到九江时已经快看不出来了。

若是得罪了官面上的人,同样黥刑,给你用烤羊肉串签子那么粗的针,墨水调和芝麻糊一样稠,下手刺的时候和容嬷嬷一样狠。

宋江用8号字,给你用28号字,一个字就和鸭蛋一样大。

刺完了你就看吧,面皮剥了,骨头上都有。

法不外乎人情,但凡人能操作的事,上限和下限差距之大难以想象。

姜一朗的脚踝上原本纹着一只狗,因为她属狗。

在白人世界,纹身不叫事,也就少数顶层家族忌讳这个。

不是大花臂那种很复杂的图案,只是线框的卡通图画。

但洗了肯定也疼的很。

张远又看了眼这妞。

混血妹子点了点头,而后又指了下自己的胸口。

那天她问自己还有什么要求。

张远,女生最美的样子,是天然的样子。

无论纹身还是任何身体装饰都破坏了这种自然的感觉。

他是不喜欢女孩子大花臂,浑身钉的。

对方当时只回了个“好的”。

没想到真去弄了,执行力还挺强。

而且瞧她这意思,不光纹身洗了,身上打的钉子也摘了。

所以,这就是姜纹所的,“你干的好事”。

对一位父亲来,的确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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