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正名立序:《论语》中的治政根基与人心归向(2/2)
孔子的“正名”思想与仁政思想,还体现了儒家“内圣外王”的政治理想。“内圣”是指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圣人的境界,“外王”是指将个人的道德修养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践,实现国家的安定与和谐。在“内圣外王”的理想中,“正名”既是“内圣”的重要内容,也是“外王”的重要手段。作为“内圣”的重要内容,“正名”要求君子必须坚守名实相符的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作为“外王”的重要手段,“正名”要求君主必须以名分规范为基础,推行仁政,治理国家,实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因此,“正名”思想与仁政思想的结合,体现了儒家将个人道德修养与国家治理相结合的政治理念,也反映了儒家对理想社会的追求。
需要强调的是,儒家的“正名”思想与仁政思想,并非排斥法治,而是将礼治与法治相结合。孔子认为,刑罚作为国家治理的强制手段,是必要的,但刑罚必须以礼治为基础,以名分为准则。只有在礼治的引导与规范下,刑罚才能真正实现惩恶扬善的目的,才能得到民众的认同与拥护。如果单纯依靠刑罚,而忽视礼治与正名,就会导致“民免而无耻”,民众虽然能够避免犯罪,但却失去了羞耻之心,无法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强调通过道德教化与礼治规范,来引导民众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种将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正是儒家“正名”思想与仁政思想的重要体现,也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正名思想的后世传承与发展:从先秦到明清的历史演进
孔子的“正名”思想,自提出以来,经过后世学者的不断阐释与发展,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思想之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先秦时期的孟子、荀子,到汉代的董仲舒、宋代的程朱理学、明代的王阳明心学,历代学者都对“正名”思想进行了不同层面的解读与发挥,使其适应不同时代的社会需求,成为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重要思想武器。
先秦时期,孟子作为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正名”思想。孟子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更加剧烈,诸侯争霸更加激烈,名实背离的现象也更加严重。孟子在孔子“正名”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仁政”与“正名”的关系,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孟子认为,君主的名分并非天生的,而是由民众的意愿所决定的。只有君主能够推行仁政,关心民众的疾苦,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才能获得民众的拥护与支持,才能真正拥有君主的名分。反之,如果君主昏庸无道、失德失能,残害民众,就失去了作为君主的“实”,也就不再具有君主的“名”,民众就有权利推翻其统治。这种以民本思想为核心的“正名”思想,进一步丰富了儒家“正名”思想的内涵,也为后世的民本思想奠定了基础。
荀子作为先秦儒家学派的集大成者,对孔子的“正名”思想进行了更加系统、更加深入的阐释。荀子所处的战国末期,统一的封建王朝即将建立,社会秩序的重建成为时代的迫切需求。荀子在孔子“正名”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法家的思想成果,提出了“隆礼重法”的治理理念。荀子认为,“正名”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既要重视礼治的引导与规范作用,又要重视法治的强制与约束作用。荀子强调,“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只有明确了名分,才能区分事物的本质与现象,才能实现思想的统一与行动的一致。同时,荀子还对“名”的起源、分类、功能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提出了“制名以指实”的思想,认为“名”是人们用来区分事物、交流思想的工具,必须与“实”相符合。荀子的这些思想,进一步完善了儒家“正名”思想的理论体系,也为汉代封建大一统王朝的制度建构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借鉴。
汉代是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正统思想的重要时期,董仲舒作为汉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适应汉代封建大一统王朝的政治需求,对孔子的“正名”思想进行了改造与发展,提出了“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思想主张。董仲舒认为,君主的名分是上天赋予的,君主是上天在人间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与地位。因此,君主必须恪守自己的名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推行仁政,顺应天意。如果君主违背天意、失德失能,上天就会通过自然灾害、天象异常等方式发出警示,甚至会剥夺君主的名分,另择贤明君主。董仲舒的这种“正名”思想,将君主的名分与上天的意志相结合,既维护了封建君主的绝对权威,又通过“天人感应”的机制,对君主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为汉代封建大一统王朝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同时,董仲舒还将“正名”思想与伦理道德相结合,提出了“三纲五常”的伦理规范,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作为封建社会的基本伦理准则,进一步强化了“正名”思想在社会伦理领域的规范作用。
宋代是儒家思想发展的重要时期,程朱理学的兴起,使儒家思想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程颢、程颐、朱熹等理学家,在继承孔子“正名”思想的基础上,将“正名”思想与理学的义理体系相结合,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主张。理学家认为,“理”是宇宙的本源,是社会秩序、伦理规范、政治制度的内在依据。“正名”的本质,就是要恢复“理”所规定的名分秩序,让每个人的言行都符合“理”的要求。理学家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名分关系,是“理”在人间的具体体现,是不可违背的。同时,理学家还将“正名”思想与个人的道德修养相结合,认为个人只有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修养过程,才能认识“理”,才能规范自己的言行,实现名实相符。程朱理学的“正名”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儒家思想的思辨性与系统性,也为宋代以后的封建王朝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思想统治工具。
明代,王阳明心学的兴起,对程朱理学的“正名”思想进行了批判与发展。王阳明认为,“心即理”,“理”并非外在的客观存在,而是内在的本心。因此,“正名”的关键不在于外在的名分规范,而在于内在的本心修养。王阳明强调,“致良知”是“正名”的核心,只有通过“致良知”,恢复本心的良知,才能规范自己的言行,实现名实相符。王阳明认为,每个人的本心都具有良知,都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要能够坚守本心的良知,就能够做到“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王阳明的“正名”思想,将“正名”从外在的规范转向内在的修养,进一步丰富了儒家“正名”思想的内涵,也对明代的社会治理与道德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明清之际,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一些进步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对传统的“正名”思想进行了批判与反思。他们认为,传统的“正名”思想过于强调君主的权威与名分,忽视了民众的权利与利益,导致了封建专制的腐朽与黑暗。黄宗羲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认为君主的名分是为民众服务的,君主必须以民众的利益为根本,否则就失去了作为君主的“名”。顾炎武强调“经世致用”,主张“正名”必须与社会现实相结合,反对空谈义理。王夫之则提出了“理在气中”的思想,认为“理”并非外在的客观存在,而是存在于具体的事物之中,“正名”必须以客观现实为依据,反对僵化的教条。这些进步思想家的“正名”思想,虽然仍然属于儒家思想的范畴,但却蕴含着一定的民主思想与启蒙精神,为近代中国的思想解放奠定了基础。
五、正名思想的现代价值:当代社会治理与道德建设的思想借鉴
