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不看美女和大腿,来看杀人和悍匪 > 第858章 黑龙江杀人狂魔李加政(二)

第858章 黑龙江杀人狂魔李加政(二)(2/2)

目录

闫洪海当初因为害怕,离开了李加政,随后他跑去哈尔滨自己单干了,这小子也拉拢了几个同伙,开始是偷东西,后来就开始专心玩上抢夺了。

办法就是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溜达,看着哪个女人拎着包,就加速冲过去,一把把包给抢走。

这是闫洪海在电视新闻上跟广东那边学的,他觉得这招比抢劫强多了,而且是两个罪名,抢劫罪的上限是死刑,但抢夺罪的上限是无期徒刑。

盗窃罪的上限也是无期徒刑,但抢夺的效果明显要比盗窃强太多了,效率也要更高一些,三秒钟就能搞定,所以同样是无期徒刑,当然要选一个收入高,风险小的。

所以说南方人还是聪明,东北以前是没有人这么干的,后来那些搞抢夺的,基本上都是在新闻里跟南方人学的。

闫洪海和他的同伙之前已经搞过无数次抢夺了,一直都没有出事,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该来的终究要来的。

2003年1月11号下午五点钟,闫洪海和一个叫刘喜才的同伙在海尔滨市道外区盯上了一个女人,作案过程非常顺利,骑着摩托车过去,一把就给包抢跑了。

那女的被抢之后,马上大声喊道:“快抓人啊,快抓人啊,那两个骑摩托车的把我包给抢走了!”

结果这两个小子,当时正好有八个民警路过这里,马上开始对他们进行围追堵截,最后将两人成功抓获。

两个人被抓之后,警察一边对他们进行审问,一边去调查他们的住处,很快就根据搜查到的赃物,确认了他们和一大堆抢夺案有关。

仅仅是闫洪海跟刘喜才一起合作的抢夺案,能确定的就有12次之多,涉案金额六千多元,另外闫洪海还和其他同伙一起合作了38次,涉案金额两万四千多元。

随后警方又确认了闫洪海和鸡西市、牡丹江市、哈尔滨市的多起盗窃案有关,涉案金额加起来将近十九万元。

这一下问题就来了,这么多案子加在一起,虽然不会被判死刑,但大概率也得是个无期徒刑,所以闫洪海就有想法了。

闫洪海问警察:“假如我要举报一起杀人案,能不能算我立功,少判我几年呢?”

警察告诉闫洪海:“那肯定对你的刑期有影响,关键就是看你举报的线索价值有多大了!”

闫洪海想举报的人正是李加政,可是问题又来了,1997年的那起杀人案他也参与了,当时他们三个一起杀的人,你说自己是被逼的,那得有证据才行。

如果其他两人被抓之后,都说闫洪海是自愿参与杀人的,那你就是杀人了,本来是无期徒刑,再加上这个杀人罪,那结果肯定就是死刑了。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