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第11个世界180(2/2)
1.律令。
“律令”发生质变,修炼者无需任何动作或者行为,只需要一个念头,便能施展绝大多数“律令”。仅仅只有小部分“律令”,仍然需要依靠动作来锚定目标。
与此同时,“律令”能够制定的限制也变得更加宽泛。
(1)放逐。
一个念头,便能瞬间将目标投入虚空不知名处,并且能紊乱目标在被放逐期间的方向感,封禁其相关的超凡能力。
(2)剥夺。
只要选定单个目标,就能剥夺其某种非凡能力,“剥夺”无法被躲避,被选定目标只能依靠位格层次和自身序列的特点来对抗或者削弱。
如果被选定目标的实力低于“律令法师”,那么“律令法师”的一个念头就能直接封禁其所有非凡特性,甚至直接析出其非凡特性,令被选定目标直接死亡。
“剥夺”只能对一个目标的一项能力为目标。
(3)禁锢。
左手虚握在视野里的身影,能禁锢目标。
(4)处决。
右手握成拳头,猛地下挥,能处决目标。
2.契约。
可以通过纸笔书写契约,每一次落笔,都能迸发金色的光芒,场面庄严神圣地就像是在起草某部至高无上的法律。
使得交易的对象在凝视这份契约时,眼睛忍不住渐渐眯起,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一旦对方在契约上签字确认,契约上的单词便会闪耀出金色的光芒,逐渐汇聚成一道绚丽夺目的光华,在这灿烂光华的包裹下,契约迅速淡化消失,仿佛与世界的规则融为一体。
随之而来的,是对方的身上瞬间多出了一层层无法言喻的限制。这些限制如同一股无形的力量,迅速融入对方的灵体和肉体之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规则超脱者。
能够超脱于物理规律,以违反物理规律的方式,漂浮于半空之中,脱离重力的束缚。
能从所处“位置”的差异中,明确分辨出普通人和超凡者的区别,甚至可以洞悉一个超凡者的层次,也就是所谓的“位置”。
......
审判者途径-序列三-混乱猎手:
序列技能:
1.律令。
“律令”能够直接作用于物理规则,部分“律令”获得再一次质变。
(1)禁锢。
左手虚握在视野里的身影,目标会瞬间进入凝滞状态,仿佛被封入琥珀里的昆虫,身上的时间完全停止流动,甚至连思维都停滞。
(2)处决。
右手握成拳头,猛地下挥,目标会被强制赋予“死”的概念,如果没有对应的非凡能力解决,哪怕是同层次的非凡者也会被直接析出非凡特性,灵体化为恶灵。
(3)剥夺。
“剥夺”对象以及非凡能力的数量不再受到限制。
2.平衡。
“混乱猎手”存在的本身便宛如一道坚不可摧的壁垒,将混乱的蔓延牢牢遏制,使其逐渐朝着秩序与稳定的方向发展。
(ps,扰乱、混乱、模糊、歪曲、欺瞒,......等能力,都属于混乱。)
能初步的应用平衡能力分割战场,取消一个目标或者一片区域与其他目标或区域的交互,令其无法互相影响。
......
审判者途径-序列二-平衡者:
序列技能:
1.秩序之光。
能够令身体化为略显深沉的光明,以此进行灵界的穿梭,也能以此在现实进行快速移动。此状态下,周边的混乱都会被遏制,不得寸进。
2.律令。
能够通过定义环境,让多个“禁止”或“增强”同时生效。
(1)允许。
“禁止”的序列二层次质变,不再是原本的“禁止”,而是“允许”,“允许”某一片区域能够进行某一种行动,除了被允许的行动之外,其余的行动会被全部“禁止”。
3.平衡。
秩序的维稳者。
“平衡者”能够敏锐地察觉到能力范围内的所有不稳定因素、潜在问题、细微的波动和异常,.......,等不平衡事物。
在距离足够近的情况下,还能通过感应到周围区域的某一种不平衡,从而发现处在隐秘状态的目标。
“平衡者”能够同时平衡多个目标,甚至对目标自身进行平衡,取消其与自身灵魂的“交互”,令其灵魂脱离体外。
如果对某一片区域使用平衡,则可以同时分离出多个区域,这些区域将会作为独立的存在,无法互相影响,也都不能影响非平衡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