在当代社会,虽然时代背景、社会制度与先秦时期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孔子“正名”思想所蕴含的名实相符、秩序建构、责任担当等核心智慧,仍然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在社会转型、价值多元的今天,重新审视和借鉴“正名”思想,对于规范社会秩序、加强道德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正名”思想对当代社会秩序的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革,一些领域出现了严重的名实背离现象,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学术不端、权力滥用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也损害了民众的利益、国家的形象。孔子的“正名”思想,强调名实相符、言行一致,要求每个人、每个组织都必须坚守自己的名分与责任,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对于当代社会秩序的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在市场经济领域,企业必须坚守“诚信经营”的名分,做到产品质量与宣传相符、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相符,杜绝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学术领域,学者必须坚守“求真务实”的名分,做到研究成果与学术规范相符、学术道德与职业操守相符,杜绝学术不端、抄袭剽窃等行为;在政治领域,公职人员必须坚守“为民服务”的名分,做到权力行使与职责义务相符、工作作风与群众期待相符,杜绝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等行为。只有每个人、每个组织都能坚守名实相符的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构建稳定有序、和谐发展的社会秩序。
其次,“正名”思想对当代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代社会,价值多元、道德滑坡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人缺乏基本的道德准则与价值导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现象屡见不鲜。孔子的“正名”思想,将名分与道德相结合,强调每个人都必须按照自己的名分履行相应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这对于当代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在家庭伦理中,父母必须坚守“慈爱”的名分,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道德责任;子女必须坚守“孝顺”的名分,履行赡养、关爱父母的道德责任;夫妻必须坚守“忠诚”的名分,履行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道德责任。在社会伦理中,公民必须坚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名分,履行遵守社会规范、维护社会和谐的道德责任;企业家必须坚守“社会责任”的名分,履行回馈社会、关爱员工的道德责任;公职人员必须坚守“廉洁奉公”的名分,履行忠于国家、服务民众的道德责任。通过明确每个人的道德名分与责任,能够引导人们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提高道德修养,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再次,“正名”思想对当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实现国家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孔子的“正名”思想,强调通过规范名分、明确责任,来构建稳定有序的治理秩序。这与当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例如,在政府治理中,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职责不清、权力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法治建设中,必须明确法律的名分与内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在制度建设中,必须明确各项制度的名分与功能,做到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制度执行严格规范,确保制度的有效性与稳定性。通过借鉴“正名”思想,能够进一步规范国家治理行为,明确治理责任,提高治理效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后,“正名”思想对当代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当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与挑战。孔子的“正名”思想,强调每个人都必须明确自己的人生定位与价值追求,坚守自己的名分与责任,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这对于当代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例如,作为一名学生,必须坚守“勤奋好学”的名分,履行努力学习、提升自我的责任;作为一名职场人士,必须坚守“爱岗敬业”的名分,履行认真工作、创造价值的责任;作为一名公民,必须坚守“爱国守法”的名分,履行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社会规范的责任。通过明确自己的名分与责任,能够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个人修养,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六、结语:正名立心,归向秩序与和谐
孔子与子路关于“正名”的对话,虽然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但其中所蕴含的思想智慧,却穿越时空,历久弥新。“正名”作为孔子政治哲学的核心要义,其本质是通过规范名分、实现名实相符,来建构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引导人心归向道德与善,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从春秋乱世的秩序危机,到历代王朝的制度建构,再到当代社会的治理实践,“正名”思想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基因之一。
在当代社会,我们虽然身处不同的时代背景、社会制度,但仍然面临着名实背离、秩序失范、道德滑坡等诸多问题。重新回望孔子的“正名”思想,我们能够从中汲取丰富的思想营养。“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句古老的箴言,依然能够为我们提供重要的思想警示。它提醒我们,无论是个人的成长、社会的治理,还是国家的发展,都必须坚守名实相符的原则,明确自己的名分与责任,规范自己的言行与行为。
“正名”不仅是一种政治主张,更是一种道德追求;不仅是一种治理手段,更是一种价值导向。它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与价值追求;要求我们每个组织都要做到权责明确、规范运作,坚守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要求我们国家要做到制度完善、治理规范,坚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价值理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稳定有序、和谐发展的社会秩序,才能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社会的繁荣进步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两千多年来,孔子的“正名”思想,如同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滋养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发展,也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思想与行为。在今天,我们仍然需要传承和弘扬“正名”思想的核心智慧,将其与当代社会的实际相结合,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与生命力。让我们以“正名”立心,以秩序为基,以和谐为目标,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正如孔子所说:“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作为新时代的中国人,我们更应该以君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名实相符的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让“正名”思想成为我们每个人成长与发展的精神指引,成为社会和谐与进步的重要动力,成为国家繁荣与稳定的坚实基础。
在历史的长河中,思想的光芒永远不会熄灭。孔子的“正名”思想,将永远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指引着我们不断前行,归向秩序与和谐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