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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4章 恶婆婆NPC(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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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年阴阳和合参,取走三分之一主参后,最少百年内都无法恢复伤势。

三滴百年云雾茶初蕊的‘茶心露’,说的好听,其实就是从云雾茶树取出其树中精华。

灵植园中只有三棵三百年的云雾茶树母根,各取一滴分摊伤害,也需要最少十年恢复。

林清茗看着气息越来越微弱的二儿子,又看向提出此法的大儿媳。

这代价太大,赌注却是一个她并不完全信任的凡人,为此,‘被逼无奈’的林清茗直接来了一旨天道契约。

立契方:

甲方:林清茗

乙方:陆仲卿及其道侣月灵儿

丙方:陆伯谦及其道侣苏璎

家族方:青岚陆家族长陆伯谦

见证人:陆叔夜及其道侣楚风

事由:

乙方陆仲卿因筑基丹内含蚀灵草寒毒,需以至阳至烈之物化解。经丙方苏璎提议,各方协定取用甲方林清茗掌管灵植园内以下资源:

1.五百年阴阳和合参:取其三分之一主须;

2.百年云雾茶初蕊茶心露:取三滴。

取用所致损耗:

1.阴阳和合参取后百年内难以恢复,其间每二十年所产阳参花(三朵)与阴参叶(七片)将各减少五份,影响未来结丹资源换取;

2.三株三百年云雾茶树取茶心露后,十年内每株年产量将由六斤降至二至三斤,其茶叶原具滋养神识、涤荡法力之效亦随减产减弱。

代价承担:

总代价由以下三方按比例承担:

·乙方承担四成;

·丙方承担两成;

·家族方承担四成。

额外酬劳:

陆仲卿及其道侣月灵儿及陆伯谦及其道侣苏璎另行共同向林清茗支付一成报酬,以酬谢其养护、取用之劳,此酬劳不计入上述代价。

立契共识:

各方对上述条款无异议,自愿立契,以天道为证,不得反悔。

自从他们找了道侣,母亲对他们的态度就不复以往,这次感觉更为直白。

以这种方式被承认,苏璎,月灵儿,楚风三人都有些茫然。

对于这份契约,陆叔夜和楚风都心有戚戚。

若不是母亲看在楚风拟定契约的能力上,又让她多拟一份,连他们都要付出那额外一成的报酬。

“弄的还行,就这个,都签吧,签了我就去拿东西。”

这种时候,别人都能退缩,只有无辜卷入其中陆伯谦作为青岚陆家族长必须站出来,连签两份契约。

还有一份,是母亲说,他们如今都有了道侣,结成小家庭,这陆家也该运转起来,各自归位。

立契方:

甲方:陆伯谦(青岚陆家族长)

乙方:林清茗(青岚灵植园照看者)

见证人:陆伯谦及其道侣苏璎

陆仲卿及其道侣月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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