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五十三章 举报制度(2/2)
他站起身,走到书房中央:“西北之祸,根源在于监督失灵。锦衣卫、暗卫被收买,地方官上下勾结,朝廷成了聋子瞎子。若无薛镇民变,西北的贪腐还要持续多久?三年?五年?到时候烂掉的,就不止一个西北了!”
“匿名举报制度,就是要打破这种封闭。让每一个百姓都成为朝廷的耳目,让贪官无处藏身!至于诬告问题。细则里写了,诬告反坐。若查无实据,举报者也要受罚。如此一来,敢举报的,多半是有真凭实据的。”
孟樊超这时开口:“陛下,殿下,臣有一言。”
“讲。”
“暗卫在地方上也有眼线,但往往势单力薄,容易被地方势力排挤、收买。若有了匿名举报制度,百姓的线索与暗卫的情报可以互相印证,查案会更容易。而且…举报直达都察院,不走地方,可以避免消息泄露。”
张定依然摇头:“理论上是好,可执行起来…难。都察院御史不过百余人,天下州县上千,如何查得过来?若积压案件太多,这制度就形同虚设了。”
众人争论不休。
朱兴明静静听着,直到大家都说完,才缓缓开口:“诸位爱卿说得都有道理。此制确有弊端,但…”
他话锋一转,“比起官员集体腐败、百姓揭竿而起,这些弊端,朕愿意承担。”
“陛下…”
“张定,你说此制会让官员人人自危。可朕想问:是让官员‘自危’好,还是让百姓‘自危’好?官员自危,至少还会遵纪守法;百姓自危,那就是官逼民反!”
他站起身,声音沉肃:“西北三百多条人命,薛镇上万百姓造反,这些血的教训告诉朕:不能再靠官员的自觉,也不能再完全相信锦衣卫、暗卫的监察。必须给百姓一把刀,一把能捅破黑幕的刀!”
“匿名举报,就是这把刀。”朱兴明一字一句,“至于如何用好这把刀…就需要诸位爱卿完善细则了。”
书房内一片寂静。
许久,张定长叹一声:“陛下圣心已决,臣…遵旨。只是这细则,还需仔细斟酌。”
“那是自然。”朱兴明点头,“此事由太子主理,张定、骆炳协办,孟樊超提供暗卫经验。给你们一个月时间,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来。”
接下来的一个月,东宫成了临时的立法衙门。
朱和壁、张定、骆炳、孟樊超四人几乎天天聚在一起,争论、修改、再争论、再修改。
沈小小有时也会旁听,以民间视角提出意见。
最大的争议点有三个:
第一,举报范围。是只限贪腐,还是包括所有不法行为?若范围太广,都察院查不过来;若太窄,又可能漏掉其他恶行。
第二,查实标准。什么样的证据算“查实”?若证据不足但线索确凿,怎么办?
第三,诬告反坐。如何界定“诬告”?若是举报者信息有误,但并非故意陷害,也要反坐吗?
这日,四人又为此争论起来。
“举报范围必须明确!”张定坚持道:“若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举报,都察院就不用干别的了。老臣建议,只限三条:贪腐、渎职、害民。其他的,让地方按正常程序处理。”
骆炳却摇头:“张阁老,贪腐往往与其他罪行相伴。比如强占民田,既是害民,也可能涉及贪腐。若只限三条,难免挂一漏万。”
朱和壁思索片刻:“不如这样:举报时需注明事由,都察院优先处理贪腐、渎职、害民三类。其他的,视情节轻重排队处理。”
“那若有人故意将其他事由写成这三类呢?”孟樊超问。
“查实若不符,按诬告论处。”朱和壁道,“但有句话要说在前头:举报者不是判官,不可能事事清楚。只要基本事实属实,细节有出入,不算诬告。”
张定沉吟:“殿下这个尺度…尚可。那查实标准呢?”
这次是孟樊超开口:“暗卫查案,讲究‘人证、物证、旁证’三证合一。但匿名举报往往只有线索,没有实证。臣建议:接到举报后,先由暗卫或御史暗中初查。若有嫌疑,再正式立案;若无嫌疑,存档备查。”
“那要查多久?”骆炳问,“若每个举报都暗中初查,人力还是不够。”
一直旁听的沈小小忽然轻声说:“或许…可以分等级?”
四人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