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艾莉丝的第一封信(法图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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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涣愣了一下。
然后她弯了弯嘴角。很淡,但确实是笑。
“是啊。”她说。
艾莉丝走到她身边,和她并肩站着。
钟离站在稍远一点的地方,看着她们。
夕阳慢慢沉入海面。天边的云从橘红变成暗紫,又从暗紫变成深蓝。远处的灯火越来越亮,和天上的星星连成一片。
艾莉丝忽然开口。
“你知道吗,”她说,“我见过很多活得很久的人。”
林涣没有接话。
“有的人活久了,会变冷。有的人活久了,会变硬。有的人活久了,会变空。”艾莉丝顿了顿,“你不冷。不硬。不空。”
林涣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她轻声说:“你怎么知道?”
艾莉丝笑了。
“因为你还在这里。”她说,“晒太阳。”
林涣没有说话。
但她的尾巴——如果她有尾巴的话——好像轻轻晃了一下。
艾莉丝看见了。
她弯了弯嘴角。
“我该走了。”她说。
钟离走过来,微微颔首。林涣也转过身,看着她。
艾莉丝从背包里翻出一张纸,一支笔,蹲在石阶上开始写东西。
钟离和林涣都没有问。
艾莉丝写了一会儿,忽然头也不回地说:“我在写信。给一个老朋友。他很喜欢晒太阳的人。”
风从海上吹过来,吹动她手里的纸页,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林涣的目光落在那些纸上。
她什么也没说。
但她的眼睛,比刚才更亮了一点。
艾莉丝写完信,把它叠好,塞进一个随身携带的信封里。然后她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
“走了。”她说。
钟离微微颔首。
艾莉丝走到林涣面前,站定。
林涣看着她。
艾莉丝伸出手,极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你好好晒。”她说。
林涣愣了一下。
然后她笑了。
这一次,笑的时间长了一点。
艾莉丝收回手,大步往山下走去。
走到台阶口时,她忽然回头。
钟离还站在那儿,看着远处的海面。林涣也站着,看着她的方向。
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落在她们身上。
艾莉丝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风从海上吹过来,把她的帽子吹得晃了晃。她按着帽子,嘴里哼着不知名的调子,一步一步走下台阶。
身后,玉京台的灯火次第亮起。
钟离还在站着。
林涣还在站着。
一切都像她刚来时那样。
但艾莉丝知道,有些东西已经被记下来了。
被她记住,被她写进信里,被风带到那个远方的老朋友那儿。
关于一个叫钟离的人。
关于一个叫林涣的、长着龙角的猫。
关于一个午后,一片夕阳,和一句“你好好晒”。
信会到温迪手里。
温迪会读。
然后风会知道。
猫会继续晒太阳。
这就够了。
后记:
致老酒鬼的一封信
嗨,老酒鬼:
我在璃月给你写信。具体位置?不告诉你。反正风吹得到的地方,你都能收到。就算收不到,你也能偷听到——你总有办法。
璃月真是个有意思的地方。比蒙德安静?不,比蒙德热闹。但又不一样。蒙德的热闹是那种“今天天气真好我们喝酒吧”的热闹,璃月的热闹是那种“这买卖已经做了三百年还会再做三百年”的热闹。你懂吗?反正我不太会形容。但我记下来了,在我那本快要写满的破本子里。
——等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艾莉丝怎么突然想起写信了?是不是又炸了什么东西需要我帮忙兜着?
放心,这次没有。
至少目前为止没有。
(不过璃月港的布局很有意思,有些地方真的非常适合——算了,先不说这个。)
老酒鬼,我见到一个人。不,两个。但我要说的主要是其中一个。
一个叫钟离的人。
你一定听说过他。摩拉克斯,岩王帝君,七神里最老的那个。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玉京台的石凳上喝茶。你知道他喝茶是什么样子吗?不是“喝”,是“存在”。他端着茶杯,看着云海,整个人和那块石凳、那片云海、那些飞鸟,像是本来就长在一起的。
我走过去问他:“你是导游吗?”
