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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9章 番外 孙兴和妹妹孙荟。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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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奉天王爷府。

漆红色大门传来咚咚咚声,产婆高喊小格格进门,仆人奴才跪满一地,个个喜气洋溢。

爱新觉罗氏愉玉降生,满族皇裔女眷,能用玉这个字做名字,可见有多受宠。

百里加急厚礼,海一样多的箱子抬进王爷府,堆积成小山。

帝国快覆灭了,荣光快没有了,俸禄久久不发了。

不过,尊崇一支来了一位祥吉小格格,小格格出生的时候紫光环绕,一看就是大福之人。

那时候,孙兴还担心会有人把妹妹抱走和亲,家族里已经有人把女儿送给扶桑人了。

他的妹妹,还这么小,都不会喝奶,红着脸哇哇叫唤呢,外面打枪打炮,绝对不能抱妹妹出去。

“愉景,怎么不睡觉?”

“额娘,我担心有人偷走妹妹。”

家里灯火通明,额娘点上她大婚时的龙凤长明灯,可能也是怕妹妹会出事,为她积福气吧。

“不会,快睡觉,明天老师要考你论语。”

“额娘,我能抱妹妹去学堂吗?”

“不能,妹妹还小。”

于是,小小的愉景王爷,快速背完古诗,跑回家里抱着妹妹,就担心某一天他一回家,妹妹会被人抱走了。

愉景小王爷,出了名的调皮捣蛋,戴着西瓜帽,身穿宽松长褂,去街头巷尾赶走吆喝商贩。

“我妹妹睡觉呢,赶快走!”厉害的很。

商贩会逗他。“小王爷给你家小格格买糖葫芦吃吧!”

“等我妹妹长大点,我把你这摊子都包圆,哼!”

当时,时局变动,改朝换代,妹妹一岁的时候,有人来王爷府给他们取新名字。

“额娘,我叫爱新觉罗愉景,我不叫孙兴,妹妹也不叫孙荟。”

女人不说话,拔掉头顶彰显尊贵的金簪子,银钗,铜环,换上简单素服,摘下孙兴的西瓜帽,给他剪辫子。

那年,孙兴的妈妈生病了,抑郁成疾,慢慢的瘫痪在床,孙荟被迫断奶,才一岁多,可把孙兴心疼坏了,找不到奶妈,只能喂给妹妹喝粥,家里就像外面,风雨飘摇,动荡不堪。

孙兴爸爸尊崇王爷受命,去京城了,一去不复返,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杳无音信。

有人来家里,看见这三位孤儿寡母,孙荟还在襁褓里嗷嗷待哺,孙兴还是个孩子,那人没多说什么,走了。

好在家里仆人管家还算忠心,没有抛弃孤苦无依的主子,没有老师来王爷府教习孙兴礼法,他要去外面学堂,叫做学校。

孙荟记事起,没有饿过肚子,也没有吃过苦,更没有干过活,她家不缺生活来源,有好几家温泉山庄和皇家园林呢。

皇家园林后来充公了,还有私产温泉山庄,经营得当,收入颇丰。

那年头,大人物都给王爷府面子,来温泉山庄住几天,不会为难他们,也不会加害他们。

听说,好像是尊崇王爷在京城有好人缘。

孙荟有保姆照顾,有厨子开小灶,有哥哥宠爱,有管家教认字。

外面打枪打炮,没有挥向王爷府。

就这,孙兴还经常心疼妹妹,有时候还会落泪。

“你这么小就跟我吃苦了,穿不了锦衣绸缎,吃不了山珍海味,以前咱们家没有少过百道菜,现在吃什么破叫花鸡,破烤鸭,都是破烂,额娘,我要去京城找阿玛。”

女人身形无骨,孙兴有志气,可是生不逢时,她不能任由儿子去京城。

“荟儿要上学了,哥儿不要走。”

那是母亲对孙兴的爱称,哥儿,孙荟学了去,卷着舌头管孙兴叫哥儿,哥儿。

孙兴很心疼小小的妹妹,家里不复从前那般风光了。

他妹妹应该是万千宠爱集一身的美玉,不是吃苦受难的小丫头。

在孙兴的角度看,孙荟什么都没做错,却从出生起就在吃苦,她没有享受万民朝贺跪拜,没有小格格的头衔,就是吃苦。

哪怕妹妹享受几年也好啊,和他一样,随阿玛去京城的时候,见识很多金碧辉煌,很多大臣对他行礼,尊称他为世子,下一任尊崇王爷。

那年,有人跟孙兴说,尊崇一族乃是西后嫡出,他和他父亲都有机会登上帝位,他妹妹,比后宫妃嫔生下的格格还要尊贵,血统还要正宗。

可是,什么都没了。

孙兴经常暗暗的说。“哥儿一定创办一个新的帝国给你,你不是小格格了,你是女王,就像英国女王那样,风光!”

家里仆人都剪了辫子,夏天嫌热,索性剃成光头,围上毛巾。

等到外面消停点,温柔的额娘会帮孙荟梳小把头的满族头饰,她会把厚厚的头发,盘成大拉翅的模样。

只是家里再也不能吃上百道菜,再也没有仆人会对他们下跪。

那时候,沈家乃是王爷府的太医,沈爷和孙荟同岁,孙荟上学,沈爷就在家里学习药材,孙荟放学回家,会教他认字。

孙荟五岁那年,家里又来人了,说明要把奴仆解放,这也是在京城的尊崇王爷的意思,要孙兴听话。

既然仆人都放走了,太医也走吧。

没想到,沈家不走,沈家在王爷府旁边的小铺子开一间药铺,就是不走,还有几个格外忠心的保姆,自梳女,也不走,好说歹说就是不走。

“我们去了外面连饭都吃不饱,这是我们的家,何来主子奴才一说,这是我们的家人,孙兴和孙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就是我的孩子了,你老说思想解放,我都没有裹脚,我家不是那种周扒皮的地主,你就留我们一口活路吧!”

既然如此,那人就走了,孙荟还有保姆照顾,额娘也有太医侍候在侧。

“哥儿,你老说阿玛,阿玛怎么不回家啊。”

“阿玛在京城干大事呢,荟儿不要问。”

“好吧。”

那年头,寻常家孩子连一件过冬好棉袄都没有,孙荟从没受过冻,更没缺过零食吃,只要路过王爷府的小吃摊,就注定会出现在孙荟的餐桌上。

孙荟六岁那年,外面盖大学校,盖医院,盖公园,时代变换的太快了。

阿玛有消息了,积劳成疾,过世了,运回家一具冰冷的尸体,落叶归根,尊崇王爷还不到四十岁的年纪,满头白发,面黄肌瘦,活生生为了家国累死的。

那年,孙兴母亲的病也加重了,曾经风光无限的王爷府,快成了一盏枯灯,风吹摇曳。

没有了阿玛,外面的人对这三位孤儿寡母露出獠牙,把手伸向王爷府。

先是来人骚扰孙兴的母亲,说要她去家里续弦,实则是当小妾,吞并王爷府和温泉山庄,后有人要抱走孙荟当童养媳。

孙兴杀红了眼,比他高比他壮的成年人,几秒钟撂倒一个又一个,流氓地痞衣冠禽兽躺一地,流出来的血刚好帮王爷府的红漆大门上色。

“我看谁敢!谁敢来,看我的刀答应不答应!”

孙兴被时代催熟了,他阿玛过世那年,他才十二岁。

哪有人会管啊,个个自己逃命呢,那年头,谁有本事谁活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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