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八十九章 土地显示机制(2/2)
只有每一块土地都有主,才能避免土地自己长腿,忽荒忽耕的。
当然这里面主要是拍卖的地表及地下五米范围内的耕地权益,如果是地下五米以下的地下矿产,仍然是归皇室所有。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洪武年间承诺过的免税开荒田也得重新登记,只是该免税还是继续免税,只是登记要明确了。
第二板斧则是土地流转交易改革了。
所有免税田不得主动抛荒,如有申请抛荒,则有两个选择,一是由各地藩台衙门回收集中售卖,按同期荒地价格返还给地主,差价补贴地方各级衙门。之所以不当县衙府衙来做,就怕自己手里管的,有的是办法让人登记荒田然后进入强制拍卖程序。
但藩台衙门不同,一来不掌握一线信息,很难直接作恶。另外集中拍卖获利的大头是巡抚、知府衙门,让一线吏员没有动机主动配合巡抚衙门的灵机一动增加土地拍卖收入。
对于其他应税土地,分为上中下三档田税。这时很多人有关系的会让自己的田变下田,把普通农户的田变上田来规避税收。
那么就在当地成立土地交易所。凡是觉得自己的土地是下田但被识别为上田的,可以将自己的田地挂牌到交易所售卖,如果连续三个交易周期都无人按照上田税负购买,则自动下调一档,识别为中田,然后如果还不服,再来一轮,如果没人参拍,则最低识别为下田。
同理,如果觉得有人的田地是上田,但目前却扔按下田或者中田缴纳田税的,可以到交易所缴纳保证金后要约收购。
当然要约有两个结果,被要约人如果可以在半年内选择主动申请上调田税档位到上田,此时要约失效。
如果半年内无任何作为,则由交易所将信息转交到藩台衙门,然后藩台衙门集中土地拍卖。原要约人享受同等价位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价位就是与最高价相差不到百分之五时,原要约人享受优先购买权。
这样的一套操作会发现,土地最终会交给能够发挥出土地最高价值的人的手里,当然朝廷的税赋也能得到保证。
但有个前提,就是普通百姓得要有胆量去要约竞拍才行,当然还得要识字才行。当然,藩台衙门的竞拍最好是将土地面积分小一点,如果几千亩起拍,那不用想,小民直接就被排除土地一级市场了,甚至中小士绅都被排除出去了。
以明朝如今这满大街的话本与说书先生,勉强的识字应该问题不大。
主要的问题,还是胆量问题。所以这个政策得先到那些底层百姓敢闹事,有胆量的才行,其余地方,既然不闹事,肯定是不用着急施行的。既然能吃苦,当然就要多吃苦了。