他说:“可。”
就一个字。你敢信?我艾莉丝,诸世界的大冒险家,魔女会的元老,问他要不要当导游,他说“可”。一个字,没有多问,没有好奇,没有“你是谁你从哪来你要干什么”。就是“可”。
然后他真的带我逛了一下午。
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重点是另一个人。
她叫林涣。是钟离带来的。不对,是她和钟离一起来的。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她站在钟离身后半步的地方,青衣,素净,衣袂被风吹起来,像一片云。
但你猜我在她身上看见了什么?
一只猫。
不是比喻,是真的“看见”。你知道我有那种本事——活久了,会看人。我看见她的轮廓外面,有一层毛茸茸的影子。猫耳朵,龙角,蓬松的尾巴盘在看不见的地方。
她不是猫。但她在我眼里是猫。
有意思吧?
我们逛了一下午。她话不多,但偶尔会插一句:“那家店的杏仁豆腐不错。”或者“这个时辰去那边,能看到夕阳落在海上。”语气很轻,像怕惊扰什么。
但她的眼睛会看很多东西。
看一个钓了四十年鱼的老头,看一个茶碗边不起眼的缺口,看远处海面上归来的渔船。每一眼都很轻,每一眼都像是——记住了。
你知道吗,老酒鬼,我活了很久。见过很多活得很久的人。有的人活久了会变冷,有的人活久了会变硬,有的人活久了会变空。她不冷,不硬,不空。
但她身上有很多东西。
不是她自己背着的行李,是别的东西。我说不清。但你知道我想到谁了吗?想到你了。你身上也有那种东西。那些你记住的人,那些你送走的灵魂,那些你唱过的诗——它们都在你身上,轻飘飘的,但你背着。
她也是。
后来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说想去玉京台再看一眼落日。她们又带我去了。
站在那儿的时候,我故意走慢了一步,看着她的背影。夕阳落在她身上,给她的轮廓镀上一层金边。在我眼里,那只长着龙角的猫又出现了,盘在那儿,尾巴一晃一晃。
她没回头。但我知道她知道我在看她。
老酒鬼,你猜她说什么?
她什么都没说。
但后来我走到她身边,和她并肩站着。我说:“你还在这里晒太阳。”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很淡,但确实是笑。
你知道吗,那个笑容,让我想起一些事。想起那些我炸过的地方,那些我认识的人,那些我记住的瞬间。没什么理由,就是想起。
我走的时候,拍了拍她的肩膀。我说:“你好好晒。”
她又笑了。这次笑的时间长了一点。
我下山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站在那儿,钟离也站在旁边。两个人和那片夕阳、那些灯火,像是本来就长在一起的。
老酒鬼,你说得对,我确实很喜欢她。不是那种“我要把她拐走”的喜欢,是那种“她在这儿挺好的”的喜欢。
就像我喜欢你一样。
你懂吧?
对了,她还不知道我在写信给你。但她听见了。我说“给老朋友写信”的时候,她的耳朵动了动——如果她有猫耳朵的话,大概就是那样。所以她肯定知道了。
但你知道最有意思的是什么吗?
她什么都没问。
不问我写什么,不问你是谁,不问为什么要写信。就是站在那儿,晒她的太阳,尾巴一晃一晃。
我想起你之前说过的话。你说,有些事,风会知道就够了。
她大概也是这种人。
好了,写得太多了。我得去赶路了。下一站是哪儿?还没想好。反正风会带着我走的。
替我向特瓦林问好。让他别老绷着脸,偶尔也晒晒太阳。学学人家璃月的猫。
下次见面,带瓶好酒。我们慢慢聊。
艾莉丝
于璃月港,玉京台
某个晒得到太阳的傍晚
P.S.我寄了半袋桂花在信里。是轻策庄的,很香。你泡酒喝吧。别全喝了,给特瓦林留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